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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醫生荒最好的辦法-開放總量管制,讓醫生像電機一樣,大家搶飯碗.-歡迎醫生來指教.

AL168 wrote:
你的確真的看錯了
至少我肯定沒有說過要廢掉證照
奇怪, 這裡有少數人有些毛病
可能速讀速度太快
都會忽略別人的重點...(恕刪)


好吧...
可能是我誤會您沒明說要廢除證照
但是.....
"取消證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這句話是您說的......

AL168 wrote:
可是政府也不要阻止一些有興趣治人的人幫人看病
取消證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想看有證照的就去看有證照的
想看密醫就去看密醫
反正有證照的醫生還不是不想負責
那有證照跟沒證照還不是一樣
黑貓白貓, 能抓到耗子的, 就是好貓...(恕刪)


如果我說
"取消道路限速制度罰則就好了"
"取消酒駕罰則就好了"
"取消駕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不知您怎麼想呢??

rexone777 wrote:
好吧...
可能是我...(恕刪)


我會說一碼歸一碼
現在到底要談論甚麼主題呢?
請講清楚
再來談


"取消證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是有前因的好嗎
題目是解決醫生荒
正常管道找不到醫生看了
那你叫病人怎麼處置呢
那你的想法呢????
AL168 wrote:
現在到底要談論甚麼主題呢?
請講清楚
再來談...(恕刪)


關於證照,同意書
我講得很清楚
是您亂了套....
建議您先想想再來談~~


AL168 wrote:
"取消證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是有前因的好嗎
題目是解決醫生荒
正常管道找不到醫生看了
那你叫病人怎麼處置呢
那你的想法呢????


恕我駑鈍
為了解決醫師荒...所以"取消證照制度罰則就好了"
我實在看不出來這是什麼解決法
也沒有法律規定病人不能找密醫啊?
密醫看病出問題搞不好罰得還比正規醫師少呢.....
還是剛好有某人是怕被罰沒證照的密醫?? 想就地合法??

重點是前面很多人提到了~~~
目前是訴訟環境,給附條件的不合理
造成醫生科別不均.....並不是不夠.....
更多論述我就不提了....免得又進無限回圈
您自己往前翻翻很多大大說得很詳細~~~


密醫有罰則
自然就沒法公開了啊

不然這些有證照的醫師
為何不轉密醫呢???

沒有公開
你叫病人怎麼找人
怎麼公開的去談論去判斷

AL168 wrote:
奇怪, 有些人講話一定要這麼的____嗎?...(恕刪)



我也覺得奇怪??
我看前面好多人講得有條有理,客觀分析....

您改文真快....

AL168 wrote:
密醫有罰則
自然就沒法公開了啊

不然這些有證照的醫師
為何不轉密醫呢???



呃...您說的這我還真看不懂
有證照的醫師為何要轉密醫??
但我想密醫應該很想轉正規,但請循合法管道,不要老想就地合法…

AL168 wrote:
沒有公開
你叫病人怎麼找人
怎麼公開的去談論去判斷...(恕刪)



公開說我沒有證照,我是密醫???
我還真不懂啊~~
只能說如果我沒證照.....我一定不會說我沒有....
但如果我有證照...我要開診所一定貼出來(政府也規定)給病人辨識
所以政府才要監督....不是嗎??
雖然還是有一漏洞或是不確實
但這不是取消制度的理由....

rexone777 wrote:
我也覺得奇怪??
...(恕刪)


"沒有法律規定病人不能找密醫啊? "

明明法律規定不能找密醫

不然這正牌醫師

不要再去幾年考一次照

沒有了證照

也不受拘束啊

這樣對醫生不是更好

那為何不轉密醫呢???

