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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mobile01上醫療從業人員鄉民的建議

herotwoh2 wrote:
依照這個議題 醫生感嘆台灣不是人待的 需要有除罪化的法案
而一般人 又擔心 除罪化之後 醫生進行治療 又罔顧人命
我到覺得 不能單純以"除罪化"三個字來代表 這個法令推行
而是"有條件的除罪化" 並且能讓大家了解 真正推行的內容為甚麼
而不是讓大家只知道簡單的幾個字 卻不明白實際含意

過去我就講過了,就只是立場問題,外加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醫生,不懂什麼叫做SOP標準程序,
這些不懂標準程序的醫生,到現在還搞不懂為什麼會被告?為什麼上了法院會輸?
只要有依照SOP標準程序做,就算被告也不會輸!

不只醫生不懂標準程序,水泥工、裝冷氣、磁磚師傅...也都一堆不懂標準程序,
這些不懂SOP的醫生程度,就只和不懂SOP的水泥工、裝冷氣、綁鋼筋...一樣而已!
差別在於,有些人是當醫生,有些人是做水泥工...
但這些人共通點就是....不看白紙黑色的規範,就只聽別人講或口傳心授靠感覺做!
沒辦法,按照白紙黑字做太累了! 大家都偷工減料。

若沒有疏失,且依照標準程序,在檢察官那關搞不好就不起訴處份,還輪不到法官判決!
不止醫生想要偷工減料,司法也一樣,只要沒抓到問題,大家都想偷懶!

醫生本人或家屬也一樣會生病,但生的病也不一定是自己懂的科別,也同樣可能遇到醫療糾紛,
若真的醫出問題了,醫生本人到底會不會去告另一個醫生啊?
所以,鬼扯了這麼多,就只是立場+人心的問題而已!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過去我就講過了,就只...(恕刪)


你講的太淺了
真正好玩的是在討論"真的有疏失"的狀況要怎麼罰
不是說不罰
要訂定一個標準
罰錢還是抓去關
關一個月還是三個月
一千萬還是三千萬
急診醫師再怎麼神,做個一兩年手上一定幾件疏失
現在就是很恐怖大家不敢作
要繼續這樣下去還是要改變
端看法界的意思囉
kopin0720 wrote:
你講的太淺了
真正好玩的是在討論"真的有疏失"的狀況要怎麼罰
不是說不罰

"真的有疏失"那是由法官判的,不是誰說要多少就能給多少,
刑法只有罰金,大多是用來折抵刑期的,沒多少錢,不管是不是醫生都一樣,
民事賠償才比較貴,是由法官判決的!

最主要是訓練醫生如何保護自己,如何了解+依照標準程序操作?

比方說,醫生超過工時就容易凸槌,若院方還是要醫生繼續工作,
醫生就要找出白紙黑字的法規(標準程序),把醫院給將軍!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過去我就講過了,就只是立場問題,外加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醫生,不懂什麼叫做SOP標準程序,
這些不懂標準程序的醫生,到現在還搞不懂為什麼會被告?為什麼上了法院會輸?
只要有依照SOP標準程序做,就算被告也不會輸!


呵呵,又是一個「SOP至上論」的大大,跟之前某個苦工很像喔。
大大以前就講過「只要有依照SOP標準程序做,就算被告也不會輸」
,不過記得在下也回過您那個纏訟了15年的案子: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97年度重醫上更(三)字第207號

判決書網上都可以查的到,麻煩閣下去爬一下吧。
k4210 wrote:
呵呵,又是一個「SOP至上論」的大大,跟之前某個苦工很像喔。
大大以前就講過「只要有依照SOP標準程序做,就算被告也不會輸」
,不過記得在下也回過您那個纏訟了15年的案子:

我已說出根本解決的辦法了,扯的那些也懶得再看了! 纏訟15年也未必會輸啊!

問題在於立場和人心,
就有人肯告個15年,被告的醫生也15年不肯認輸,那又能怎樣? 當然要奉陪下去!
又不是只有醫療糾紛有這樣的問題而已!
難不成你以為只有醫生會遇到,其他不是做醫生的人就不會遇到嗎??
醫生遇到了就唉唉叫,想要修法,其他不是醫生遇到了,又怎麼辦?

