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 每個器官的死亡跟整體的死亡是不一樣的.
這就是為什麼腦死的病人可以器官捐贈,
因為他只有 "腦幹~~死"
其他器官都是好的.
人死了一個器官, 有時候還是可以存活, 例如截肢, 眼睛瞎了 (因為外傷), 洗腎, etc....
不過如果心臟停止,
那麼整個身體的器官都已經開始走向死亡,
只是有沒有" pass the point of no return".
有些器官是可以容許很長時間的缺氧的,
所以死得比較慢,
而有些死得很快, 例如腦, 神經, etc...
所以缺氧數十分鐘後, 裝上 IABP, ECHO, 可能再加上洗腎, 洗肝,
這個人基本上就算救回來, 也是沒有意義的.
不過為什麼有些家屬執意要這些沒有意義的治療呢?
因為很多都是有金錢因素.
有些明明就沒有什麼救的人, 申請一大堆重大傷病, 殘障給付,
堅持健保住院, 如果趕他出院就揚言要告,
因為這些人只要還活著, 就有月退可拿.
反正健保加重大傷病, 如果再加上堅持住加護病房,
等於不用付任何醫藥費又可以領月退, 保險理賠, 一些補助, etc....
沒辦法, 台灣的健保, 就是有人會利用他賺錢.
Artige Kinder fordern nichts. Artige Kinder kriegen nic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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