你自己講密醫很好的

可是事實上有證照的醫生又不願當密醫

這不是理論與事實相悖嗎


所以雖然法律規定不能找密醫

但密醫是法律現行不允許的

密醫無法自己公然公開資訊

病人自然無從得知並公開討論

又如何判斷好與壞

若取消罰則

大家一起競爭

會判斷的病人是肯定得利的




另外我改不改真得不關你的事

我只知道你管得可真多

另外, 編輯功能是幹嘛用的

看來有些傻瓜是不會用的

但現在會用就好了
就幾個現況,再逐點表述我的意見。

1.醫師不可以拒絕病人,因為違法,但病人是可以自由選擇到哪兒就醫的。

2.五大科醫師減少的問題,嚴格說起來,並不是五大科都很嚴重,就風險的觀點來看;
(1)內科風險不是那麼大,所以是衰退最緩和的。
(2)外科風險高,任何手術都有不確定性在,是最容易產生醫療糾紛的,所以可說是轉職情況最嚴重。
(3)婦科的風險與外科相比不在話下,婦科疾病因為或多或少會牽涉到生產因素,現今少子化情況越來越明顯,所以如果溝通不良,或有認知差異,這部份產生的糾紛也不少。
(4)兒科更不用說了,少子化下,每個孩子都可能是唯一,因此較以往都得到更多的關注,父母絕不允許有任何的傷害,這是可以理解的,也因此兒科醫師承受的壓力也不小。
(5)急診的風險程度,我想大家看新聞也知道,動不動被打、恐嚇、被告、超時工作,可以說是sum of the risk,但他不是轉職最嚴重的,因為連進入的都不想了。

3.五大科醫師減少的問題,從經濟層面來看,首先給大家幾個基本的概念,健保局給付費用給各醫療院所,會區分等級、類別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診所,中西醫、牙科又各有差異,大家在就醫收據上都可以看到一欄「健保給付金額」,千萬別以為健保局就以那金額給醫療院所,往往得打個8~9折的,而且折數有越來越低的跡象,連帶醫師的收入也越來越低,為什麼會有這個情況,原因之一,隨著人口老化,老年人口越來越多,而這一族群往往是有就醫高需求的,因此健保費沒有增加的情況下,使用的人越來越多,在不加民眾健保費的情況下,只好降低給醫療院所的折數,進而降低醫師收入,從現實、經濟的角度來看,只好轉向自費市場競爭。

4.五大科醫師叛逃論,其實這樣的說法真的對醫療人員而言真的太沉重了,之前也舉了許多例子來說明這一部份,這是人民就業的自由,是屬於國家體制內所付予的自由權限,沒有任何人、法規可以去支配,因此沒有對或錯的問題,只有感覺的問題,而感覺就屬於個人意志了,每個人感覺自然差異不同。

5.為解決醫師荒建議取消證照制度罰則,也就是讓就醫安全的問題全面回歸民眾自由心證,我就現況的影響層面再講詳細一點,現況醫師受醫師執業執照限制,各科又受專科執照限制,間接的各大中小醫療院所又受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限制,而上述又受到醫院評鑑基準所限制,行醫過程又受各類醫政、藥政、食品衛生及健保法規的限制,而這些法規的產生,立意無非是為了帶給民眾安全的就醫環境,政府衛生機關就有循法把關的責任及依據,所以如果研擬取消證照制度罰則,那麼連代的上述這些法規都得修改,姑且不論良莠,無照行醫就會脫離政府的監督,如果要納入政府管制,那是否只是產生另一種的證照制度而已,又或者民眾決定選擇放棄政府監督醫療安全,那就會是可行的了。

6.標準化的問題,醫療行為就算有SOP、書本上、教授課堂上都有教,但那都只是一個「通則」,而不是一個唯一的「準則」,醫療很難有標準做法,特別是手術部份,就連最常見的照x光,也會因為擺設位置、儀器設備等級等等,而影響後續報告醫師的判讀,所以說醫療上是可以有SOP供參考,但絕對無法「全然」依據SOP進行。

7.同意書的問題,就我之前的闡述,並不是只是醫療業界與政府衛生機關間的問題,在現有法規體制不變情況下,政府有責監督,醫療業也有責配合執行,相對的民眾也應體認瞭解這項措施對自身的保障,當然有提出輕症(例如感冒)為什麼不用簽同意書的疑問,就疾病的嚴重度來看,感冒等輕症在醫病的溝通上比較容易,患者比較好理解,而絕大多數的侵入性治療或檢查,比較難以三言兩語就讓民眾就輕易瞭解,因此才會透過同意書要求醫院告知,民眾簽署確認獲得訊息,當然民眾是不是真的瞭解了,還是為了要順利就醫不管瞭不瞭解只好簽了,這樣的疑慮,是合理存在的,然而我相信這個問題絕非是版上,不管是醫師、民眾,或任何一個人所能夠解決的,因此個人認為,與其去指責任何一方,那何不如就現行狀況做討論,醫師願意多花時間做解釋,讓民眾可以更清楚就醫內容,更瞭解同意書的內容,而民眾也願意耐下心子去做聆聽,更理解同意書的內容,我想在目前的體制下,對雙方會是好的。

