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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緊急醫療救護法 救人將免責


kaiend wrote:
是啊,所以現在醫生已...(恕刪)


唉~~~~~一切都是萬惡的根源......."錢"....在做怪啊~~~~~~~~~~~~~~
光討論就有人感覺醫生一定專業度不足

一直砲醫生

請問砲醫生的那位仁兄都不會生病?

當你都不信任醫生的時候

就算醫生把你治好

你也會疑神疑鬼覺得自己好像有哪邊還沒好



醫生光在論壇發言就被砲了

也就不難理解

為什麼台灣的醫病關係現在會變成這樣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異鄉苦工 wrote:
你看吧現在就有醫生只...(恕刪)

你知道就是有你這種想法的人,才會讓台灣的醫護人員人人自危嗎?

哪種疾病有100%治癒率?
照本操課絕對不會出事?

若是我告訴你,課本上的治療方式幾乎都要在醫院才能實施。要照本操課的結果就是,出了醫院都不要隨便治療別人。這樣符合你保證不會錯的想法了吧!
以後可以故意救不活仇人

根本是惡法


例如溺水,假裝作人工呼吸,實際上根本沒吐氣進去之類的

跟應注意而未注意一樣,根本不該廢除

免得下次用絕對路權來撞死仇人




還有別以為不救就沒事

還有業務過失致死等著你啦

看你要救人沒救成被告

還是業務過失致死被告

還以為裝作路人就沒事喔?

沒這種事

反正就讓你們選

救人,沒救活,被告

不救人,業務過失致死,照樣告


什麼不救人就沒事,誰說的?
一個小路人 wrote:
例如溺水,假裝作人工呼吸,實際上根本沒吐氣進去之類的
跟應注意而未注意一樣,根本不該廢除
免得下次用絕對路權來撞死仇人

請注意
這個沒有免罪喔

最多
可以用急救用電擊
去電擊一個心臟沒停的仇人
打到停
一個小路人 wrote:
以後可以故意救不活仇...(恕刪)


業務過失致死,好可怕。

我是不懂啦!下次你到急診室時,可以先和急診醫師討論這個問題。

一個小路人 wrote:
以後可以故意救不活仇人

根本是惡法


這位大哥是來搞笑的嗎~??

您是時時刻刻跟著仇人~~等他出事???

還是您仇人滿天下~~隨時能遇到仇人??

就算是八點檔也沒用這麼爛的梗~~~

一個小路人 wrote:
以後可以故意救不活仇...(恕刪)




這位老兄想像力真豐富,不過您想錯啦,救了救不活才會有業務過失致死唷,不救,沒執行業務哪來的業務過失致死?我可以大方的承認我醫術不夠,為增加您的存活率,讓您另請高明,你可以罵我是冷血、罵我見死不救、甚至罵我庸醫,但您就是沒辦法告我。您這樣告不贏、卡不到醫生的油捏,邏輯回去再練練。

kuoyuan1 wrote:
哪種疾病有100%治癒率?
照本操課絕對不會出事?



這是可以作為除罪化的藉口嗎
如果你都照表操課法官會有理由嗎
不然可以提出來哪個案例醫生自認沒有犯錯
而法官的理由無法讓人接受的呢
被告被判刑應該是檢討醫療手法哪邊有問題
而非不准別人告你
這根本就是掩耳盜鈴
那病人的權益呢
異鄉苦工 wrote:







這是可以作為除罪化的藉口嗎
如果你都照表操課法官會有理由嗎
不然可以提出來哪個案例醫生自認沒有犯錯
而法官的理由無法讓人接受的呢
被告被判刑應該是檢討醫療手法哪邊有問題
而非不准別人告你
這根本就是掩耳盜鈴
那病人的權益呢...(恕刪)

哈,前不久那個法官的膽被拿掉就是一個例子,在可用監測手段都已經做了而做出的手術,依然被法官告,這就是你要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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