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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膽小的醫師


野馬GT500 wrote:
那是他的命

如果真的很想救的話 最好找個人旁邊幫你錄影

到時候家屬污賴你弄死人 上法院 還可以告訴法官擬有按照正常救護程序來施救


依照恐龍法官的律法,駕車撞到闖紅燈的人,責任都可能3/7,2/8分帳,找個人錄影,說不定會說妳cpr動作不確實,按壓位置不對,應注意未注意,要你負擔"部分責任"



always CoCa Cola wrote:
等我老了以後出門身上...(恕刪)


連簽了同意書的都還是照樣狠咬你一口
掛這牌子的效益...
防禦性醫療用到極限,醫療崩壞也不遠了
現在還肯寫文章呼籲還肯為台灣醫療努力的
我都深感佩服與支持
暫時也還堅守崗位盡力做好份內的事
但我是不想等到Titanic要沉了還在上面演奏最後一曲
巧巧兒 wrote:
或許這樣的司法,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恕刪)

前面寫得不錯,但寫到這邊又露出馬腳,
露出這又是一篇蓄意煽動台灣人理盲濫情的文章,
因為有問題的不會是司法,人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誰會有問題?
1. 沒醫德的醫師。
2. 技術差的醫師。(例如波波)
3. 只想削醫師的民眾。
4. 理盲濫情的民眾。
5. 沒職業道德的法官。
(我很討厭恐龍法官這個名詞,因為它已經被理盲濫情的台灣人弄臭了)
而這篇文章把醫師形容得太清高,彷彿永遠不會有故意疏失的樣子,
根本就是有問題,
實際上真的要解決醫療糾紛,首先就是不能把問題混為一談,
大致上可分為:
1. 故意跟技術太差造成的醫療疏失,這種的要醫師賠天經地義。
2. 沒有醫療疏失,只有想削一筆的民眾找砸,這種除了要尊重專業跟公正的法官,
民眾不理盲濫情地同情更重要,但我想這對台灣人來說太難了,
台灣人只會罵恐龍法官卻不會反省自己是不是理盲濫情地隨便同情。
3. 非(1)情形的醫療疏失,我想這只能用類似醫療保險的方式解決了,至於誰要出保費又是個難解的問題了。

mitchelskuo wrote: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一張圖片:

進得了醫院的,告醫師;
進不了醫院的,告救護車;
上不了救護車的,告旁邊好心幫忙的人;
找不到人告的,申請國賠。


真貼切,台灣環境就是被這種忘恩負義的害死。
如果小波波願意來填汲汲可危的五大科, 我贊成無條件開放波波
問題是波波的醫界大老父母願意讓波波走五大科嗎?
我看波波還是動用關係走小科

至於不知感恩反咬醫師的病患家屬還是少數, 多數台灣人還是善良的,
但醫師一輩子要看幾十萬人次的人, 這中間只要有百分之一的人是屬於這類人,就....
aquaaqua wrote:
1. 故意跟技術太差造成的醫療疏失,這種的要醫師賠天經地義。


故意造成疏失是罪大惡極,對此要重罰我沒意見,不過技術太差嘛,以後急診收到有潛在被告可能的案例,一律以”技術太差不想耽誤病人”為由,全部往外推,別再說甚麼人球喔,你應該可以欣然接受吧


剝奪醫院選擇客戶的權利,又不許人家自認力所不逮推病人,有這麼作生意的?王老虎啊?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swiftboy wrote:
醫師是資方醫師從來不...(恕刪)


開診所跟開店不太一樣唷
你做檢查給藥
假設賺了一千塊錢
不是跟病人要喔
是要跟健保局要錢
所以等於是你先賣了東西給人家
但是沒有拿現金
要再寫一些報告去跟老闆要錢
很麻煩的
我想

不是走醫療業的人

應該沒有感覺這兩年醫療品質有下降吧

再繼續降下去..你還是感覺不到的啦

要到一般人都感覺得到..那就不得了了

目前的醫療倒退只有局內人心知肚明而已
這個社會已經亂了

所以

失火 怪消防員 來太晚..................

車禍 怪那個報警的人一定是肇事者..........

人死了 一定是急救的醫師疏失............

青少年殺人 都是老師沒教好................

所以沒有人想再去幫助別人-----因為社會有很多人都是中山狼

當你幫助別人---最後被咬一口,就算是最後法律還你清白------卻早已不再相信人性了

更慘的是-----法律說你幫助人有錯

huangjauwen wrote:
這個社會已經亂了所以...(恕刪)


陳文茜說過: 醫生是個沒道德的職業,竟然是利用他人的不幸與病痛在賺錢!

聽到他講這種話的時候我就覺得社會病了

還病的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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