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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S 愛滋病,健保卡註記,您讚成嗎???

看到本版網友的討論,難怪AIDS患者死都不願意註記。
健保卡註記對AIDS患者有幾點好處:
1.避免醫療交叉感染,害到別人(這是AIDS患者最不重視的事)
2.讓醫師看診時有詳細資料,避免誤診
3.萬一不小心真的出事,可以減少檢驗時間,採取最有效率的治療方式

至於缺點
單純就是怕醫師拒診。因為一般人看不到健保卡資料。

OK!所以重點不是註記與否,而是可以查閱資料的醫護人員範圍。只要限制範圍在必要的醫護人員(如急診、外科、婦產科、牙科等必須直接接觸血液或體液的科別),不就皆大歡喜。

至於衛生署是否未洩漏資料,看這次的事件應該是不會,因為連醫師都不給資料,保密到家了。
無知阿...連天譴都跑出來了,是問你交了個新女友,你能保證她安全嗎,他如果沒傳染給你HIV但是他傳染給你B肝,這樣你也算天譴嗎
這樣子的話一點都不正義也不酷,只能說你對疾病的不了解...

天使的誘惑 wrote:
我覺得需要標~萬一遇...(恕刪)

天使的誘惑 wrote:
我覺得需要標~萬一遇...(恕刪)



醫生護士在接觸病患血液體液時,不管對方是不是有愛滋,都應該用最嚴謹最嚴格的防護標準來做

azureimf wrote:
真厲害,發本論文保證登Science或是Nature期刊
前段就算了,後段病毒引發癌症還真是勁爆

如果不註記,在外科醫生處理HIV患者傷口時血噴到眼睛黏膜上怎辦?
另外唾液中也有HIV病毒,量多量少的問題
難保一個人免疫系統貧弱不會因此中標,這是機率問題

得到B型肝炎,最後癌症死亡,可以登Science或是Nature期刊?

現在沒有註記,外科醫生處理普通患者傷口時血噴到眼睛黏膜上都怎麼處理?
會因為沒有註記就不處理嗎?
患者健保卡上沒註記就一定沒有愛滋?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fisheries wrote:
哪來的答不出來或不敢, 而是您沒回答我的所有問題
再加上您言語的矛盾..
跟你討論有意義嗎?



所以你的意思是  你願意被剝奪自己賺的錢!?  和願意被剝奪自己的異性伴侶!?

看來 你真是一位了不起的人啊~~~   是嗎!?

那你的錢可以給我嗎!?  我幫你分散給需要錢的人



所以說你跟你女友做愛,會先讀健保卡摟
那你知道健保卡不是所有讀卡機都讀的嗎........論點跟立場真的很弱

azureimf wrote:
如果不註記,在外科醫生處理HIV患者傷口時血噴到眼睛黏膜上怎辦?


註記不註記可以討論

註記了 就可以避免被削噴到嗎?
您要不要思考一下這個邏輯?

事先處理時就要謹慎
不小心遭血液噴灑時請依標準程序處理

應該要把每個病人都當最高規格的標準來防護
而不是註記了 才要多加小心
不得不說你淺....這個解答就是B.C.D肝病毒,我不用發論文,你去GOOGLE一下就行,只能說......太淺了
你打的第一段就輸了.......

sssxyz wrote:
因為被歸類在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之中
第三類的規定是 有"必要"之時

請問您覺得 何時是"必要"之時?
現今是必要之時嗎?...(恕刪)


您問我? 您搞錯對象囉..
fisheries wrote:
在任何狀況下大多數人都不會願意犧牲個人的利益
但若與公眾利益矛盾時, 該怎辦? 這時個人再不願意也沒辦法..
繳稅, 服兵疫都是顯例


所以就表示你個人不願意阿!

所以你不想繳稅,不想當兵!? 不說道德問題
你自己有想辦法嗎? 想辦法節稅或逃稅、想辦法不要當兵
心不甘情不願的做了,你怪誰!? 不是你自願接受的嗎?

今天社會說要註記,患者不也是站出來極力反對
你不願意做那些,你又為做自己做了什麼? 你有去爭取你要的嗎?

還是說你自己都認為那是國民應盡之義務,那你為何說犧牲個人利益代表繳稅、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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