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

解決醫生荒最好的辦法-開放總量管制,讓醫生像電機一樣,大家搶飯碗.-歡迎醫生來指教.

gentleGAGA wrote:
以前就注意醫療項目討...(恕刪)


我到覺得某些邏輯想法思緒跟某位大嬸很像??

不過如果是在房地產版還是車板...我還真以為是某豬大呢??

還有...我也不知什麼是無知之幕啊....
某人發文目的說是為無照行醫者請命, 卻一直針對手術同意書的眉眉角角發問,
是否需要回歸正題, 提出合理可行的標準?!

簽署手術同意書前, 到底了解到什麼程度才叫做了解?
這是個沒辦法標準化或數據化的問題, 沒必要一直爭議下去, 對事情沒幫助
一定會有非醫科的神人割個闌尾前, 讀遍解剖、病態生理學、手術時機、方法與可能併發症...
那然後呢?! 這根本不可能適用在每個病人身上
打個比喻, 一般人買房子前都會針對購屋、驗屋、交屋的注意事項做功課
有人可以從藍圖設計, 鋼筋粗細, 水泥磅數, 水電配置, 角材邊料, 風水走向...樣樣都懂;
有人就只能針對建築外觀與窗外風景發表意見
但買房前給個人一樣都得簽買賣合約, 買斷登記後, 只要不是法規上重大弊端(ex. 海砂屋),
連鋼筋外露這檔事都不是賣方的責任, 因為你已經簽訂買賣契約了, 因為驗屋時你自己沒發現...
大部分房仲或建商, 都不會/ 也不可能在合約裡/ 口頭上把所有的驗屋事項巨細靡遺地寫上去
更不可能幫消費者從怎麼選地、養地、挖地基、綁鋼筋、灌水泥...上一課
真要買的時候, 難道就完全懂? 自己做功課還是業者講到懂? 業者敎的, 你都信嗎?
簽約前難道就不會主動問問題? 不簽約, 業者就會把房子賣給你? 難道就不買房? 難道就自己蓋?
當然, 比喻一碼規一碼...

依照sop治療, 專業醫師都知道在某個程度上那是個參考, 不代表絕對的圭臬,
感冒不見得吃藥, 吃藥不見得會好, 變壞也不見得都成肺炎, 肺炎也不全會死人...
凡人沒法預測上帝的規則...醫學也很難照sop診斷治病, 手術同意書或醫師哪可能巨細靡遺全都寫或講清楚?
那麼快的時間就講到病人了解, 那醫師們幹麻念了七年, 搞個分科, 再弄個四年?
誰知道病人說懂了就真懂? 這是個程度上的問題...不要再爭論下去了...

醫師不講解或病人不了解就繼續問下去, 現今這種醫病關係, 哪來的膽子強迫簽同意書?
別再舉極端或古早的事情了好嗎?
如果只是怕問了之後, 醫師會不耐煩、手術會不利...那只能說奴性太重或想太多

別一項緊接著一項都只是抓著"程度"或"極端"的問題做討論, 這樣不會有結論的...
如果真的要弄到用考試來測試病人了解的程度,
難保又會有某些人跳出來喊"我都那麼相信你了! 為什麼簽完名後, 又要考試!", "我又不是讀這個的! 我都知道的話, 養你們這些醫師做啥?"云云...

廢掉手術同意書? 那是醫界與政府等組織經過長時間磨合、因應各方面與機構要求下
既可兼顧保障民眾知的權益, 也可對政府醫院評鑑有所交代的最有效率與可行性的產物
在醫糾中變成醫師證明有術前解釋的證據, 只是個附帶效果...
如果只是奇蒙子關係要求廢除, 那就請提出有效的建議, 讓板上醫界的大大們帶回去各家醫院發酵
別只是流於嘴砲或指責這是醫界的責任, 別在一旁說自己只是個百姓,
改善醫療環境不是只有政府與醫界的責任, 非醫界的民眾也是有責任的
也別再用對古時候醫師的感受來看待這一代醫界

請回歸回文的訴求!
AL168 wrote:
"沒有法律規定病人不...(恕刪)



2. 罰則罰密醫又不是罰病人
這樣密醫不就不公開了
在這樣不公開的資訊下
病人的資訊有限
能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啊
而且你會害幫助你的密醫或醫生被處罰嗎?
取消罰則對你們有甚麼傷害???


3. 正規醫師與密醫的差別?您的論述太有趣了 讓我遙想起某大嬸
你的非關醫學方面78言論讓我想到某條蠢狗蛋, 也是有趣到我快要笑死


4. 您說"沒有了證照,也不受拘束啊,這樣對醫生不是更好那為何不轉密醫呢???"....這就是證照存在的意義啊~確保醫療的水準...

