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ies wrote:
可是看起來沒註記者雖沒好處,但也沒有損失
這樣有何動力可以趨動去註記?
是阿~
我就是在跟提出這個想法的這位朋友解釋.
不去註記"沒愛滋"者也沒損失甚至還省麻煩...這個制度不太可行.
Kake wrote:
"...(恕刪)是感覺到反對註記的說法中始終閃避或者沒有針對"當愛滋病患者沒有告知醫護人員他的身分"提出回應!
unnerv wrote
是阿~我就是在跟提出...(恕刪)
kuoyuan1 wrote:
這方法行不通的
過去沒有愛滋不代表現在沒有愛滋,除非定期重驗更新,否則這資料對醫護人員是沒有用的。只是浪費錢而已。
unnerv wrote:
假設今天隔壁同事有去檢驗愛滋,結果陰性,也在健保卡上註記了"沒愛滋"
當他去看病時,醫護人員給他的就是一般的醫療防護
假設我很懶惰不想添麻煩,不去檢測,當然也沒在健保卡上註記為"沒愛滋"
我接受到的服務是什麼?是高規格的醫療防護耶~~~~
醫護人員想提高規格保護自己,但同時也降低了他們把其他不知道哪來的疾病傳給我的機會
這樣想一想,是不是不要去註記,獲得的好處比較高?
這個註記自己是"沒愛滋"的制度...最後可能是大家都不去註記...
ps.雖然方法不可行,不過,我相當認同你的概念...
強制要求有病的人註記去換取沒病的人的安全...是慷他人之慨的行為.
人權受侵犯的不是自己的時候都說得很容易(就好像一般人也不太在意醫護人員的安危)
為什麼不是沒病的人自己去證明自己沒愛滋?...
fisheries wrote:
可是看起來沒註記者雖沒好處,但也沒有損失
這樣有何動力可以趨動去註記?
kuoyuan1 wrote:
所以你對醫生的無私奉獻是不當一回事了!
好吧!告訴你一個殘忍的事實,要合法的拒診,每個醫師各有手段。但大多數都是用在不懂得感恩、自以為病人最大的人身上。
還有,你也可以選擇不要進醫療院所的門,因為院內感染的風險是遠大於得到愛滋的風險。
sssxyz wrote:
抱歉
您的"文章內的陳述"看起來就是分不清抗原跟抗體
...(恕刪)
sssxyz wrote:
有沒有數據可以分享一下?
我以肝癌成因與結果論來看
我不覺得感染數有降低到哪去
...(恕刪)
sssxyz wrote:
況且 新生兒若母親為HBV帶原者
處理程序上也不是接種疫苗為先
接種疫苗目的是給非帶原者
...(恕刪)
sssxyz wrote:
這在許多感染科醫生 公共衛生學上都可以合併討論的
不知您將HBV排外的用意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