然後把再少數的個案拿出來吵,把個案當通案,把異常當正常?
還是全台灣所有醫生,每個都至少一件纏訟15年案子? 有那麼多嗎?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kopin0720 wrote:
說到拼拼看我就想要分...
主治醫師算是一個心導管的高手
一個病人來找他做心導管
(恕刪)


不好意思問個笨問題
我有發現日本在做血管擴張支架,前面有裝一個可以打開的漏斗,可以把撐開掉落的血塊接住防止血栓,請問台灣也是這樣做嗎?


不好意思不是很專業的問題~
心的通透 並非沒有雜念 而是明白取捨

flycode wrote:
最主要是訓練醫生如何保護自己,如何了解+依照標準程序操作?


這句話我倒是很同意....
我工作上能接觸很多醫師....
但是大多數都很天真....也不懂保護自己....

照SOP來作事....很好....
但是被將軍的不會是醫院....是病人....
rogerkuo2001.tw wrote:
不好意思問個笨問題
我有發現日本在做血管擴張支架,前面有裝一個可以打開的漏斗,可以把撐開掉落的血塊接住防止血栓,請問台灣也是這樣做嗎?




雖然我也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這好像不是很罕見的技術
台灣的心臟內科醫師執行類似的業務應該已經有二十幾年了?



flycode wrote:
過去我就講過了,就只是立場問題,外加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醫生,不懂什麼叫做SOP標準程序,
這些不懂標準程序的醫生,到現在還搞不懂為什麼會被告?為什麼上了法院會輸?
只要有依照SOP標準程序做,就算被告也不會輸!


目前有訂出SOP 治療程序的疾病並不多.
少數已訂出的而且廣為醫界遵循的guideline,比方心臟高級救命術Advanced cardiac life support
也是每幾年就大改一次.

實際上醫師被告或有沒有輸也常與有沒有照SOP無關.
這年頭病人想告就可以告,告輸也不必付什麼成本.


我同意Graco63 的說法:
Graco63 wrote:
照SOP來作事....很好....
但是被將軍的不會是醫院....是病人....


通常病患看得到的所謂醫德,只是態度親切不親切.
很多時候,醫師要不要做得比SOP 多一點
關鍵在醫師本人的熱忱和醫病之間的互信.
熱忱沒有了,互信沒有了,親親切切地替你依法看病和依法轉診,
病人根本不知道損失了什麼.
flycode wrote:
我已說出根本解決的辦法了,扯的那些也懶得再看了! 纏訟15年也未必會輸啊!


所以說閣下根本就沒看囉。沒看就敢大剌剌的說「按照SOP,即使被告也不會輸。」
,不看證據,只憑直觀,這可不合科學論證的精神喔(熊熊又想起閣下的經典「注射止痛
藥又不經過胃,怎麼會引起胃潰瘍」及「不吃精緻食物就不會引起糖尿病」)。為什麼
會纏訟15年?正是因為一審時醫審會說沒有疏失,但醫師卻輸了呀,照閣下的邏輯,一
審法官怎麼可以判被告醫師敗訴呢?

flycode wrote:
然後把再少數的個案拿出來吵,把個案當通案,把異常當正常?
還是全台灣所有醫生,每個都至少一件纏訟15年案子? 有那麼多嗎?


閣下要說個案也是可以啦,在下這邊還蒐集了不少「個案」,不知閣下有無興趣
瞭解。畢竟不瞭解事實,提出再多的解決辦法都是枉然。

個案就沒有參考的價值嗎?一個個案就足以打閣下的臉,一個個案
就足以讓其他第一線醫師改變醫療行為。

因為器官移植而感染愛滋是個案,所以移植前可以不用檢查捐贈者是否受愛滋病毒感染?
因為吃牛腦而得到庫賈氏病是個案,所以台灣可以進口美國疫區的牛腦、脊髓?
因為福斯車的DSG故障是個案,所以那些出來開記者會的民眾都是無理取鬧?
因為總統貪污是個案,所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不可以用於總統?
因為中大樂透頭獎的是個案,所以那些買大樂透的人都是白癡浪費錢?

再強調一次:SOP不是萬靈丹,要判醫師敗訴,方法多的是。
flycode wrote:
最主要是訓練醫生如何保護自己,如何了解+依照標準程序操作?


難得中肯的發言。

但是這和除罪化/刑責合理化/去刑化並不衝突。
可別忘了,醫師公會全聯會的李理事長、衛生署
的邱署長和石處長(雖然衛生署常以欺壓醫師為樂,
但在這一點上,還是要稱讚他們一下。)也支持
醫療行為刑責合理化,這些大人們可不是閣下口中
「搞不清楚狀況的醫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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