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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病患問鬼神--台北榮總龍藉泉主任

我來說我的實際遭遇.
一、二年前我至新店地區某知名大醫院的中醫部求診, 看了幾次門診醫師無法處理, 問我要不要另類療法, 之後遞給我一張名片, 我依名片地址前往, 是位於山區的一房子, 進房一看我的媽呀整屋零亂不堪, 比我單身在外租屋還糟, 心想既來之則安之就姑且一試, 只見他身著背心短褲拖鞋, 雙手在我腹部隔空筆劃來筆劃去的, 說是把氣運到我身上, 這樣約15分鐘, 作完了我問他要多少錢, 他還一副正經八百的說一般是我們要把錢裝入紅包袋給他的, 因我是第一次就收$1200, 媽呀要錢就直說還裝神弄鬼的, 想也知道不會來第二次了.
這年頭把人不懂的交給鬼神就沒事了???
回家上網看該醫師的資歷還是留美的!!!


allen0610 wrote:
假設一個八萬,那五個...(恕刪)


再同意不過



你還笑的出來!!!你的女兒玷污了我...現在你要怎樣賠償我的損失
因為報紙說衛生署已要求台北市衛生局調查
因此今天我打給台北市衛生局檢舉

醫護管理處表示:你們是報紙上的家屬嗎?我們已受理我們的案件,並將要求醫師說明。

我告知:那我是否需提供完整錄音?

醫護管理處:報紙上已經有提供了吧

我告知:那只是節錄的一兩句話,但我有完整的對話內容。

醫護管理處表示:如果你認為有需要的話,可以寄過來給我們,不然我們是針對有疑問的地方才會請你提供資料。

我告知:還有其他家屬與我聯絡,是否也能由我提供他們的過程呢?

醫護管理處表示:要請這些家屬打給我們,與我們連絡,一個人算是一個案件,我們會再將這些案件歸納到醫師的案子裡。

所以我要懇請各位曾經歷過此事的家屬。
雖然你們或許已經事過多年
或許你們手上沒有證據

但你是否還記得當年的恐懼與不安

如今仍有一群人在承受當初我們所承受過的感覺
醫師穿著白袍建議病患去神壇合理嗎?
這是醫療的正當行為嗎?



讓我們來保護他們
連絡電話: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
台北市衛生局 醫護管理處 分機7106


第二十五條(移付懲戒之情形)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
  五、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釋字第545號(醫師法第25條對「業務上之違法行為」予以處罰是否合憲?)

所謂「業務上之不正當行為」則指醫療業務行為雖未達違法之程度,但有悖於醫學學理及
醫學倫理上之要求而不具正當性應予避免之行為。

醫師倫理規範

第4條 醫師執業應考慮病人利益,並尊重病人的自主權,以良知與尊嚴的態度執行救人聖
職。

第10條 醫師應以病人之福祉為中心,了解並承認自己的極限及其他醫師的能力,不做不
能勝任之醫療行為,對於無法確定病因或提供完整治療時,應協助病人轉診;如有充分理
由相信自己或同仁不適合醫療工作時,應採取立即措施以保護病人。
ultis wrote:
就統計角度來說,
若是龍醫師跟神壇有勾結,
多數的手術都請家屬去神壇,
那以龍醫師的資歷開過那麼無數台刀,
就算不是每個人都會去po,
但網路上應該還是可以輕易找到數百甚至上千篇關於醫師與神壇的批評,
可樓主卻說只找到兩篇,頗不符常理..
(恕刪)


我無法同意你這段說法

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或懂得蒐證
無法拿出證據的情況下po文只是自找麻煩
更何況醫生若是近期才開始和神壇合作呢?哪來那麼多的前例可搜尋?

就統計角度來說
若是醫師近期才開始和神壇勾結
樓主在網路上已找到兩篇批評,這位醫生有沒有問題?
allen0610 wrote:
我無法同意你這段說法

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或懂得蒐證
無法拿出證據的情況下po文只是自找麻煩
更何況醫生若是近期才開始和神壇合作呢?哪來那麼多的前例可搜尋?

就統計角度來說
若是醫師近期才開始和神壇勾結
樓主在網路上已找到兩篇批評,這位醫生有沒有問題?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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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幾年來網路這麼發達,
po文陳述自身遇到的狀況,不需要有證據,
若不直接說人家有勾結,怎麼會是自找麻煩 ??
就算是近期才開始,
以龍主任的開刀量要找到大量po文應該輕而易舉...

我覺得那神壇負責人應該只是龍醫師的朋友或是遠房親戚之類的,
所以請他有合適的案例幫忙介紹,
人情壓力總是難以避免,
當然這種介紹還是應該儘量避免,
因此龍醫師的行為確有不洽當之處,
只是樓主是懷疑龍醫師跟神壇勾結,
沒收到錢所以有刻意的疏忽導致病患死亡,
有哪個醫生會笨到用這種這麼容易被踢爆又這麼容易被告的方法去賺錢??

以我以前待過醫學中心的經驗,
醫學中心主任級的醫師認識非常多富豪名流,
富豪也會生病,他們也希望多認識一些頂尖的醫師,
主任們幫富豪或他們的家人看好病,
富豪們是不包紅包的,
他們把醫師當朋友,
有建商老闆把豪宅用成本價或是更低賣給醫師,
或是有什麼好的投資案找醫師朋友一起參與,
主任級醫師跟這些富豪名流當朋友,
從中的獲利基本上是遠大於從醫的所得,
而且跟富商朋友投資是完全合法,
何必去做跟神壇勾結這種這麼容易被踢爆又賺不了什麼錢的蠢事??
希望調查結果能夠清楚明確,
不要亂打迷糊仗。
如果醫師有錯,就請從嚴逞處,
該罰就罰,該賠就賠。
但是如果沒問題,也請還人家清白。

再重複一次,請調查單位不要鬼混,
查清楚一點!這關係到人命以及
人的名譽,請不要等閒視之。
我的目標是把兒子培育成醫生
雖然這要長期的努力
不過可以當到醫生
通常也不必擔心沒有聰明腦袋可以去搞自己喜歡的興趣

生老病死總是會遇到
自己有一點常識知識才能有保障
遇到時才不會慌

allen0610 wrote:
權威醫生就不愛錢? 別把醫生說的那麼清高,有些愛收紅包的醫生跟賊沒啥兩樣


噗~你還真猛
家人就在醫界還猛批醫生
快請你老大打聽一下這位醫師的醫德啦
1.先請樓主節哀順變,亦對樓主尊翁的往生謹表遺憾哀悼。

2.奉勸樓主先要有些心理準備,即使樓主所po文章皆為事實,但
就醫師法、民法來看,最後龍醫師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很大。
k4210 wrote:
2.奉勸樓主先要有些心理準備,即使樓主所po文章皆為事實,但
就醫師法、民法來看,最後龍醫師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很大。

很多人不懂法律
以為只要上網集氣得到大家的聲援
這樣就認為自己是 正義的一方
法律是保障雙方 不是只保障po文的人
就其中一點來看好了
神壇是不是白手套 中間是不是有拿回扣
撿調一查就知道
也不需要片面猜想去捕風抓影
可是在沒有確定事實之前就預設答案
這樣已經有構成誹謗和誣告的嫌疑了
我建議既然要走就把法律程序走完
不過請記得把自己放在相對等的立場
去承擔相對等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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