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幾點意見,提出來討論一下
eric6355 wrote:
1. 既然稅制是不公平的為何以稅制作為健保的保費基準? 難道你們這些官員學者都是智障嗎?(不好意思,真的會讓人忍不住發火。明知道是不公平的還硬要推白癡才支持你們)。
您認為要用什麼當基礎會比較好呢?
現在就是已經有稅這個既有的計費基礎,雖不完美但總是個參考,難道要訂出另一套計算費用的方法?
真的耗用一堆專家學者的心力去設計新的費用計算方法,又要怎麼去評斷這個新方法公不公平呢?
請另一堆專家學者來評估這個新方法?要知道十個專家可能會有12種意見...
如果還是有人說不公平,還要不要再擬一個新方法?
世界上沒有真正的公平存在,對你公平可能就是對別人不公平,制度什麼時候才能擬定好呢?
我在別的討論區還看到有人認為直接不要收保費了,直接從所得稅加個3~5%還可以節省行政成本呢。
明知二代健保不公平還硬要推,學者或許是智障,支持的是白痴。
明知二代健保比一代健保更公平卻不支持,硬要繼續用一代的人又是什麼呢?我想不到形容詞...
eric6355 wrote:
2. 有很多的國人旅居在外,平時有諸多的原因沒有交健保費,每每都是有需要重大醫療時才回國使用健保資源。我的親友中也有一些這種人,每次回國就是要看病,而且還都是高貴的療程,甚至有專程坐飛機回來用健保給付開刀,還沾沾自喜省了幾十萬上百萬,病治好了,再坐飛機回去他們的家。我深深地覺得應該要給予這類的人一定的罰則,為什麼我們的健保資源浪費在這些早已不是台灣人的外國人上?目前是已經有一些簡單的規定,但是那應該遠遠不足吧。交6個月的健保費就要我們替他們的高昂醫療費用買單?完全不合理。
這種人非常該死,非常討厭。
但他們要交多少保費才叫做足夠呢?一年?兩年?
他們就是有台灣的國籍,就是台灣的國民,甚至沒有職業還可以繳最低試算所得的保費.
您說要有罰則,是要健保局派另一組人去觀察這些人是不是用完就走嗎?
用完就走的紅線要畫在哪邊呢?十天、三十天、一年?
誰來劃這條線?誰決定回來台灣沒待多久算是A健保?署長?立委?總統?
這些都會有行政成本跟法規的考量...不是做不到,但也沒想像的容易
對某些人合理就是對另一些人的不合理
二代健保已經規劃說你如果出國滿四年以上,你回來台灣要加保就必須"居留"滿六個月才能加保!
是居留六個月不是只繳六個月的費用喔!
雖然還是有些僑胞會閒閒沒事做回來呆個六個月,加保,然後做個很貴的手術就跑了
但是越不方便的制度至少能讓這些A健保的人成本變高一些...
很遺憾我們國民的素質就是這麼差...再好的制度都會有人要鑽漏洞...
我們也不該把制度弄得很嚴苛,搞的正常的國民都很難用到...(回國不到六個月出重大意外還得自費)
二代健保防漏洞 僑民復保要等6個月
好制度,不支持嗎?
eric6355 wrote:
3. 非固定薪資者的保費計算基準。健保就以個簡單的虛擬所得了事,但請問一下一個流浪漢跟一個股市房市炒手他們的收入會一樣嗎?他們的資產會一樣嗎?)。
他們的收入、資產當然不會一樣...
我也認為應該把退職所得、海外所得及不動產買賣及股票交易納入計算,達到稅改都不一定做到的程度.
這些錢不是抓不到,只是要增加健保局的行政成本去撈資料...甚至越權搶別的行政機關的工作.
另外,虛擬(設算)所得在一代健保就有了,第六類保險人的保費(七百多)就是這樣算來的,二代的設算也才四百多(費率2.7%的狀況下)...
衛生署的想法是你要加入健保至少繳個最低消費吧...
