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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政府慷全民之慨,將立法用全民納稅的錢幫醫師賠償醫療糾紛。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這法案要是沈富雄來推~

這位我欣賞~~~~~敢說敢做的前立委,有魄力


ps: 送個文章要花好幾分鐘
閒聊與趣味,喇到天翻地覆,認真就輸.....當個快樂喇賽人
lynx3D wrote:
衛生署此舉僅為醫務人員安心工作
不會因畏懼潛在的醫療傷害轉為保守治療

聽不懂就不講了
...(恕刪)



醫療人員每每以防衛性醫療恐嚇病患,
如大家以醫療糾紛向醫療人員求償,
他們就以防衛性醫療報復,
簡單說就是見死不救,
這是醫療人員之天職嗎???


台灣醫師怎會發生疏失呢,
一切都是病患無理取鬧,
難道你們不知道醫療是有風險嗎?
醫師可是社會菁英,
醫師怎可能會犯錯。


我們幫醫師出賠償金,
來換取醫師不會對我們進行防衛醫療,
這絕對是應該的,
病患怎可以有意見呢,
我們要大力贊成,
並要求政府提高醫師給付金額提高醫師待遇,
不然沒有菁英願投入醫療市場。
唉,我只能說,你真的吃飽了閒著沒事做

每天在這吵來吵去的

煩不煩啊?

上班時在01嘴泡被老闆捉包 政府不知道會不會賠錢給我老闆
最近政治文越來越多,
是否請管理員多多費心清除,
不然將發生口水戰。


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

小康兄真的是01派駐在版上臥底的人員嗎?

已對不同的討論版(至少六版以上),提出違反版規檢舉,還摧促攻擊管理員,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164319&m=f&r=2&last=13791736

為了網站流量,放任不作為,而管理員也很配合他,只要他檢舉他不喜歡的版,

一定被上鎖,就因一個網友的片面之詞,就把其他人的發言抹煞掉,

言論自由是,我不喜歡你的言論,但我會用我的生命去悍衛你的言論自由不被侵犯。
管理員偏頗,其他版如有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一概被上鎖,

而台中小康卻有這樣的特權,開此欄張貼新聞報導文張,卻不會被上鎖停權。



小康兄檢舉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172217&m=f&last=13800278

這會不會太扯?公家機關竟錄用有前科的人?

違反
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


6.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政治與宗教立場,為避免政治與宗教口水在此討論區肆虐與蔓延,一概請勿討論政治與宗教性話題。

台中小康 wrote:

明台產險表示,醫師投保「醫師責任險」的主要目的,
是承保醫師執業時,遇到體傷、死亡等醫療糾紛時,
依法應負的賠償金及律師費用等,在保額範圍內獲得保險的保障。

一般國外醫師投保的金額以100萬美元至200萬美元居多,
比國內醫師的保額(平均低於新台幣200萬元),
多出30倍,差異甚遠。


因為醫療給付,和收入差30倍⋯
這種不公不義的立法,
醫學生聯合會,
要不要出來抗議一下??

話說,
雖然麻醉之類的手術本來就有風險性,
但是最後判賠的機率很低,
除非醫生有明顯的過失,
不過醫生到底有沒有過失,
法院也不懂,
必須交由醫師公會,
或是法院詢問同科別的其他醫生,
那..........
和請鬼開藥單有什麼不同?
台中小康 wrote:
衛署研擬/手術、麻醉...(恕刪)


太下流了,這種全民買單的方式
擺明了就是要幫醫師解套呀

醫生的疏失,本該由醫生負責
現在的制度,醫師在訴訟上已經佔了全面優勢,
難道現在還要進而剝削全民的錢嗎?

憑什麼醫療疏失由健保給付,還要人民放棄訴訟權
那砂石車司機撞死人,是不是也該由健保給付

政府應該與醫界有很深的掛勾吧
前一陣子的波波事件也好
這次的全民買單也好
都看得出痕跡
政府慷全民之慨, 這事情已經很多了,

看看國家賠償法

裡面的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 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公務員只要怠於執行職務造成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 不也是要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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