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敏 wrote:
有些戶外場所(例如觀光景點)就算沒有張貼禁菸告示,也是不能抽菸
馬路、騎樓(縣市政府公告之禁菸場所除外)、廣場、私人住家等非屬禁菸場所。
超商在自己騎樓貼禁菸告示,仍有人聚集吸菸,民眾可拍照即刻向警局檢舉
警察不可能監視民眾來管人民(騎車吸菸也是),須由其他人來檢舉
檢舉是人民權利,放棄權利不能怪政府國家吧...
但就我所知,超商騎樓就算沒有貼"禁菸告示",也是不能抽菸的,會違反規定,被檢舉仍可被罰
因為超商視同民眾聚集之公共場所
人民不敢檢舉或懶得檢舉,民眾不想做壞人,警察一般來說也不喜歡主動當壞人,特別是吸菸這種"擾人的休閒事",但民眾檢舉他就得處理了
檢舉再來套個檢舉魔人
再來洩密說誰檢舉的互相傷害
本來就不該抽菸該取締的變成不告不理,告了風險自己承擔也是很好笑
想當初剛開始時雷厲風行如今?
還那是句話,百姓沒有公權力。現在社會暴戾之氣嚴重
誰去提醒、勸導、檢舉等都有可能慘遭橫禍,提醒口罩要帶被打死那個就是個例子
另外電子菸不是全禁了
怎麼路上還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