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ntleGAGA wrote:
看了幾次你的論點,都在繞圈圈,
完全無結論!
其實原本就應該註記,這是社會公平性問題,沒啥好討論的!
就如同B肝等其他感染性疾病一般,不須對愛滋患者給予特殊待遇!
社會公平性問題...是阿...但社會對愛滋病患公平嗎?
又請問B肝等其他感染性疾病現在在健保卡上有註記了嗎?
ps.我的結論很早就有了~且始終如一~沒有繞圈圈喔
gentleGAGA wrote:
看了幾次你的論點,都在繞圈圈,
完全無結論!
其實原本就應該註記,這是社會公平性問題,沒啥好討論的!
就如同B肝等其他感染性疾病一般,不須對愛滋患者給予特殊待遇!
unnerv wrote:
不會,我會跟著去另外.
列管的愛滋病患跟實際上的數目比起來還是少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