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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健保要求你一個月繳10000元, 真的不要繳了

健保浪費無效率例證之二:

喜歡喝酒的酒鬼喝酒喝到肝硬化,吐血住院,
出院後繼續喝酒,又吐血住院,
重複多次住院,結果醫療費全部由健保付,
酒鬼本人卻一毛錢也不用出
因為酒鬼喝酒喝到變成肝硬化,是重大傷病,
所以它不用付任何部分負擔.
結果當然是全體納稅人買單

真是”健保德政”!
INNOCE wrote:
喜歡喝酒的酒鬼喝酒喝到肝硬化,吐血住院,
出院後繼續喝酒,又吐血住院,
重複多次住院,結果醫療費全部由健保付,
酒鬼本人卻一毛錢也不用出
因為酒鬼喝酒喝到變成肝硬化,是重大傷病,
所以它不用付任何部分負擔.
結果當然是全體納稅人買單
真是”健保德政”!...(恕刪)


這個健保有關嗎? 這是社會問題吧!
一個死刑犯都可以受到一般人享有的醫療. 為何酒鬼不可以?!
這就是代表健保局的無能,無效率
一些不自愛的人殘害自己身體健康
卻要全民交稅幫他買單
它自己卻一毛錢也不用付
不是健保的制度有問題是什麼?
廉價的醫療真的是好事嗎?
所有制度都有它的能與不能...
挑一個制度去享受它的好處並容忍它的壞處.(當然也可用防堵的方式)
每個人都可以提出一個自己覺得好的制度,而其它人也永遠都可以輕而易舉的指出它的缺點...

以INNOCE 網友提出的狀況,要做到讓這些酒鬼完全不浪費到別人的健保費真的不容易
或許我們可以立法強制酗酒的人收入全部充公由政府管理,這樣他就不會拿去買酒,但行政成本不知道要多高
也可以立法強制酗酒的人直接等同坐牢、限制行動,當然也是有相對的批評與成本要承擔.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unnerv wrote:
所有制度都有它的能與...或許我們可以立法強制酗酒的人收入全部充公由政府管理,這樣他就不會拿去買酒,但行政成本不知道要多高,也可以立法強制酗酒的人直接等同坐牢、限制行動,當然也是有相對的批評與成本要承擔.(恕刪)


有那麼複雜嗎?
這就是你發言的一貫作風
故意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讓事情看起來很難處理
當作推托而不去處理的理由

事情其實很簡單
只要這種酒鬼再度喝酒住院
就調高它的部分負擔
由10%,到20%,30%.........
每次喝酒住院,就調高一次
花公共財時這些人不會心痛
花自己的錢,它就會心痛了

很多事,其實是不為,而非不能也
只是因為官員怠惰
不願自找麻煩罷了
INNOCE wrote:
有那麼複雜嗎?
這就是你發言的一貫作風
故意將簡單的事情複雜化,
讓事情看起來很難處理
當作推托而不去處理的理由

有那麼簡單嗎?
這就是你發言的一貫作風
故意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
讓事情看起來很容易處理
當作罵健保局的理由

健保局不是不能罵.每個組織都有懶惰的員工在裡面.
但執行某項政策不能只想到好處,而不去想執行的成本與可能的後遺症

您說的提高部份負擔或許可行,如何判定病人肝硬化是否是因為是喝酒先不談.
若假設是酗酒遊民把身體喝壞了,也沒錢付部分負擔來看病,政府可否放任不管?
至少就大法官第472、524、533號的解釋指出,因貧困而無力繳交保險費者,不得拒絕給付醫療服務

簡單?

ps.不論哪種行業
老闆們總是愛對下屬說:這件事情很簡單啦,就怎樣怎樣做就好...你不要花太多時間去弄呦...
下屬們內心的OS:不是你在累當然都說很簡單,天馬行空最簡單了...尊重專業好嗎?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unnerv wrote:
有那麼簡單嗎?酗酒遊民把身體喝壞了,也沒錢付部分負擔來看病,政府可否放任不管?


酗酒遊民的問題是社會局的問題
不是健保局的問題
難道健保局以為自己的權力大到什麼領域都可以管嗎?

更何況我說的是一般酗酒的人
你又何必扯到遊民去?
這根本是混淆視聽
INNOCE wrote:
酗酒遊民的問題是社會局的問題
不是健保局的問題
難道健保局以為自己的權力大到什麼領域都可以管嗎?

OK~不要扯遊民...

一般人(這裡指繳的起部分負擔的)酗酒把肝弄壞來浪費健保,可以用您的方案讓他們自愛一點,我完全同意

"簡單"問您,有肝硬化重大傷病者酗酒,要是窮到付不起部分負擔,政府要不要讓他看病?
不給看是違憲,就這麼"簡單"

而一般會喝酒喝到把肝弄壞的,繳的起部分負擔的人多嗎?
我倒覺得我之前提出的,對這些酒鬼宣告禁治產或是禠奪自由權比較"簡單"耶

ps.你不就是認為健保制度應該什麼都要負責的人嗎?杜絕任何弊端浪費不計成本...
不自愛的人殘害自己身體健康 也要健保負責
代位求償 也要健保負責
婦產科小兒科醫師人力越來越少的問題 也要健保負責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昨天的報紙

健保局官員說二代健保 , 最快最好的時機

是明年四月正式上路

還可以喘口氣 , 準備面對高漲的保費

unnerv wrote:
"簡單"問您,有肝硬化重大傷病者酗酒,要是窮到付不起部分負擔,政府要不要讓他看病?
不給看是違憲,就這麼"簡單"

而一般會喝酒喝到把肝弄壞的,繳的起部分負擔的人多嗎?
我倒覺得我之前提出的,對這些酒鬼宣告禁治產或是禠奪自由權比較"簡單"耶

ps.你不就是認為健保制度應該什麼都要負責的人嗎?杜絕任何弊端浪費不計成本...
不自愛的人殘害自己身體健康 也要健保負責
代位求償 也要健保負責
婦產科小兒科醫師人力越來越少的問題 也要健保負責


一般會喝酒喝到把肝弄壞的,繳的起部分負擔的人多嗎----
這句真是年度經典笑話
有錢買酒喝,卻沒錢付部份負擔,而要其他納稅人幫它付錢
你認為有多少交健保稅的民眾會認同這種想法?

代位求償,本來就是健保局的責任,
只是我們的官員, 寧願躲在五星級的健保局健身房中健身
也不願多事跑去跟車禍肇事者求償
反正沒錢向薪水族扣薪水就好了

婦產科小兒科醫師人力越來越少
四大科四大皆空的問題
健保制度本來就是元兇
全世界也只有台灣是這種情況
其他國家
哪有醫學生把皮膚科當第一志願的?
這不是健保的錯誤制度造成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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