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huang wrote:
拿企業跟醫師比,是哪招?
這兩者有什麼類似的地方嗎?...(恕刪)
都是「人」再犯錯阿,
不是換了一頭銜,犯錯的人就不必負責也不用付出代價,
前面加藤老鷹是在為技術太差的醫師開脫,
我只是在跟他講,
技術太差的醫師,就不要出來危害世人,
(有些人真的只會念書,另一種是像波波連書都唸不好)
如果他們硬要讓自己的濫技術造成別人的損失,要他們賠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其實我不太懂你拿企業是要說什麼,
我說的是每個人從事每個職業都能通用的準則,
我發現很多人在討論時不會試著把自己的邏輯套用到其他地方,
所以沒辦法發現自己邏輯不合理與矛盾的地方,
變成討論到最後都在鬼打牆或反覆跳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