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oo wrote:統一又不怕客戶不上門7-11生意還是超好 我們家這邊的便利商店生意感覺得出來差很多,公司樓下的便利商店原本中午人滿為患現在去買罐茶都不太需要排隊了PS:話說之前每天都會在小七買統一無糖豆漿當早餐,結果今天去買的時候發現完全不在架上不是賣光(因為有賣的話會有價標在架子上)...該不會這個也中標吧?
iauwen wrote:是啊,所以我在文末才加了這行:"是不敢講,不能講,還是講了沒人重視"基本上,我是不相信,那些大企業是所謂的受害者,說是共犯結構可能性還比較高...(恕刪) 要講啥啊?你有當過兵嗎?
為什麼告不贏以下簡略說明若有不足之處尚請先進不吝指教欲請求損害賠償不論是透過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或消保法第7條之規定你都必需證明幾個要件而此二種請求權基礎有二個共同要求而這二個要求恐怕無法成立一、權利受損二、侵害行為與權利受損有相當因果關係就第一個要件而論權利受損就是要你證明有何權利受到損害包括財產上損害與非財產上損害(例如,生命、身體、健康受有損害)吃了塑化劑驗了血可能驗不出來身體那些部分有立即的損害那不好意思雖然你有吃但證明不出來有損害不用賠就算驗了血也許肝指數過高、腎功能異常又得請你證明是吃了塑化劑產品所造成的也就是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存在請問全國有那個醫師敢開證明證明你的肝指數過高或腎功能異常就是吃了某含塑化劑產品所造成的(具相當因果關係)沒一個醫師會開這種證明的這就是現行法你告不贏的原因所以廠商有恃無恐對付你們這些人只要一個策略就可以了也就是通通不鳥你們時間過了就沒事了正所謂風聲一過、位子照坐你們這些賤民就如同魚人般能耐我天龍人如何所以就當你們是狗吠火車般就好了不信的話就等著瞧那一個會告贏過幾天你們這些賤民就通通忘記了統一等的產品照吃這事如果發生在美國該公司早就賠到倒了店大欺客、奴大欺主我不欺壓你欺壓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