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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了!被誤診反被醫師提告...泣...

jcc63218 wrote:
建議板主移駕女性板
...(恕刪)


是那邊有人建議她PO到這來
看看男生們的反應的
Mobile01 女性 ---

樓上KEY的快
跟我要說的一樣
此篇昨晚就先PO在女性版了
<施行拯救大有能力的主,祂在我中間,必因我歡欣喜樂,默然愛我,且因我喜樂而歡呼!> 哈利路亞!阿們!
ascadia wrote:
從妳的陳述來看放置避...(恕刪)

子宮內避孕器確實會有這些問題
不過由於誤診,安裝到了錯誤的位置
才是和解的原因吧
既有這一份證據存在

如果只是事實陳述~民事應該告不成
重點在你文章中,是否有不當的文字存在
不用太擔心,擔心你自己的身體比較重要
嚇阻的意味比較大~只是想逼你住嘴
另外~這裡是嘴砲常駐的地方
你該打去法律扶助基金會的
那裡的嘴砲比較專業一點
天機不可洩漏,做莊的怎麼可能會輸
有上新聞的氣息

趕快來卡位

新聞都從01取消息的啦
你要不要把對方訴訟的文章與你貼在網路上的文章貼出來告訴大家,這樣比較好幫你忙。

因為現在你只說對方要提告,也不知道是告啥....
『妨害名譽』嗎??

閒聊板也有不少人對法律也多少有所涉獵,應該多多少少可以提供點意見。


另外,畢竟你才是當事人,網路的環境和實際上的環境不同。
網路上的意見可以參考,但還是希望你可以尋找法扶基金會那些免費的律師幫忙。
有的鄉公所,也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忙你。


iammami wrote:
自從去年和新X醫院醫...(恕刪)


我剛剛忽然間想到一件事情,樓主剛說事件一開始樓主只有告對方民事,有和解,不知道有沒有和解刑事的部分。

沒有和解刑事的話....
如果對方真的態度惡劣,我覺得可以和檢察官提起刑事告訴。
依刑284提起業務過失傷害。

這下這整件事情會變成刑事案件,情勢就會變成是對方要找你和解刑事了...
你也可以依此要求對方和解對方告你的民事案件...

注意,要向檢察官提起告訴,而不是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這兩個不同。
向檢察官提起告訴,還要經過一大堆程序,會拖一段時間,這段期間對方就會因為刑事程序而煩惱。
只要在一審判決(辯論終結)前,都可以撤回告訴(俗稱的刑事和解)。
只不過這要在六個月內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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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禁止在人名或是店家名上打x規避法律責任,在您想利用公眾媒體的力量之前,您應該先考慮可能會面對的法律問題,並且思考一下自己講述的是否是事實,面對可能的法律責任您是否願意承擔並且有能力處理,我們不希望媒體的力量被有心人濫用變成達成私人利益的一個工具。

延伸閱讀:推廣正名運動和禁止不當影射的稱呼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191390

該文先設成唯讀喔,勞請修正過後,回訊告知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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