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 wrote:
不管是美國糖尿病學會,台灣糖尿病學會,在使用兩種以上血糖藥時,都沒有指定哪一種藥優先
但問題是在台灣,只要你沒開SU的降血糖藥(一顆5元不到,一天不會花到20元),就先跳DPP-4 inhibitor或是TZD(一顆20元~30元), 健保絕對砍。即使是已經有用SU+Metformin兩種最便宜的血糖藥組合,病人血糖下不來,健保還是繼續砍,理由只有一個,就是「沒有先用便宜藥就逕行使用高價藥物」是不對的。講難聽點健保就是覺得你窮人活該,不配用好一點的血糖藥。
Rh大....
說句不中聽的話....
那Guideline是醫療費用10倍於台灣的美國的用藥方式....
台灣這個錢重於人命的地方....
SU+Metformin 或是 大嬸的自然療法 或是 符水西王母....
才是符合健保給付的醫療....
依病人(健保)提供的經費選擇適當的治療....
是醫師的責任....
要有品質的醫療, 並提供足夠的經費....
是病人的責任....
這樣想日子才過的下去....
醫師該提供合於CP值的醫療....
並符合台灣法律的醫療....
就是好醫師了....
除了台灣醫師....哪國的醫師做得到....??
Guideline是用在親人身上的....
病人....依刑法民法健保法就好~~~~
(說穿了那些被告的center醫師....Guideline背的還不夠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