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inru wrote:
各位呼友平安:
我在2016年4月份醫生建議使用呼吸器,然後我從2016年6月開始使用借來的呼吸器,之後到了2016年10月才買新的呼吸器,請問手冊規定要使用滿半年,我的呼吸器只有這三個月的紀錄,我該怎麼跟醫生證明說我已經使用了滿半年申請最後一批的手冊?有人可以給點建議嗎?
可以分享一下第一次申請手冊醫生所需要的資料嗎?(一定要有一張6個月紀錄的SD卡嗎?)
你2016年4月AHI多少也沒說
應該還可以
首先快去掛號回原醫師看診
告訴醫生說你有聽醫生建議已經在當時使用呼吸器
6月開始是使用借來的呼吸器
10月才買新的呼吸器
請他記錄在病歷中寫你已經在6月就開始使用
假設你當時AHI<40
看能不能排在3/15前(越早越好)再睡一次檢查
再看AHI是否>40
若<40就免談了
若>40就拿你已經使用這台的報告(所有時間的數據)
這時醫師也知道你已經使用6個月
這樣就符合資格申請身障證明
假設你當時AHI>40
也是告訴醫生說你確實使用6個月以上了
是否可以讓你申請身障證明
我哥哥就是這情況第一次檢查就>40
6個月後掛號只跟醫生說他用了6個月
沒有再去睡就直接開證明了
萬一醫生還是要你再睡一次
一樣求也要讓你快點排睡
我估計三月中沒排到你可能就來不及了
因為需二週後看報告,再跑申請流程
4/4前會來不及
所以排睡越早越好
問醫師說你自上次睡眼檢查
帶這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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