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lucin wrote:
解決事情的方法很多,相信醫人也一樣,同樣的病在不同人身上就可能有不同的結果,
想想看我們是要鼓勵積極治療,還是希望醫生有100%把握才治療。
那積極治療之前 醫生有充分告知嗎?
比如有治療方法ABC 各個優點和風險是什麼
還是說 A已經有很多實驗品 這次想換個B來看看 效果如何?
或者引導誤導病人去傾向選擇B
hallucin wrote:
1.就那個法官告名醫的事件,不是很多醫生說明這樣做並沒錯。
2.車禍救活變植物人罰3千萬,不是也很多醫生說明,沒放腦壓偵測器也可以啊!
法庭又不是公投的地方 比人數要幹麻
人多要有用 何必去走法院= =
而且我相信 很多被告成功 並不是治療方法用錯
而是充分告知沒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