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01 wrote:
我帶著失能診斷書掛主治醫生門診,醫生看一眼診斷書說:他不幫病人寫這種,因為會沒工作,妳又沒殘廢,我幫妳開失能會被告。醫生看都不看我,也不想再跟我說話,我也不好意思再說啥就出來了。
我查了脊柱更換三節人工椎間盤,齁齁齁~ 用最輕等級換算下來不少錢,最少6位數。
我覺得勞保局的錢沒有不好請,我的住院補助補件後4天就下來了,還告訴我有失能補助可申請,反而醫生怕被告,怕沒工作不敢開,醫生好像認為失能等於殘廢,為何醫生會有這些恐懼,不知道問題在哪?
不好意思想請教您,依您的經驗
我要找有職業醫學科門診醫院嗎?
要先在職業醫學科復健一段時間才能申請嗎?
需要把病歷調出來嗎?...(恕刪)
很遺憾您也發生職災傷害問題,祝您早日康復。
根據您所述,原開刀醫師不願幫忙開立失能診斷證明,有可能是不是非衛服部認可的醫療院所,也可能是醫師本身就不幫患者開立證明,最快方法就是找有職業醫學科的教學醫院,醫師大多是教授級,具有權威性,而且職業醫學科本來就是職業傷害的專門門診,對於職災所遺留的失能診斷有專業性,也一定要根據患者真實狀況開立診斷書,至於開立的診斷書,能否符合失能,應交由職安署認定。
原則上在一般的復健診所有做一段時間就可以,不需再調閱出病例,你的就醫紀錄全都在健保紀錄裡。
至於失能是否等於殘廢,據我所知以前就叫殘廢,只是殘廢也是分等級的,但是大部分人是殘而不廢,而且殘廢也不好聽,所以近幾年就改成為失能了,例如殘障手冊,也改成為身障手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