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台灣的醫生看病人花多...(恕刪)
台灣的醫院你只要進去,就會幫你看。
國外的醫院,就算你病得快死了,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去門口。
護士只會跟你說要預約 (親身經驗)
後來只好裝的真的會死在門口的模樣才看到醫生。
我妹發高燒去看病,去看的那個醫生就只跟我妹說不用吃藥,喝水休息就會好。
要是在台灣早就被告到翻了。

wirklich1021 wrote:
所以,問題或許可以改成,怎麼樣避免「濫訴」,而不是除罪化
有興趣,其實可以看看國外對於訴訟成本的配置
我們國家的國民在使用訴訟上,所需付出的訴訟成本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