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生病受苦,急是應該的,醫務態度不好就不應該你說急就急,我想請問您一下您是幾點去急診?晚上九點前都有診所在看病,你當急診7-11? 您要服務態度怎麼不去王品看病呢?我覺得那邊的服務態度可能比較符合您的要求‧
felizjh44 wrote:小弟連續發燒兩天.....(恕刪) 急診就是有你這種一點都不急,卻硬要去浪費急診資源,還自以為是的,才會變得那麼亂!不是有床空在那裏就可以給你躺!去搶來躺更是千錯萬錯!萬一後面有很急的人送進來沒床可以躺怎麼辦?安捏喔安捏喔喔喔 wrote:估計你最最最最嚴重也是檢傷分級四級的病患吧,醫護人員60分鐘內處置病人就算合格 除非有伴隨發生熱休克、熱痙攣、熱衰竭等危及生命的現象,否則,連檢傷分類的最低一級都不算,衛生署公告實施的急診檢傷分類表裡面,沒有【發燒】這一項,就是那種應該被踢出急診門口,但是診療費照收的人。有椅子給他坐著休息已經是超級好的了!擅自去搶待命中的空病床躺,還敢到這邊PO廢文,真是有夠......衛生署公告99年1月1日實施急診檢傷分類
felizjh44 wrote:你態度不好,在社會上哪一個人的飯碗好端.....(恕刪) 這個論點也算是正確的以現在醫護人力資源市場行情急診算是開比較高的但是就算薪水比較好還是招不滿足夠的人力代表有這樣條件的醫護人員寧願選擇去其他的工作地方比較輕鬆薪水也不見得低多少如果僧多粥少,大家都搶著幹急診醫師急診護士顧客(看病的民眾)自然有條件提出各種要求甚至你要嫌醫師不夠帥護士不夠美都可以現在是勞方市場你飯碗太小,沒人要來幹沒人要幹的情況下顧客又嫌東嫌西那就是太沒有自覺了投訴這個醫師態度差沒資格當醫師這個護士態度差沒資格當護士什麼的人家不爽大不了拍拍屁股走人換工作老闆找的到人來上班嗎?反正這不是顧客會在意的啦~~
安捏喔安捏喔喔喔 wrote:「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 這是US的Guideline吧....US的急診病人少....也沒有太多輕症的病人在那....在TW....一堆四五級的病人....第四級能夠60內處置....真是太血汗啦~~~~
大野狼被小紅帽吃 wrote:泌尿科和腸胃問題都是...(恕刪) 既然都說急救救急....何來誤診,急診在於穩定轉出到專科,危急時施以必要外科治療你強調"誤診",但是你以為ER的醫師都是全科萬能啊,當下他要判斷你的程度有沒有必須立刻處理症狀型態不一定足夠讓人去判斷得了什麼病光下腹痛/下背痛可以代表很多種疾病,"誤診"這詞不要亂用.....
朋友老婆今年52歲上星期腦幹出血call 119救護車送台中榮總急救在急診處的急救室待3天才有加護病房床位可以上急診處裡還有個急救室如果你經檢傷沒有送到急救室表示你沒什麼大礙可以放心死不了發燒打退燒針會好的快?我曾經問過急診醫師輕微發燒免疫系統啟動防護打退燒針可能適得其反
台灣的醫療都快垮了吧,健保真的會拖垮這一切一堆醫生護士寧願到外面的醫美或是小診所,也不願意接受低薪/高工時/高責任風險的 大醫院朋友跟妹妹分別是大醫院的醫生跟護士他們也差不多要垮了過度輪班與精神高度緊繃,基本上他們幾乎沒有真正的休息很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