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一個朋友因為劇烈頭痛就診,被診斷出患有AVM(腦動靜脈畸形)
醫生術前評估風險指數不高,於是安排開刀的相關事宜
先行施作血管栓塞術,血管栓塞術後當天發生腦出血的情形,瞳孔放大,失去意識....
於是醫生安排緊急動刀,經過約六個多小時的手術,救回一命。
術後因該AVM變大,接觸到腦幹組織,醫生說沒有把握取出,仍留於腦內
目前患者已經轉至普通病房,但頭蓋骨仍未蓋回
記憶能力,以及語言能力受損,需安排復健
我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是否符合申請重大傷病的資格?
還有就是這樣的病症是否還有資格去爭取其他應有福利?
(如身心障礙或是殘障手冊)
以AVM來說,這方面的手術費用,需要花費大約多少錢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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