以前一代時,家庭主婦依附在先生那邊繳費,算的是先生的費基與費率,先生賺越多,就依家戶人數繳倍數...
二代是先生繳他的薪資應該繳的保費,家庭主婦繳低消,加一加還比以前便宜哩...
這個低消要訂多少還在討論...但順了一方就苦了另一方.
要把這個虛擬所得拿掉也不是不行,那其它人的費率就必須再度提高...
而這樣下來我想也會有很多人就會自動變成無業,連低消都不用繳了...也是不公平...也會有人罵.
eric6355 wrote:
4. 藥價黑洞。沒錯這是一個被濫用的名詞,但是也凸顯了一個事實,就是藥價的部分有太多的疑點讓人不明白。為什麼明明採購單上的價格是5元,卻可以申報1倍以上的價格?為什麼健保局的基準藥價甚至比藥商的報價高出數倍?難道這些官員連google都不會用?
某家醫院採購買到五元,不代表全部的醫院都能買到這個價格...這關係到醫院的規模與議價能力.
您覺得藥價基準太高,醫界藥界還覺得太低咧...哀嚎的多慘阿...
採購花五元,倉儲、人事、行政、資訊系統不用錢啊?健保會針對這些支付醫院行政成本嗎?
砍到更低對醫界藥界絕對不是好事,但對民眾也不一定就好,你付什麼錢就用什麼水準的藥.
以下是我在別處發過的文,貼過來給您參考
"藥價黑洞正式的名稱應該叫"藥價差"
假設健保局公定某種A藥支付10元,我不管你醫院跟藥商買多少錢,健保就是支付給你醫院10元
這個狀況下,有些醫院議價能力強有些弱,所以可能有些買到9元有些買到6元
這個時候有些人就跳出來說這之間的1元與4元叫做"藥價黑洞",應該要消滅掉!
(這就好像我每天付給我老婆100元買菜,結果她用她的議價能力買了90元,定量的菜。而我知道了之後卻跟他吵說這10元的價差是不應該的,這是"菜價黑洞"!!,要不就還我要不我就把每天買菜錢調整為90元!)
於是健保局每隔一陣子就會進行藥價調查,把這10元往下調到9元甚至更低.
而醫院也跟著去跟藥商要求降價以維持一定的利潤與打平行政開銷,
結果就是現在許多國外藥商根本懶的賣藥到台灣來了...
台灣的人民也就用越來越爛的藥,你說這樣的結果要怪誰呢?
醫界貪心?人民無知?
也有人說,為什麼不讓政府去統一買,再發配給各醫院就好呢?
您也知道全世界最沒有效率的地方就叫做公務人員,只求無過不求有功
(防弊勝於興利是政府的必要之惡)
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根本沒有誘因去跟藥商議價,甚至還可能被關說,買到更貴但更爛的藥(買貴又要被你罵)
政府做事情從沒讓人跟效率聯想在一起,只會買到更貴不可能買到便宜的,公務人員的議價能力也不像那些醫院的採購人員那麼錙銖必較,公務人員只怕人家說它貪污,其他根本沒有誘因讓他去跟藥商砍價錢.
公家採購,藥價差(您說的黑洞)也並非就此消失了,只是原本是醫院用議價能力賺來的,統一採購後變成藥商賺走了.
(健保局原本給10元讓醫院去買,醫院買到9元算醫院賺一元。健保局統一採購後變成直接用10元去跟藥商買,藥商賺走價差)
目前三天兩頭聽到消費者團體在抗議有藥價黑洞,個人推論可能有幾個目的:
1.真的是站在消費者立場,想要避免健保費的上升(他們常說黑洞不除不能漲價)。但消費者團體也不乏對健保學有專精的人,他們真的不懂藥價差存在的原因嗎?
2.跟健保局串通好的,要去砍支付藥價用的...
3.沒啥議題好吵,為了維持存在感只好老調重彈
藥價黑洞的相關的討論可以參考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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