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sxyz wrote:撇開口水我只想確認您的認知接種疫苗後時間久抗體測量不到此時接觸病毒可能或是不可能被感染?...(恕刪) 在生醫領域基本上鮮有"絕對","保證","不可能"等代表100%的字眼,所以在絕大多數的狀況,"可能"這用詞通常都適用.這樣說您能明白嗎?所以即使"施打疫苗後(就算有抗體)仍可能被感染"雖為正確陳述.但施打疫苗可顯著降低感染風險已是不爭的事實與共識.講更複雜深入點好了.不同的疫苗及病原有不同的狀況, 沒有一定標準.且接種的年紀不同, 疫苗的效力/效期也會有差異.至於個體差異那就更不用講了...天花的疫苗是最有名的終身免疫疫苗(沒聽過有特例,但不代表沒有).一般而言的效力/效期, 直接受病原感染>活性減毒疫苗>非活性疫苗抗體若測不到不代表免疫記憶消失, 若免疫記憶還存在, 原來施打疫苗應有的免疫力就會作用.此外就算沒施打疫苗(或免疫記憶已消失), 原本自身的免疫系統還是會作用, 所以就算接觸到可感染量的病原,也不一定會被感染.但為避免真的是免疫記憶已消失, 在測不到抗體的狀況下, 補打疫苗會較保險.
其實簡單來說 , 註記只是防止已知自己有病確刻意隱病的病人 , 因為如果每個病人都誠實告知 , 註不註記根本沒差 , 還有aids病人真的不建議去小醫院, 因為消毒流程或設備不見得一定高標準, 只是隱病的人本身心態就可議 。
個人覺得應該要註記,那又不是在健保卡上貼 AIDS,IC 卡可以寫入資料不是嗎?又不是要刺青在身上,註記是保護那些要為這些有疑慮的人服務的人做事先的預防作業,才不會搞的事後雞飛狗跳不知如何是好,為了尊重一個人的隱私而犧牲大部分人的權益,這應該不是自由民主社會的真諦之一。
sssxyz wrote:您這篇説的蠻好的是正確的訊息就不以此篇與前文比對前後論述是否一致爭論了...(恕刪) 前面雖有TYPO與過於簡短的問題, 應無一致性的問題若讓您感覺如此, 猜測前面應為陳述過於簡短,文意表達不妥善所致讓我思考這些可能的問題, 應該要感謝你.
ascendtw wrote:9/2更新台大器官捐...(恕刪) 註不註記很兩極化說註記是可以讓別人知道有什麼會傳染的重大疾病而別人可以做預防措施但是註記好像又是會牽扯到病人隱私問題 所以這問題很難處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