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來喵去 wrote:
該註記就註記和殘障一...
愛滋是一種疚病~
不是罪惡..
推!!!
就是有很多人沒認清這點,
一直給隱私和人權無限上綱!!
fisheries wrote:
當初那些疑似SARS的CASE都得強制隔離了, 有人談過他們的人權嗎?
fisheries wrote:
再來就是隔離問題了。我記得看過開放性肺結核的患者失蹤的新聞。
開放性肺結核因為感染力強。需要專案管理隔離。
有人幫他們爭取人權了嗎?那個按時服藥還能根治哩。
轉頭看這HIV...動輒則咎耶。
除卻那些悲劇。哪一個不是自找的?怎麼反倒人權人權的喊得可響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