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jockck wrote:
樓主大大給您參考
https://www.tpc.moj.gov.tw/292885/292897/661783/766093/post (恕刪)
樓主只是"懷疑"有確診,就只是陳述事實而已,並沒講自己確診啊!不算造謠。
大家一看也都知道樓主講的是「懷疑」,回覆文也有很多吐槽啊!
別刻意用300萬罰款以帶風向的方式恐嚇別人不敢陳述事實。
而樓主講的:「想要主動篩檢,那就要簽個切結書,篩檢無論陰性還是陽性,都要自主隔離14天」
15樓也有相同經歷,八成也是事實!
就算檢舉這篇到最後也不敢查,就算查下去,倒楣的也是醫院而不是樓主,且鬧上媒體指揮中心照樣可甩鍋。
因為指揮中心雖然制定TOCC限篩機制層層關卡避免對有症狀的病患核酸檢驗,但也有提供抓到確診的獎金。
照理,應該是發燒/咳嗽沒通報送驗「刻意不對症下藥,擴大感染」就對醫院罰款才對!台灣卻以抓到確診才提供獎金,也很奇怪。
因為台灣的健保是「社會主義」中央集權制,每個健保醫院都要依照中央sop才能領到健保支付,否則可能被核刪!
指揮中心就利用這點定出了TOCC限篩機制!讓有相關症狀且已花錢去醫院掛號的病患也無法核酸檢驗。
因我前面已貼好幾篇舊聞+新聞,都是有症狀就診4-10次都不通報核酸檢驗,所以我也只是陳述事實而已…
只不過真的沒想到…TOCC限篩機制,限得這麼誇張!
注意!這些政府官員都是領我們納稅人的錢和健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