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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事件相關問題討論統一集中區

gccg wrote:
請各個發言小心點
光第一頁
被停權的
就有好幾個(恕刪)


這裡的色彩越來越明顯了
其他國家沒有訂標準,是因為這個東西根本就不該出現在食物中!

還討論多少ppm咧...三聚氰胺根本就不應該出現在食品中!
你要下台至少也標準改回來
你推給美國FDA,我的媽阿!!

衛生署也強調,三聚氰胺並不可以作為食物之用。
==>
那你不是自相矛盾!!!!
快改回來啦

那些合格的廠商不就白癡
他們都用高成本不含三聚氰胺的原料不就大白痴

林芳郁為此向國人道歉,並願意負起所有責任
==>你要負責就改回來,不要澇賽一褲底然後跑掉好不好
大布丁宅男 wrote:
很多人都說為什麼只有...(恕刪)


那請問美國,或是鄰近國家日本是定多少?
感謝回答...
這個好笑
這種決策完全沒有考慮人性.
再說, 如果這個決定, 衛生署長認為是對的,認為是OK的, 認為是沒問題,
那他幹麻還要請辭?
因為造成社會的不安,身為主管機關首長,展現負責的態度。
如果他自己也認為不好, 那為何不再改回來.
以前沒有標準,你的意思是說不應訂定標準嗎?
下台,叫負責嗎?
將事情做一定的處理後再做個人的去留打算,這是負責。
改回原來的檢驗標準, 才叫負責吧.
以前沒有訂定標準,所以依國外標準訂立標準;
難道你認為不應有標準?


下架的商品重新再檢驗過, 符合的就可馬上再上架了啊,
這樣對廠商和消費者才都有保障.
這正是政府現在正在做的事。

現在, 在架上的, 誰分得出來哪產品有該成份在, 哪些沒有?
說只有2ppm(小於2.5ppm), 有人敢買嗎?
如果你有看中午的記者會就可以知道,以後都要標示;
就像現在的防腐劑一樣。





很多人都說為什麼衛生署長說這種東西不可以加在食物中,
又訂定標準,不得多於2.5ppm?
是因為三聚氰氨並非食品添加物,所以不可以加在食物中;但是他是合法的容器原料,
所以當成食物包裝物時,會導致在檢驗會有三聚氰氨的反應。
因此考量人體代謝,以其他國家的標準,訂出2.5ppm這個標準。

這些都是這幾天的新聞…為什麼要我轉達給大家?
kodak5532 wrote:
行政院長可不可以順便...(恕刪)


不會啦...行政院長不會下台的
馬先生都說行政院長做的很好..
他不會下台的你放心好了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我覺得明明不可以添加在食物裡面
現在卻容許有標準值

大布丁宅男 wrote:
很多人都說為什麼只有...(恕刪)


看了, 就是這一段看不懂, 我的中文有很爛嘛

林芳郁表示已參考美國標準,採用食品衛生檢驗標準和儀器,訂出2.5ppm這樣的標準,因為三聚氰胺在過去並未訂定國家管理標準,且並不是食物應該添加的東西,強調三聚氰胺並不可以用在食物之用。


>>>強調三聚氰胺並不可以用在食物之用
>>>訂出2.5ppm這樣的標準

已經強調不能用了, 但是卻可以驗的出來???? 到底是哪來的

所以當成食物包裝物時,會導致在檢驗會有三聚氰氨的反應。
因此考量人體代謝,以其他國家的標準,訂出2.5ppm這個標準。


只要是包裝, 會滲到食物中, 有2ppm也可以吃
這種包裝也會合格? 你敢吃嘛?
Leach wrote:如果他自己也認為不好, 那為何不再改回來.
下台,叫負責嗎?
改回原來的檢驗標準, 才叫負責吧.

下架的商品重新再檢驗過, 符合的就可馬上再上架了啊,
這樣對廠商和消費者才都有保障.

現在, 在架上的, 誰分得出來哪產品有該成份在, 哪些沒有?
說只有2ppm(小於2.5ppm), 有人敢買嗎?...(恕刪)


非常同意 +1

下台關我屁事 !

我們要的是健康的飲食環境而已 !!

連歐美日迄今都不敢放 ,

為何要比照中國香港的標準 ?? 甚至還更寬鬆 !!!

比給動物吃的飼料還不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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