~真的沒想到這一篇會活那麼久,很多理論不管來自醫界或是來自民眾,其實都代表著一種聲音,也都值得政策決定者做參考,可悲的是版內的我們,都不會是可以影響決策的人,在這裡的發文只能夠單純的抒發自身理念,就現況並不會有任何的影響,畢竟這個版是健康版,而不是閒聊版,與其困在彼此的迴圈當中,何不跳出框架,想想如果是對方的角色,會怎麼做?該怎麼做?在合乎「情理法」下,相信這會是比較值得討論的方向。

不管任何一個職業都存在著「知識不對等」,每個人的本職學能本來就不同,還是老話一句,盡量減少情緒用語去激怒對方,回歸理性的討論,這樣這一篇可以活更久,也能夠產生更多不同的寶貴經驗,大家一起成長,也等於是間接改變了醫病關係。
AL168 wrote :

rexone777 wrote:
我也覺得奇怪??
...(恕刪)



"沒有法律規定病人不能找密醫啊? "
明明法律規定不能找密醫
不然這正牌醫師
不要再去幾年考一次照
沒有了證照
也不受拘束啊

這樣對醫生不是更好
那為何不轉密醫呢???
你自己講密醫很好的
可是事實上有證照的醫生又不願當密醫
這不是理論與事實相悖嗎

所以雖然法律規定不能找密醫
但密醫是法律現行不允許的
密醫無法自己公然公開資訊
病人自然無從得知並公開討論
又如何判斷好與壞

若取消罰則
大家一起競爭
會判斷的病人是肯定得利的

另外我改不改真得不關你的事
我只知道你管得可真多
但已經不值得我念...(恕刪)


1. 我哪裡說過密醫很好? 我只說密醫被罰可能還比正規醫師少....
2. 罰則罰密醫又不是罰病人
3. 正規醫師與密醫的差別?您的論述太有趣了 讓我遙想起某大嬸..
4. 您說"沒有了證照,也不受拘束啊,這樣對醫生不是更好那為何不轉密醫呢???"....這就是證照存在的意義啊~確保醫療的水準...

您分析整理得很棒呢!

白色自行車 wrote :就幾個現況,再逐點表述我的意見。

1.醫師不可以拒絕病人,因為違法,但病人是可以自由選擇到哪兒就醫的。

2.五大科醫師減少的問題,嚴格說起來,並不是五大科都很嚴重,就風險的觀點來看;
(1)內科風險不是那麼大,所以是衰退最緩和的。
(2)外科風險高,任何手術都有不確定性在,是最容易產生醫療糾紛的,所以可說是轉職情況最嚴重。
(3)婦科的風險與外科相比不在話下,婦科疾病因為或多或少會牽涉到生產因素,現今少子化情況越來越明顯,所以如果溝通不良,或有認知差異,這部份產生的糾紛也不少。
(4)兒科更不用說了,少子化下,每個孩子都可能是唯一,因此較以往都得到更多的關注,父母絕不允許有任何的傷害,這是可以理解的,也因此兒科醫師承受的壓力也不小。
(5)急診的風險程度,我想大家看新聞也知道,動不動被打、恐嚇、被告、超時工作,可以說是sum of the risk,但他不是轉職最嚴重的,因為連進入的都不想了。

3.五大科醫師減少的問題,從經濟層面來看,首先給大家幾個基本的概念,健保局給付費用給各醫療院所,會區分等級、類別的,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診所,中西醫、牙科又各有差異,大家在就醫收據上都可以看到一欄「健保給付金額」,千萬別以為健保局就以那金額給醫療院所,往往得打個8~9折的,而且折數有越來越低的跡象,連帶醫師的收入也越來越低,為什麼會有這個情況,原因之一,隨著人口老化,老年人口越來越多,而這一族群往往是有就醫高需求的,因此健保費沒有增加的情況下,使用的人越來越多,在不加民眾健保費的情況下,只好降低給醫療院所的折數,進而降低醫師收入,從現實、經濟的角度來看,只好轉向自費市場競爭。

4.五大科醫師叛逃論,其實這樣的說法真的對醫療人員而言真的太沉重了,之前也舉了許多例子來說明這一部份,這是人民就業的自由,是屬於國家體制內所付予的自由權限,沒有任何人、法規可以去支配,因此沒有對或錯的問題,只有感覺的問題,而感覺就屬於個人意志了,每個人感覺自然差異不同。

