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坑大春串燒夯豆腐 wrote:我的工作沒有應酬喝酒就沒有合約,業務性質工作必喝,只能少喝不合就是不給客戶老闆面子。 好酒之人送好酒(5K以上,更貴就看公司願不願意出)給客戶老闆...讓他在家慢慢品好喝之人帶去酒店或BAR或KTV...讓小姐灌他....你負責開車載他回家.....我前公司的業務主管...其實不太喝....有些客戶老闆,也不一定想喝...只是想,生意給你做幾百萬去了...想撈一點爽回來...就喝酒..酒錢給你出..你給他禮品回扣還會翻臉..帶去吃高級餐廳,吃點特別的...對方也未必會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