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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想賴帳 ── 視力異常複檢 ── 對眼科診所大屠殺

intercgw wrote:
這位網友說得很清楚
而且健保局為了把關
所以才會有異常爆量的查核機制
樓主如果覺得給人方便結果卻得到這樣下場,可以落實既有制度
這樣也不會要處理這麼煩人的事情


既有制度就是
視力有問題就診,健保有給付
視力沒問題被抓來檢查,不付錢
學校篩檢有問題,而且真的有問題,應該給付,現在卻想盡辦法不給付

→ 依循既有制度作業,卻被列為追殺對象

健保把關,我贊成
健保署明知異常爆量的原因,非診所端的問題
但是就是要硬幹
就像感冒大流行,看診量暴增
健保明知原因,卻要抽審300-500份

你覺得合理嗎?




fkang2 wrote:
您是苦主,我同情你,但可不可以不要誇張,就事論事,做醫生不要做記者。

賴帳?大規模屠殺?玩兩面手法?吃霸王餐?恐嚇醫療院所?全國(新北市)家長?您不做記者可惜了。
您自己也說了,以往,學校視力篩檢有問題的小孩,會給一張單子請家長帶去眼科檢查,都是以健保身分就診。
但是,這次有沒有先行篩檢?有沒有單子?
如果沒有,表示於先例不合。


您的意思
就是如果學校有先行篩檢才發通知請學童就診就合法嗎?
如果是
根據32樓的說法,是有的
不過如果要確認是否有些學校沒先篩檢,通通有獎的發單子,應該普查所有學校,這個應該是政府單位才做得到的
健保署應先釐清

實務上來說,你拿到學童視力不良的單子,而且檢查後確實有視力異常,你會認為學校沒篩檢嗎?



健保署行文第2項明明白白指出,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預防健保不屬於健保給付範圍,他只是依法行事,並沒有有大屠殺。


如果學校沒篩檢,通通有獎丟單子出來,康健保之慨做預防保健,當然要刪刪刪
那請問
查證學校有沒有篩檢怎麼查?
看病歷?
還是行文教育局安排訪查學校?
怎會本末倒置呢?


而且,請您不要只提供一半的資訊,請將上月份申報異常情形件數公佈出來,大家才好評斷,是30000份中抽查300份,還是400份中抽查300份?


您太抬舉了,我有30000份,我早就退休去了
之前有統計過
這幾個月份診斷碼與視力檢查相關者 與去年同期差不多
沒有爆量
所以沒有異常
異常是健保署片面說的

健保好像沒有法權去對不屬於健保給付範圍的案例代位求償。)

如果學校篩檢過才丟單子就診 → 不屬於預防保健 → 健保依法該給付
如果學校康健保之慨篩檢 → 屬預防保健 → 健保不給付 → 可惜不是這個,健保署卻硬坳成這個
即使是預防保健,請問預防保健是誰的工作?冤有頭債有主,找主管機關啊
yycyy wrote:
→ 依循既有制度作業,卻被列為追殺對象


一般是抽百分之一,
至於要抽多少,健保局承辦人員說了算.
若是全月抽審,你也只能照辦.
事實上
這次事件
涉及健保署「二桃殺三士」的手法

健保署以「總額」框住醫療費用
一旦有某些科別費用高於去年同期
其他科別所分到的的醫療費用就會減少

所以當眼科爆量時
其他科別費用就會減少

所以就讓不同科別的醫師去鬥吧


二桃殺三士,真好用

=====================================
以前視力檢查分布在九、十兩月,橫跨兩季
健保署費用計算以「季」結算
所以以前沒有所謂爆量的問題

今年因為新北市的新作法
視力異常檢查集中到第三季
所以有所謂爆量

你知道朝三暮四的故事嗎?
今天改成朝七幕零,就有人說早上爆量了
真是不能理解
看病付錢 天經地義
有保險 再向保險公司核退 有這樣困難嗎
健保局不願面對民眾 卻把第一線醫療人員推上火線
上次看病時 看到榮民身分和櫃檯爭取掛號費減免吵成一團
想當然爾 這個身分優待大概也不是健保出的
除了醫師外 護理人員辛苦更是人盡皆知
領藥時看到藥師手忙腳亂 又是數藥又是數錢 真的替他們不值
醫療人員不是一都是納稅人嗎 而且因是專業人員 稅額應該不低 看起來好像被健保署弄成被管理人了
哪個天才想出總額的 應把健保局的公務預算 人員薪資獎金一併列入總額計算
哪有第一線在辛苦工作 後勤人員在獨攬全功的道理
樓主您好

因為我自己沒開過診所

可能無法得知細節

但是對於配合學校這樣沒有公文答應給費用的檢查

你不能拒絕嗎?

原因就是寫並無付費對象.......

yycyy wrote:
既有制度就是視力有問...(恕刪)
講得好像是自已倖幸苦苦幫廣大的兒童做視力檢查,

結果卻被健保局刁難,認為是醫師亂報,騙健保

第一

一般申報健保,是醫師看完病人後,申報健保,錢先給診所,

之後健保局再去看申報是不是有異常,如果沒異常

健保局才不會管你,有異常的診所才會抽審病歷,這種做法

不是以相信醫師為原則嗎?

健保局本來就有監督的功能,難道診所申報多少,

健保局就要給多少錢,完全不能問? 讓診所予取予求??


第二

如果自已行得正,還怕人家來查你的病歷??

