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我去桃園看了皮膚科,醫生看了我的腳指甲,說這個是指甲病變,不是灰指甲.平時要少碰水,並且在指甲的縫處塗藥水,指甲表面就塗些凡士林,慢慢的指甲就會新的長出好的了..可是我的指甲是以下

醫生只開給我塗的藥水的正面

藥水的療效

醫生說 我這個不需要吃三個月療效的藥,可是 ...我感覺我的腳腳 因該擦藥 擦不好,.我有跟醫生說 我自己也買了成藥來擦...已經一年多 都還是這樣.
我有問醫生,吃藥的療程是可以健保 給付的,可是 醫生現在還不給我開藥,有點小困擾耶....
想去桃園 有家 皮膚科 的私人診所 邱建中,我上次給他看 他就說要吃藥,不過 ...要自己付費....
大家 說 我該怎辦? 換家醫院看 ?還是 自付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