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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中港路澄清醫院 急診科醫師胡懿方的惡行……

希望雙方當事人能提告
讓大家來評評理
larissa wrote:
與此討論串的相關文章及私人訊息皆已備份,
不排除對此事件涉及恐嚇、毀謗、或公佈個人隱私等行為之版友提出告訴,
請注意。...(恕刪)

我也來幫你備份一下






















支持胡醫師提告!!!!!
版大你這種行為不可取!

LeonHong wrote:
重貼三次 看看能否多救幾人...

以下為正文內容:

本事件真相未明 但竟已有一大群人於不覺之中無意觸法 實在令人扼腕! 煩請樓主終止回應屏蔽內容刪除文章 勿再令更多人因回文而無意犯錯 也拜託大家切勿再繼續發文助陣 以免莫名其妙留下前科!!

樓主於mobile01網站所刊登之文章"X中XX路XX醫院 XX科醫師XXX的惡行……" 其中部分言論其實已出現含有不實推測性質之攻擊毀謗內容 如"只是怕以後會有無辜的病患,哪天被她在手術台上因為情緒失控而亂切東西就是@@""等語 其實可能已經涉及公然毀謗刑責 此為刑法公訴罪名 而"以下,開放唾棄時間!!!"等語 公然要求眾多網友共同加入批評行列 亦已涉及教唆他人犯罪刑責 仍屬公訴罪名!! 請樓主及眾網友要小心法律刑責問題...

本事件類同斷指案件 原為民事糾紛 其爭議內容有待釐清勝負未決真相難明 然樓主竟於未經對方同意的狀況下 擅自上網以不實推測之攻擊毀謗言論公布許多隱私內容及未證情節 致使對方在名譽上甚至是工作職務上已然確定遭受具體損失 此時便已成案 大錯確定鑄成 樓主切勿越陷越深!! 對方甚至不用親自提告 只要任何相關知情人士具名向地檢署寄發含有確切事證(ex:網路相關發文內容)之檢舉書函 基於公訴性質 此案將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而犯法之人終將落於法網 請樓主再三小心!!

關於其他協助樓主發言之人 亦請再三小心! 切勿因一時情緒而恣意言論 您可知自己竟然如此容易便於無意中成為毀謗罪行之標準共犯 而遭到公訴求刑?! 您可知公訴罪必有相關刑責及前科紀錄 而現今社會涼薄 有前科者工作難求? 請您凡事務必三思而後行! 如果故意以"我要是版主,我可能會直接讓那醫生送進開刀房,沒有女人不能扁的道理,不是你醫治的病人就這樣莫不關己,那也不用跟他客氣,誰擋誰死。"等語 來出言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若經查核屬實 甚至將再多一條

像這樣於無意之中誤觸法網而留下前科 實為不智之舉!! 君不見二樓miabo前輩有言:"遇到這種事,我只會兩種方式處理,1.忍下來或2.打官司.不會將將過程公佈於世(網路上),特別是已進入法律程序..." 此為經驗之談上智之舉也!! 如今網路上迴響巨大事端已成 真為樓主及眾網友捏把冷汗!! 一嘆....
引言 2011-03-05 03:36 by LeonHong
PTT那邊要煩請有帳號的善心前輩幫忙轉貼此篇勸世短文 謝謝!!

小弟只希望能提醒並多救出幾個網友兄弟 勿因一時熱情誤陷法網徒留前科 可嘆!

謝謝大家幫忙...



有這麼嚴重嗎?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真不知這一條是怎麼算的

言論可以告到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我支持醫生去一告條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小南 4841 wrote:
有這麼嚴重嗎?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真不知這一條是怎麼算的

言論可以告到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我支持醫生去一告條 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包括第一次的瀏覽,
我全文看了五次,都沒看到這句話,

請問你是在文章中哪裡看到這句的?
============================================
沒看到前一頁的原文,
僅看到 小南大 轉貼的圖檔,
原文中有看到這句話了,小南大,抱歉。
很抱歉,恕我直言,醫生通常都會看病人的態度決定自己看診的態度。
樓主Larissa可以去研究看看刑法310條,
同時,在刑310中,屬於"文字或圖畫"的方法。
就我個人抱了一年刑總講義的淺薄法律學識,
客有,主也有,我認為具有構成要件該當性。

建議樓主趁這個假日,
去拜訪一下當事者,或許也是個不錯的處理方法。
單純路過留書籤.單純路過留書籤.單純路過留書籤.
或許我們該回到問題的根本點

大家有沒想過急診這兩個字的含意...



雖然在情緒上醫生失控了

但醫生也是人跟大家一樣也有情緒

他可能昨天大夜班整夜沒睡

遇到酒醉呼吸道被嘔吐阻塞病患需要插管

或者處理一個因為心肌梗塞需要電擊cpr的病患

或者遇到重大車禍患者肺部創傷有血胸急需插胸管引流等等

上面說的一些例子

不馬上處理就會危及生命

時間的計算單位是以秒的計算

每過一秒死亡率都會成長1~10%

這是在跟死神在拔河阿

很急又要不慌不忙來處置患者

每個患者都是很重要

影響不是只是個人而是整個家庭

或許他病患是四五十歲的男性是家裡的經濟來源

他的不幸也代表一個家庭會陷入拮据的窘況


急診所做的處理

是將患者的生命維持

要解決病人的真正問題

是需要由其他專科醫生診斷

剛剛的例子

心臟有問題的病患如果有活回來

在加護病房中

就會由心臟科醫生來做後續的醫療照料











去急診會讓你早一點看到醫生

幫你看的醫生不一定是專科

他們需要作的

是把危急的生命從死神手中拉回來

但病會不會早一點好

應該是由門診的專科去看

急診品質顧好

需要大家來努力

如果只是感冒 想吐的

就不該去看急診了

人少的地方就不用排隊

品質就會提升



每次去急診前該去思考

是否真的需要看急診



larissa wrote:
以下,開放唾棄時間!!!(恕刪)


larissa wrote:
與此討論串的相關文章及私人訊息皆已備份,
不排除對此事件涉及恐嚇、毀謗、或公佈個人隱私等行為之版友提出告訴,
請注意

樓主不是開放唾棄時間嗎?
網友聽從樓主的話,怎麼樓主反而要告人?

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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