???? 不知道你這一句的邏輯在哪????
我沒有要廢除證照啊
有證照的可能會比較好, 這我也不否認啊
有錢我當然會找明星
沒有錢時當然只能找小模拍拖了

gentleGAGA wrote:
以前就注意醫療項目討...(恕刪)


這一區蠻多酸字輩的人

這一個算是第三酸王

啥都搞不清楚就在放炮

回去睡覺啦


同意書這個格式

不能討論喔

之前給人的感覺就是那樣啊

跟你當初製作同意書的目的有相符嗎?

明明已經變調了

還一直巴著不放

當聖經在供奉


唉, 暱稱怪怪的

人果然也會怪怪的
Enterobius111 wrote:
某人發文目的說是為無...(恕刪)


這個學人精真厲害

佩服~

不愧是某人的好徒弟

不過你這一篇的內容真得很有誠意啦


嘖嘖…
您這種發言level,連罵人話都跑出來
要如何跟您討論呢?
不過讓我想到本還蠻出名的書…找到再跟大家分享~~

AL168 wrote :

AL168 wrote:
"沒有法律規定病人不...(恕刪)





2. 罰則罰密醫又不是罰病人
這樣密醫不就不公開了
在這樣不公開的資訊下
病人的資訊有限
能如何找到適合自己的啊
而且你會害幫助你的密醫或醫生被處罰嗎?
取消罰則對你們有甚麼傷害???


3. 正規醫師與密醫的差別?您的論述太有趣了 讓我遙想起某大嬸
你的非關醫學方面78言論讓我想到某條蠢狗蛋, 也是有趣到我快要笑死


4. 您說"沒有了證照,也不受拘束啊,這樣對醫生不是更好那為何不轉密醫呢???"....這就是證照存在的意義啊~確保醫療的水準...

???? 不知道你這一句的邏輯在哪????
我沒有要廢除證照啊
有證照的可能會比較好, 這我也不否認啊
有錢我當然會找明星
沒有錢時當然只能找小模拍拖了...(恕刪)

嗯...不願回歸回文主旨, 來歸納出可行的辦法...

思考鬆散、跳耀性思考、說話繞圈、偏離主題...
醫界的朋友們應該可以不用針對某發文者回應
應該是得不到任何共識的
被您這樣講該說我的榮幸嗎!?
不過您在公開網路說人嘴賤好像不太明智吧!


AL168 wrote :

rexone777 wrote:
嘖嘖…
您這種發言l...(恕刪)



嘖嘖...

我可沒罵你啊

不要太抬舉了

你的影射功力才是一絕啊

我是沒像你一樣笑裡藏刀

專門冷嘲熱諷的

綿裡針看似無形

其實酸人酸到骨子裡

前幾篇我跟你討論下去已是我的極限了

拍謝, 我的肚量有限

大家彼此彼此




一碼歸一碼

你的嘴巴賤歸賤

但是腦袋瓜的東西

倒是藏著很豐富的知識



這一區的三四人

都是高人

就是嘴巴賤了點...(恕刪)
同意書在法律上的効力如何

請懂法律的人士出面解釋一下

不就得了

AL168 wrote:
同意書這個格式

不能討論喔

之前給人的感覺就是那樣啊

跟你當初製作同意書的目的有相符嗎?

明明已經變調了

還一直巴著不放

當聖經在供奉


喔,看到閣下這幾篇發文,終於沒有把「同意書」當成
「切結書」了,著實也算一種進步吧。

歹勢,因為在下工作性質的關係,不但自己要寫同意書,
還得三不五時要審閱別人的同意書,所以請容在下在這個
議題上繼續歪樓。

關於閣下最在意的「醫師沒解釋,就丟一張同意書叫病人簽,
造成很多病人感覺不好。」,這點在下倒不否認,但這不代表
同意書沒有存在的價值。若覺得現在的同意書只是流於形式,
那醫病雙方都要負責,在下說這句話並不是出於「各打五十大
板」的便宜心態,而是在現實中,在下看到太多病人拿到同意
書,看也不看就簽名的,還得要在下提醒「您要不要先看一下
再簽啊。」

雖然在下在很多方面,不贊成醫改會的言論,但在教民眾如何
看待同意書方面,醫改會倒是難得有可取之處。就像之前提的
,很多病家拿到同意書,看也不看就簽名的,其心態與其說是
信任醫師,倒不如是抱著「反正我也不懂這些東西,但我既然
來了,醫師你就負責幫我弄到好就對了。」。在沒有互相理解
的前提之下,是無法成立真正的信任的。

就醫師而言,由於近幾年醫療糾紛頻傳,大家也越來越重視「告知
義務」、「知情同意」這一塊領域,所以有了手術前的麻醉諮詢,
有了全程錄音錄影的診間或會談室,而在同意書上也有越來越多醫師
會利用其上所預留的空白處親筆寫下一些他認為需要讓病家理解
的內容。這些以前所沒有的現象,正代表著醫界的改變,要讓
同意書變成保護醫病雙方的工具之一。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 5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