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先天扁平足
而軍方對扁平足服替代役的基準是設在足弓165度以上
但先前驗了兩次都為164度
所以仍為常備役(乙等體位)
在日常生活中,跑步或是其它運動都不受影響
也可以長時間步行,負重也可
當然決不排斥服兵役
但問題來了
個人穿一般的運動鞋/勃肯之類的鞋款時
不管走路或跑步都很正常
但是當穿上平底鞋,例如Allstar或其它硬底皮鞋時
走路不到5分鐘
腳底中心就會出現撕裂+針扎的疼痛感
如果繼續走
接下來就是腳踝/小腿無止盡的疼痛
所以不知道
同樣身為扁平足而又非替代役的你
是怎麼安然度過役期呢?
在軍用皮鞋塞足弓墊,還是有其它方法呢?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