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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中港路澄清醫院 急診科醫師胡懿方的惡行……

樓主改標題了耶!!幫樓主原標題正名一下

台中中港路澄清醫院 急診科醫師胡懿方的惡行……

說好的監視錄影帶哩 真希望有院方相關的正義人士PO上來

胡醫師趕快對樓主提告吧 不要再打嘴砲了 我們只是要真相而已

既然樓主都公布對方的姓名及職業 工作地點 PO到網路上來公審

那是不是相對的口說無憑 你是否要提供自己的姓名 職業 工作地點

在雙方合理以及相同的條件下 讓各位鄉民評評理 我相信真像是越辯越明朗的啦

已經在樓主手上的監視錄影帶交出來不就好囉!! 遲遲不給的原因.............
中天跟東森的記者大哥大姐緊來喔!!
最新最夯的新聞素材底家啦

話說 小弟的強者我朋友 本來想上來取暖的
這下要反被告還要賠錢 真是得不償失阿

kimolee wrote:
一句一句幫你分析,至於對錯,我不于置評:

(我心中 OS:因我老婆已經痛到不能走路了,我想想,不就還要再帶她走上去診間,大醫院都有電話,難道這位醫生不能有同理心,幫忙問一下嗎?)

我就續問這位女醫生:『那我不就要再上去一趟?可以麻煩您幫我詢問一下那位醫生嗎?』

女醫師繼續回:『她又不是我看的 我怎麼會知道"啦"~』 邊說話還邊帶著非常不耐煩的表情。

結果,那女醫生超不爽的,站起來,用力的拍了桌子吼:『關~~~我~~~屁~~~事~~~~阿!!!!!!!!!!!!!!!!!!!!!!』

妳做一位醫生,算是服務業,憑什麼對病人拍桌子

這女醫生更不爽了,跑過來,我還以為他要動手,我就往後退一步 (我站在門口軌道上),女醫生帶著超憤怒的表情,把拉門很用力的砰一聲拉上,拉門還反彈了好幾下,她整個就是很情緒化到了極點。

這個舉動是非常的幼稚,代表她的家庭教育失敗,也代表她父母只要她學做醫生,而沒要她學做人(恕刪)



好客觀阿

那請問引言的第一段怎麼不分析一下勒?
"那我不就要再上去一趟?"
上去一趟有這麼困難?
人家有義務要幫他打電話?

如果不在的那位醫生
他正在忙著搶救別的病患
也要快點過來接電話這樣子?

什麼時候醫生是服務業了?
原來如此阿
記得下次看完病要給小費喔
而且他不是病人阿 更不是客人
不就只是家屬而已?

她個人的舉動為什麼要牽扯到他的家庭教育?
為什麼不是國家教育 或是學校教育?
你又知道是他父母希望他當醫生?
沒事提到別人的爸爸媽媽幹嘛?
來看熱鬧

個人有個小建議 前面幫腔的鄉民們 凡事要多點自己的判斷喔!
人云亦云就太弱了
GOOGLE能搜尋很多東西卻沒辦法給你一顆能思考的大腦...連GOOGLE都不會用那就根本沒大腦了!
看來樓主的法律觀念似乎不大夠

地點 科別 與姓氏 都寫出來

當可以確認為同一人時 xxx和全名 在法律上是一樣的

然後樓主討論區觀念也不合格

在這裡是不能用XX代替的

還有之前嗆人家全名不是很威嗎? 幹嘛又改成XX啊

可不可以拿出些稍早的霸氣啊? 真的要對決,網友抬幾個法律條文就怕了嗎?

我依稀記得好像有個兩個字的台語是形容這樣的人......叫那個甚麼......(我忘了!)







重貼三次 看看能否多救幾人...

以下為正文內容:

本事件真相未明 但竟已有一大群人於不覺之中無意觸法 實在令人扼腕! 煩請樓主終止回應屏蔽內容刪除文章 勿再令更多人因回文而無意犯錯 也拜託大家切勿再繼續發文助陣 以免莫名其妙留下前科!!

樓主於mobile01網站所刊登之文章"X中XX路XX醫院 XX科醫師XXX的惡行……" 其中部分言論其實已出現含有不實推測性質之攻擊毀謗內容 如"只是怕以後會有無辜的病患,哪天被她在手術台上因為情緒失控而亂切東西就是@@""等語 其實可能已經涉及公然毀謗刑責 此為刑法公訴罪名 而"以下,開放唾棄時間!!!"等語 公然要求眾多網友共同加入批評行列 亦已涉及教唆他人犯罪刑責 仍屬公訴罪名!! 請樓主及眾網友要小心法律刑責問題...

