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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再問也問不出一個所以然來,只會增加紛擾.,所以就撤下囉...

justinzhang wrote:
這位許醫師配合病患向...


你說的對
如果這個醫生割掉的是不知情病患的正常器官
那真是不可原諒的違背醫學倫理問題

但是他割掉的是他們詐騙同夥的器官,這些人也事先知情且同意
就像有人願意捐出腎臟作移植手術,而把腎臟切除掉一顆一樣
這並不是那麼重大的醫學倫理問題

真正的重點在於詐取高額保險費,這才是事情焦點,健保費只不過是collateral damage罷了,
怎麼焦點成為詐領健保費問題?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有財團背景的保險公司是不能亂惹的..



INNOCE wrote:
但是他割掉的是他們詐騙同夥的器官,這些人也事先知情且同意
就像有人願意捐出腎臟作移植手術,而把腎臟切除掉一顆一樣
這並不是那麼重大的醫學倫理問題
...(恕刪)


一位醫師為了自身利益,
將一個人正常器官割除,
不是重大醫學倫理問題,
可恥,
你的道德觀念真是低落。

台中小康 wrote:
一位醫師為了自身利益...(恕刪)


那請問小波波為了自身利益,妄想逃避實習的行徑,
是不是可恥?
不過在公平正義法律人的觀念中這是法令規定不清楚,小波波是很nice的!

台中小康 wrote:

一位醫師為了自身利益,
將一個人正常器官割除,...(恕刪)


小康先生/女士:

變性人(男變女)的雞雞也是正常的器官
醫生切他的雞雞,當然也是拿錢辦事。
你覺得這樣違反醫學倫理嗎?

您可不可以告訴大家,您對這幾位假病患有什麼看法?

INNOCE wrote:

真正的重點在於詐取高額保險費,這才是事情焦點,健保費只不過是collateral damage罷了,
怎麼焦點成為詐領健保費問題?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有財團背景的保險公司是不能亂惹的..
...(恕刪)



人性是這樣的
錢越多,人家就越想看你倒楣

醫師算高收入的,如果收入下降就大快人心
醫院大概更有錢,被重罰是細厚
保險公司超級有錢,其實沒有人介意保險公司的錢被詐領,說不定還覺得是刧富濟貧。
justinzhang wrote:
變性人(男變女)的雞雞也是正常的器官
醫生切他的雞雞,當然也是拿錢辦事。
你覺得這樣違反醫學倫理嗎?
...(恕刪)



我不知你為何一直提病患自願的問題?
醫師與病患及黃牛共謀以割掉正常器官向保險公司詐騙保險費,
並經醫院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
上述行為你認為是否有違反醫學倫理呢????

你提變性手術,
以現今國內法令並不合法,
那你認為有沒有違反醫學倫理呢?????





台中小康 wrote:

我不知你為何一直提病患自願的問題?
醫師與病患及黃牛共謀以割掉正常器官向保險公司詐騙保險費,
並經醫院向健保局詐領健保給付,
上述行為你認為是否有違反醫學倫理呢????

你提變性手術,
以現今國內法令並不合法,
那你認為有沒有違反醫學倫理呢?????

...(恕刪)


光就詐騙健保和商業保險公司給付這件事,
無論如何是不符合醫學倫理的

割去正常器官,在某些情況並不見得違反醫學倫理
自願與否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
但不是唯一判別標準
比方如果病患要求醫師把他的心臟割下來,醫師還是不能照辦
但過了生育年齡的子宮,這就很難說

個人不認為合法是符乎倫理的要件(可能有爭論)
某些地方墮胎,安樂死(?),大麻是合法的,另一些地方則否
如果認為一件事是對的,要是現在不合法,可以推動修法。

我認為變性手術沒有不合倫理,我不知道他在國內不合法
如果屬實,想要變性的人應該爭取他合法化
就個人而言,既然沒有切身的需求,就不關痛癢,
即使認同他該合法化,大概不會出錢出力在上面。
台中小康 wrote:
請問醫師割除病患未患...(恕刪)




您說justinzhang寫的是無恥之"言論",
而不是說新聞報的醫師無恥之"人"吧
網路回文請您確定有看清楚他寫的內容再回OK?

他跟我一樣看法:以"癌症險"詐騙"幫兇"角色來看此醫師當然是違法
但摘除一正常但無用的部分,如同預防性摘除盲腸,智齒,or抽脂,整型
只要自願自費又合法又無傷日後生命..不會違背醫學倫理..
在美國切除子宮是婦產科僅次於剖腹產的手術
站醫學角度切除動作是無違生命倫理的,該醫師只違反法律(詐欺共犯)

如果你認為即使自費,即使有同意書,
醫師為了自身利益,將一個人正常器官割除有違倫理?!
那"理髮師"也是為了賺錢,用專業技術將一個人正常的頭髮剪掉啊!!
道理一樣是客人先主動提出想切除:無用處不想要的部位
炫音小猴
台中小康 wrote:
我不知你為何一直提病...(恕刪)

請您速將因誤會我而公然侮辱我的部分刪除!!
不然留下這紀錄將成為法律證據,對將來你不利!!
因為我初步認為妳的眼睛跟妳的大腦是正常的!!



新聞這位醫師現身一次的說法是受託於多年朋友(黃牛)的請託
而假病人也是為了詐領保險金而寧願切除自己身體無用的部分
醫師犯的是"詐欺共犯"... 在純醫學切除觀點是不違倫理的!!

如果病人自費,又不涉及詐領保險,簽同意書後也不構成傷害(告訴乃論)
這樣切除病人主觀和醫學客觀都沒用的東西(闌尾,智齒,包皮,子宮,脂肪)...
有違反醫學倫理嗎?

另,台灣的戶籍法管有寫:
變性者完成變性手術後可帶舊文件與診斷證明等至戶政事務所辦理變更出生登記與身分證
炫音小猴
MonkeyKiss wrote:
請您速將因誤會我而公...(恕刪)



你們的荒繆言論等說服其他人後再來和我說。

你們的荒繆言論讓我有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之深處感慨。
閒聊版有人貼了個玉米人喇叭文,台中小康大過往的精彩演出,很有口碑,形象已經深植人心了.想要論理的網友可以參考參考,再考慮一下是否要繼續認真或是改變心態

我果然是菜鳥又不甘寂寞愛打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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