身體被劃開15公分,現在慢慢恢復無法工作,遇到這種事只能自認倒楣嗎?目前醫療費用醫院全負擔但岳父原本有工作現在變成無法工作
無收入

原本在跟醫院商談工作所得賠償事宜但醫生堅持無疏失說原本腸子有"氣室"照成?
所以目前也不知道這到底算不算醫療疏失,是否要做後續動作
想請問版上是否有相關經驗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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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某民代協助下總算達成和解

醫院經過喊價理賠20幾萬

至少在這段休養期間經濟收入不成問題

在此感謝大家的意見
至少事情到此也算圓滿
只能說遇到這種事
慶幸有肯真會為民服務的人
因為醫院背後有律師團
一般百姓除非有錢有閒實在沒爭的本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