本事件類同斷指案件 原為民事糾紛 其爭議內容有待釐清勝負未決真相難明 然樓主竟於未經對方同意的狀況下 擅自上網以不實推測之攻擊毀謗言論公布許多隱私內容及未證情節 致使對方在名譽上甚至是工作職務上已然確定遭受具體損失 此時便已成案 大錯確定鑄成 樓主切勿越陷越深!! 對方甚至不用親自提告 只要任何相關知情人士具名向地檢署寄發含有確切事證(ex:網路相關發文內容)之檢舉書函 基於公訴性質 此案將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而犯法之人終將落於法網 請樓主再三小心!!

關於其他協助樓主發言之人 亦請再三小心! 切勿因一時情緒而恣意言論 您可知自己竟然如此容易便於無意中成為毀謗罪行之標準共犯 而遭到公訴求刑?! 您可知公訴罪必有相關刑責及前科紀錄 而現今社會涼薄 有前科者工作難求? 請您凡事務必三思而後行! 如果故意以"我要是版主,我可能會直接讓那醫生送進開刀房,沒有女人不能扁的道理,不是你醫治的病人就這樣莫不關己,那也不用跟他客氣,誰擋誰死。"等語 來出言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若經查核屬實 甚至將再多一條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像這樣於無意之中誤觸法網而留下前科 實為不智之舉!! 君不見二樓miabo前輩有言:"遇到這種事,我只會兩種方式處理,1.忍下來或2.打官司.不會將將過程公佈於世(網路上),特別是已進入法律程序..." 此為經驗之談上智之舉也!! 如今網路上迴響巨大事端已成 真為樓主及眾網友捏把冷汗!! 一嘆....

larissa wrote:
與此討論串的相關文章及私人訊息皆已備份,
不排除對此事件涉及恐嚇、毀謗、或公佈個人隱私等行為之版友提出告訴,
請注意。...(恕刪)

我能體會那位女醫生為什麼會生氣了

我相信當時的情況 可能不會跟你描述的一樣




重貼三次 看看能否多救幾人...

以下為正文內容:

本事件真相未明 但竟已有一大群人於不覺之中無意觸法 實在令人扼腕! 煩請樓主終止回應屏蔽內容刪除文章 勿再令更多人因回文而無意犯錯 也拜託大家切勿再繼續發文助陣 以免莫名其妙留下前科!!

樓主於mobile01網站所刊登之文章"X中XX路XX醫院 XX科醫師XXX的惡行……" 其中部分言論其實已出現含有不實推測性質之攻擊毀謗內容 如"只是怕以後會有無辜的病患,哪天被她在手術台上因為情緒失控而亂切東西就是@@""等語 其實可能已經涉及公然毀謗刑責 此為刑法公訴罪名 而"以下,開放唾棄時間!!!"等語 公然要求眾多網友共同加入批評行列 亦已涉及教唆他人犯罪刑責 仍屬公訴罪名!! 請樓主及眾網友要小心法律刑責問題...

本事件類同斷指案件 原為民事糾紛 其爭議內容有待釐清勝負未決真相難明 然樓主竟於未經對方同意的狀況下 擅自上網以不實推測之攻擊毀謗言論公布許多隱私內容及未證情節 致使對方在名譽上甚至是工作職務上已然確定遭受具體損失 此時便已成案 大錯確定鑄成 樓主切勿越陷越深!! 對方甚至不用親自提告 只要任何相關知情人士具名向地檢署寄發含有確切事證(ex:網路相關發文內容)之檢舉書函 基於公訴性質 此案將由檢察官主動偵辦!! 而犯法之人終將落於法網 請樓主再三小心!!

關於其他協助樓主發言之人 亦請再三小心! 切勿因一時情緒而恣意言論 您可知自己竟然如此容易便於無意中成為毀謗罪行之標準共犯 而遭到公訴求刑?! 您可知公訴罪必有相關刑責及前科紀錄 而現今社會涼薄 有前科者工作難求? 請您凡事務必三思而後行! 如果故意以"我要是版主,我可能會直接讓那醫生送進開刀房,沒有女人不能扁的道理,不是你醫治的病人就這樣莫不關己,那也不用跟他客氣,誰擋誰死。"等語 來出言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 若經查核屬實 甚至將再多一條暴力恐嚇罪名而加重刑罰!!

像這樣於無意之中誤觸法網而留下前科 實為不智之舉!! 君不見二樓miabo前輩有言:"遇到這種事,我只會兩種方式處理,1.忍下來或2.打官司.不會將將過程公佈於世(網路上),特別是已進入法律程序..." 此為經驗之談上智之舉也!! 如今網路上迴響巨大事端已成 真為樓主及眾網友捏把冷汗!! 一嘆....
PTT那邊要煩請有帳號的善心前輩幫忙轉貼此篇勸世短文 謝謝!!

小弟只希望能提醒並多救出幾個網友兄弟 勿因一時熱情誤陷法網徒留前科 可嘆!

謝謝大家幫忙...
我看還是快點去求神拜佛,保佑對方不要提告

不然依照這篇的內容,公然侮辱是一定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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