現在病歷都用電腦打的,抽審病歷,只要過是把病歷影印一下而以

這些事都交給助理人員做就好了!醫生只要確定病歷有沒有寫錯就好了

有多困難?? 講得好像人家趕盡殺絶一樣!

拿人家的錢,就照人家的規則辦事

你違反了規則,人家來查你,是天經地義的事!

而且人家查你,大可以說是為了替人民省血汗錢,

你呢? 只不過是覺得麻煩才在那裡喊辛苦!

診所每個月領個上百萬,也沒聽你喊辛苦呀!

第三

審查病歷,健保局人員那有那個知識去審偉大的醫師的病歷

審查的都是醫師,可能是你們的同輩或是前輩

他們也是有業績壓力的,就是說可能要至找出幾%的問題病歷

如果病歷都沒問題怎麼辦? 就隨便編個名目刪就好啦?

反正業績達到了! 之後你們再申覆,還不是一樣會過! 這就是官場文化不懂??






intercgw wrote:
樓主您好因為我自己沒...(恕刪)


我想我標題沒有表達很清楚
才會有這種誤解
已更改標題為『視力異常複檢

基本上,這些人都經學校篩檢,視力有問題才發通知
好比校護發個通知說學童身長遲緩(身高不購)或注意力不集中(有否過動......)
請找醫師評估,並給回條以學校後續追蹤 (醫療端,回條不是主角)
醫師無從拒絕

而且,視力模糊就診,本來就是健保給付的就醫範圍
這複檢只是確定有沒有問題
至於學生要不要找醫師複檢,不是醫師端可以主動招攬的

如果,學校沒篩檢,把診所當作篩檢工具,叫健保買單
(就好像學校不量身高體重,叫學童到小兒科量身高體重評量生長發育,然後叫叫保買單)
這就是把健保當預防保健來用,是不對的

這就是我要澄清的觀念,所以我改標題
謝謝你的啟發

===================================================================

另一個議題
你認為近視是不是眼睛的病變?會不會導致不良併發症?
如果是病變 (眼科界普遍這麼認為),當然要控制,健保要給付

如果您認為近視不會導致併發症
不值得治療,不應該給付
那就是彼此觀念差異了


phanton wrote:
第一
一般申報健保,是醫師看完病人後,申報健保,錢先給診所,
之後健保局再去看申報是不是有異常,如果沒異常
健保局才不會管你,有異常的診所才會抽審病歷,這種做法
不是以相信醫師為原則嗎?
健保局本來就有監督的功能,難道診所申報多少,
健保局就要給多少錢,完全不能問? 讓診所予取予求??


我同意您的說法,健保基本上是信任醫師的
基本上健保署先撥付一部分費用,扣住一小部分
當然要監督,不然就失職了
可是,應該要合理的監督

這種全部眼科診所通殺
每家抽三百到五百份
如果您認為是正當的監督
那就是彼此認知的不同了
你不接受我的看法,那也只能謝謝指教了


第二
如果自已行得正,還怕人家來查你的病歷??
現在病歷都用電腦打的,抽審病歷,只要過是把病歷影印一下而以
這些事都交給助理人員做就好了!醫生只要確定病歷有沒有寫錯就好了
有多困難?? 講得好像人家趕盡殺絶一樣!
拿人家的錢,就照人家的規則辦事
你違反了規則,人家來查你,是天經地義的事!
而且人家查你,大可以說是為了替人民省血汗錢,
你呢? 只不過是覺得麻煩才在那裡喊辛苦!
診所每個月領個上百萬,也沒聽你喊辛苦呀!


我說過了啊
守法不怕抽啊
只是,這種就像部隊的班長叫你拿牙刷去刷馬桶,就是整人嗎
就算野狗被踢一下,也要該該叫兩聲
健保署要整人,當然要該該該多叫一聲

規則?你說違反,我說沒有,這就是這討論串的目的啊
視力異常複檢 不等於 預防保健,這是我的論點

老實說
即使北區眼科被砍了幾千萬
健保會省錢嗎?告訴你,一毛錢都不會
因為健保是「總額」
省下了這些錢,會放到其他科別的醫療費用 (因為每科的醫療費用都不夠)
健保的總支出是一樣的

這就是我說的「二桃殺三士」
這次事件,搞不好會有其他科醫師敲邊鼓吶喊,希望不會,如果有,那真悲哀


第三
審查病歷,健保局人員那有那個知識去審偉大的醫師的病歷
審查的都是醫師,可能是你們的同輩或是前輩
他們也是有業績壓力的,就是說可能要至找出幾%的問題病歷
如果病歷都沒問題怎麼辦? 就隨便編個名目刪就好啦?
反正業績達到了! 之後你們再申覆,還不是一樣會過! 這就是官場文化不懂??


好的官場文化,可以保留
不好的官場文化,要保留嗎?
如果不好,為何不改革呢?
也許這也是我不在公立醫院的原因吧

所以我很喜歡柯P這種務實的醫師
好好改革一下官場文化 (最後兩句有點文不對題,抱歉了)
yycyy wrote:
第一、這不是您所說的...(恕刪)

這種抽審只是因應總額預算制的結果,也就是你們申報總量超過給付總額太多,要嗎點值打個六折(隨便猜猜),要嗎抽審刪費用。

要採取哪一種是公會決定的,不過通常都是兩種併行,以免數字太難看。

你要不要問一下眼科醫師公會?他們也要面對醫師公會其他科別的壓力。


還有,健保總額制度下,忽然有個甜頭不要高興的亂申報,後面一定會死很慘。這種公會一定要出面協調定規矩,不然這種大規模屠殺的事還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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