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usan wrote:
我做個總結吧:回到最...(恕刪)
可惡,被你直接做總結了。

我後來查到健康捐是屬於規費。
有點類似停車收取停車費的概念,
這樣就沒有量能原則的問題,算是使用者付費的概念。
至於規費要收多少有它的制定辦法。
它要先做平均物價,國民所得評估...
有沒有做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它們都說"國外的香菸都比台灣貴"
我想政府應該是想要把健康捐列屬於懲罰性或嚇阻性。
所以才沒有一個標準公式去制定這個價格。
那為什麼不要用健康福利費而要用健康福利捐。
因為捐有一種特別專用的性質喔,
是不是特別要拿去彌補某個政策上的虧損,
還是說要保護特定的產業,這我就不得而知。
順帶一提,提高健康捐也可以提高國民的GDP,有興趣的人可以算一下。
我還是不懂為什麼不直接提高菸稅啦
其實我有這麼無趣嗎?才幾篇而已就不跟我聊了。
說真的很難得遇到理性又有法學素養的網友。
真的很謝謝你願意花時間提出你的看法陪我瞎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