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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肺結核檢驗,衛生署人員來我家跟我媽說他要被抓走???

holyduck wrote:
請問你可以背出所有的(恕刪)


如果衛生局人員一開始通知檢驗後 就不理不睬 時間過 才又在那邊耍官威

我會認為你說的對

但樓主自己也說了 期間4個月內 衛生局人員都有打電話來聯繫提醒

自己還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不當一回事 衛生局告知最壞狀況 這有何不妥

看了都想告衛生局瀆職了呢 該怎樣辦就辦下去

難不成再一直打電話好聲好氣提醒 讓對方一再置之不理這樣嗎
裴裴荳淘栽 wrote:
我外公某次得肺結核,治療後好了。
我媽媽回去探望外公
被衛生署通知需配合採檢動作

我媽媽有拿轉介單至醫院抽血與X光
當下報告顯示為「正常」

半年後(109/4)媽媽公司體檢公司體檢也「正常」

(109/8)衛生署的人要求繳交3個月內X光片

我媽媽跟他說,公司剛體檢4月的可不可以,衛生署人員堅持要三個月期限之內。
那陣子剛好家裡有事,就擱著。

爾後,我媽媽就一直不斷接到衛生署電話...
昨天衛生署竟然跑來我家,跟我媽媽說「如果不配合檢疫,要抓我媽媽去關」

嚇得我媽媽昨晚睡不著...

Q1: 我想請問神人,是否可以直接用每年體檢X光做佐證即可?

Q2:應該不會抓去關吧?衛生署人員涉嫌恐嚇嗎?

Q3:如果要投訴,有沒有投訴管道?


109/08~12/29 這 4 個月期間最好是一點空都沒有

頂多去跟公司請個半天一天假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搞成這樣?

還覺得衛生局人員在刁難你們?
肺結核一直都是法定傳染病,就應該要配合啊,去檢查一下幾分鐘的事,還是配合吧
我愛01
依照傳染病防治法, 不配合篩檢可以開罰3千元到1萬5千元罰鍰.
抓去關倒是未必, 但將來不幸被確診肺結核就可以依法入罪徒刑.
幾乎沒有人為了懶得照張X光被處罰, 如果你要挑戰公權力的底線可以試試看.
到時候再發文告訴大家政府是不是軟柿子.
我女兒不明原因被傳染肺結核 不但整個家庭雞飛狗跳
連補習班 他的學校 還有朋友等等的相關兩百多個人
可能就是因為一個人的不配合

所以我覺得衛生署做得一點都沒錯
管控要嚴格 不配合的人應該做強制處分

難道你要我相信無論是得到或是有肺結核疑慮的人
他會老老實實待在家裡 哪裡都不去嗎?

出去到處晃就會產生我女兒的這種情況發生
EVGA Associate Code: SWIH6ERANPX1SIU 有需要請自用
抓去關還好吧
看人體內怪物系列,在美國得了炭疽熱,不光是人被抓去關,連家裡都幫你放火燒了
不配合防疫與疫調,這種人不抓去關合理嗎????
趕快去帶媽媽去醫院檢查
不要浪費發廢文
可去跟鄰居、同事、身邊的親朋好友申訴一遍,順便觀察他們的態度,跟衛生局的官員做一比較。
請媽媽去檢查拍張X光就好了,結核病列為法定傳染病衛生署會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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