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olee wrote:
一句一句幫你分析,至於對錯,我不于置評:
(我心中 OS:因我老婆已經痛到不能走路了,我想想,不就還要再帶她走上去診間,大醫院都有電話,難道這位醫生不能有同理心,幫忙問一下嗎?)
我就續問這位女醫生:『那我不就要再上去一趟?可以麻煩您幫我詢問一下那位醫生嗎?』
女醫師繼續回:『她又不是我看的 我怎麼會知道"啦"~』 邊說話還邊帶著非常不耐煩的表情。
結果,那女醫生超不爽的,站起來,用力的拍了桌子吼:『關~~~我~~~屁~~~事~~~~阿!!!!!!!!!!!!!!!!!!!!!!』
妳做一位醫生,算是服務業,憑什麼對病人拍桌子
這女醫生更不爽了,跑過來,我還以為他要動手,我就往後退一步 (我站在門口軌道上),女醫生帶著超憤怒的表情,把拉門很用力的砰一聲拉上,拉門還反彈了好幾下,她整個就是很情緒化到了極點。
這個舉動是非常的幼稚,代表她的家庭教育失敗,也代表她父母只要她學做醫生,而沒要她學做人(恕刪)
哇
好客觀阿
那請問引言的第一段怎麼不分析一下勒?
"那我不就要再上去一趟?"
上去一趟有這麼困難?
人家有義務要幫他打電話?
如果不在的那位醫生
他正在忙著搶救別的病患
也要快點過來接電話這樣子?
什麼時候醫生是服務業了?
原來如此阿
記得下次看完病要給小費喔
而且他不是病人阿 更不是客人
不就只是家屬而已?
她個人的舉動為什麼要牽扯到他的家庭教育?
為什麼不是國家教育 或是學校教育?
你又知道是他父母希望他當醫生?
沒事提到別人的爸爸媽媽幹嘛?
以下為正文內容:
本事件真相未明 但竟已有一大群人於不覺之中無意觸法 實在令人扼腕! 煩請樓主終止回應屏蔽內容刪除文章 勿再令更多人因回文而無意犯錯 也拜託大家切勿再繼續發文助陣 以免莫名其妙留下前科!!
樓主於mobile01網站所刊登之文章"X中XX路XX醫院 XX科醫師XXX的惡行……" 其中部分言論其實已出現含有不實推測性質之攻擊毀謗內容 如"只是怕以後會有無辜的病患,哪天被她在手術台上因為情緒失控而亂切東西就是@@""等語 其實可能已經涉及公然毀謗刑責 此為刑法公訴罪名 而"以下,開放唾棄時間!!!"等語 公然要求眾多網友共同加入批評行列 亦已涉及教唆他人犯罪刑責 仍屬公訴罪名!! 請樓主及眾網友要小心法律刑責問題...
本事件類同斷指案件 原為民事糾紛 其爭議內容有待釐清勝負未決真相難明 然樓主竟於未經對方同意的狀況下 擅自上網以不實推測之攻擊毀謗言論公布許多隱私內容及未證情節 致使對方在名譽上甚至是工作職務上已然確定遭受具體損失 此時便已成案 大錯確定鑄成 樓主切勿越陷越深!! 對方甚至不用親自提告 只要任何相關知情人士具名向地檢署寄發含有確切事證(ex:網路相關發文內容)之檢舉書函 基於公訴性質 此案將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而犯法之人終將落於法網 請樓主再三小心!!
關於其他協助樓主發言之人 亦請再三小心! 切勿因一時情緒而恣意言論 您可知自己竟然如此容易便於無意中成為毀謗罪行之標準共犯 而遭到公訴求刑?! 您可知公訴罪必有相關刑責及前科紀錄 而現今社會涼薄 有前科者工作難求? 請您凡事務必三思而後行! 如果故意以"我要是版主,我可能會直接讓那醫生送進開刀房,沒有女人不能扁的道理,不是你醫治的病人就這樣莫不關己,那也不用跟他客氣,誰擋誰死。"等語 來出言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若經查核屬實 甚至將再多一條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像這樣於無意之中誤觸法網而留下前科 實為不智之舉!! 君不見二樓miabo前輩有言:"遇到這種事,我只會兩種方式處理,1.忍下來或2.打官司.不會將將過程公佈於世(網路上),特別是已進入法律程序..." 此為經驗之談上智之舉也!! 如今網路上迴響巨大事端已成 真為樓主及眾網友捏把冷汗!! 一嘆....
以下為正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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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事件類同斷指案件 原為民事糾紛 其爭議內容有待釐清勝負未決真相難明 然樓主竟於未經對方同意的狀況下 擅自上網以不實推測之攻擊毀謗言論公布許多隱私內容及未證情節 致使對方在名譽上甚至是工作職務上已然確定遭受具體損失 此時便已成案 大錯確定鑄成 樓主切勿越陷越深!! 對方甚至不用親自提告 只要任何相關知情人士具名向地檢署寄發含有確切事證(ex:網路相關發文內容)之檢舉書函 基於公訴性質 此案將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而犯法之人終將落於法網 請樓主再三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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