5.為解決醫師荒建議取消證照制度罰則,也就是讓就醫安全的問題全面回歸民眾自由心證,我就現況的影響層面再講詳細一點,現況醫師受醫師執業執照限制,各科又受專科執照限制,間接的各大中小醫療院所又受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限制,而上述又受到醫院評鑑基準所限制,行醫過程又受各類醫政、藥政、食品衛生及健保法規的限制,而這些法規的產生,立意無非是為了帶給民眾安全的就醫環境,政府衛生機關就有循法把關的責任及依據,所以如果研擬取消證照制度罰則,那麼連代的上述這些法規都得修改,姑且不論良莠,無照行醫就會脫離政府的監督,如果要納入政府管制,那是否只是產生另一種的證照制度而已,又或者民眾決定選擇放棄政府監督醫療安全,那就會是可行的了。

6.標準化的問題,醫療行為就算有SOP、書本上、教授課堂上都有教,但那都只是一個「通則」,而不是一個唯一的「準則」,醫療很難有標準做法,特別是手術部份,就連最常見的照x光,也會因為擺設位置、儀器設備等級等等,而影響後續報告醫師的判讀,所以說醫療上是可以有SOP供參考,但絕對無法「全然」依據SOP進行。

7.同意書的問題,就我之前的闡述,並不是只是醫療業界與政府衛生機關間的問題,在現有法規體制不變情況下,政府有責監督,醫療業也有責配合執行,相對的民眾也應體認瞭解這項措施對自身的保障,當然有提出輕症(例如感冒)為什麼不用簽同意書的疑問,就疾病的嚴重度來看,感冒等輕症在醫病的溝通上比較容易,患者比較好理解,而絕大多數的侵入性治療或檢查,比較難以三言兩語就讓民眾就輕易瞭解,因此才會透過同意書要求醫院告知,民眾簽署確認獲得訊息,當然民眾是不是真的瞭解了,還是為了要順利就醫不管瞭不瞭解只好簽了,這樣的疑慮,是合理存在的,然而我相信這個問題絕非是版上,不管是醫師、民眾,或任何一個人所能夠解決的,因此個人認為,與其去指責任何一方,那何不如就現行狀況做討論,醫師願意多花時間做解釋,讓民眾可以更清楚就醫內容,更瞭解同意書的內容,而民眾也願意耐下心子去做聆聽,更理解同意書的內容,我想在目前的體制下,對雙方會是好的。

~真的沒想到這一篇會活那麼久,很多理論不管來自醫界或是來自民眾,其實都代表著一種聲音,也都值得政策決定者做參考,可悲的是版內的我們,都不會是可以影響決策的人,在這裡的發文只能夠單純的抒發自身理念,就現況並不會有任何的影響,畢竟這個版是健康版,而不是閒聊版,與其困在彼此的迴圈當中,何不跳出框架,想想如果是對方的角色,會怎麼做?該怎麼做?在合乎「情理法」下,相信這會是比較值得討論的方向。

不管任何一個職業都存在著「知識不對等」,每個人的本職學能本來就不同,還是老話一句,盡量減少情緒用語去激怒對方,回歸理性的討論,這樣這一篇可以活更久,也能夠產生更多不同的寶貴經驗,大家一起成長,也等於是間接改變了醫病關係。...(恕刪)

AL168 wrote:
你的確真的看錯了至少...(恕刪)


以前就注意醫療項目討論有四大天王,

現在看到第五大天王了,

其實簽不簽同意書,可以不是醫師的責任,

同意書只要有法律效力,那就讓病人帶回家,

讓病人自己決定,一但簽字,負完全責任,這樣就好了,大家都省事!

還有人要醫界自己檢討要如何讓病人完全明瞭各項術式與治療,

夠扯,無知之幕須要靠的是群體支持才能解決,

要叫醫界負單方面責任?

各行業裡有更細的專業,每個專業人士都知道尊重別人專業,

連醫界裡各分科都搞不清楚其他科在做啥了,你要說到一般民眾了解,

真是天方夜譚,

醫療去刑化+提高健保費率+國家社會經濟生活支援才是挽救台灣每況愈下的醫療窘境,

若連無知之幕是在說啥都不了解的人,也不用再討論!
  •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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