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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救命不如Makiyo


Lisa_Hsu wrote:
我可沒說張醫師沒事先...(恕刪)

典型避重就輕的回答.其實先前幾位針對L大的發言回文的大大,所要表達的是不贊同你對風險的看法.試問天下有絕對安全,風險等於零的情形嗎?搭車,坐飛機,走路發生意外的機率等於零嗎?如果按照L大的說法乾脆都不要出門了.只是在家中一樣不等於絕對安全.吃東西噎死的機會仍然是有.既然生活中處處是風險,又怎能強要求醫師必須保證零風險?L大的論點未免寬以律己,嚴以待人.
果然整個樓變成有的人為了要證明自己是對的,就一直提出有利於己的資料或論述,而另一方的人也是
二邊的人都忘了(不論他們自己是不是贊成這個論點的)
這世界上本來就有很多事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好與壞,
只能說在同一個方向上,該怎去目的地必需有所調整與取捨
沒人想讓步的.......
台灣還能走多遠呢

Lisa_Hsu wrote:
看過Discover...(恕刪)


恩 那強烈建議樓主千萬不要來看西方醫學
拔個牙打麻醉藥有可能會死人
打點滴有可能漏針,可能會造成感染進而造成蜂窩性組織炎,這樣也會死
打止痛藥或者吃感冒藥也發生過過敏,一樣會死
喔對了,樓主這一生切記千萬不可以打抗生素
那個過敏的機會更大,就算運氣好沒過敏
一樣會培養出抗藥性細菌
真的是太危險了

千萬千萬 記得不要看西醫
西醫很危險的
記得喔!!!!!!!!!!!!
doctor_kbr wrote:
恩 那強烈建議樓主千...(恕刪)


Lisa_hsu 寫 "而他在醫院對面貼廣告的行為,如果醫院介意,那是否醫院從來都沒有清楚告知病人風險呢?" 是會讓人覺得他已知醫院未告知風險的! 但不要介意, 情緒性的字眼是會造成整個大環境更對立. 而且他可能代表一般人的想法(包括法界人士), 也不完全錯. 我曾經跟一個病人解釋有萬分之一的風險, 他不願接受, 就算了! 畢竟那只是術後止痛, 使他品質更好. 其實醫院告病人應該也告不成的, 只能忍耐! 大環境如此, 沒有辦法!

我們有一個紐西蘭的實習醫師, 她說紐西蘭沒有在告醫師的, 我嚇了一跳! 不是說不能告! 它們有一個醫療慰問金制度. 比如說30萬. 當發生醫療傷害時, 若不提告, 可領30萬. 若覺得有很大的缺失跟冤屈, 也可以提告. 若告不成, 則沒有慰問金. 這樣可避免濫訴! 對醫師, 對法官, 檢察官, 跟一般民眾都好, 可減少醫病對立. 只有對律師不好! 我朋友曾經被一個病患家屬告, 他們一直強調病患的兒子是醫師, 專業人士, 上了三次法庭,那位醫師都以看門診為由缺席. 想想很奇怪, 看診會比為親身父親洗刷冤屈重要嗎? 檢察官也忍不住問他為什麼不出庭? 任何醫師都有休診經驗吧! 不是什麼特別的難..不免讓人覺得台灣的環境, 告不成沒損失,告成可能有中大獎的收入. 而且機率都比中大獎高好幾百倍. 我當然不是說每一個人, 但只要三分之一或是四分之一這種人, 醫病關西就會很糟! 高風險科的醫師就會疲於奔命, 心懷忐忑(一個案子通常要三到十年) . 順便一題告醫師成功機率低, 可能要先知道濫訴的比例. 不需要把現在的病人講的這麼弱勢!

其實以江國慶案的缺失, 依照現在對醫界的標準,所有人法官, 檢察官都是殺人共犯, 加工殺人, 即使屈打成招, 你為什麼看不出來? 江國慶有說冤枉啊! 這麼明顯而簡單! 你有聽到誰被重判的嗎? 可知現在社會對醫界嚴格, 對法界寬鬆(寬以待己, 嚴以律人)


我想試著回來看李醫師的事件,先講看看:
很明顯的車禍是在造成他硬脊膜上出血的主因, 預後與剛開始的撞擊大小相關性最強,這病人又有延遲性硬脊膜下出血, 預後不好的機率極高! 如果不開刀, 八成是植物人或是死亡! 腦壓監視器或可提早一點發現他的延遲性出血(但也不是有實證醫學證實的,且健保不給付), 我們如何知道立即為延後性出血開刀與延遲一些開刀的差異. 法官完全以病人車禍前的狀態做賠償依據, 合理嗎?
法界與一般人士真的認為這樣賠償合理嗎? 有比例原則嗎?

病人若沒開刀至少是植物人或是死亡狀態, 李醫師出於善意幫病人, 也確實幫到病人. 若以病患到院前昏迷指數四分, 現在至少有改善! 以結果來講, 病患是受益的! 為什麼比的不是到院前與現在狀況的差異?

腦壓監視器裝置,健保與神經外科學會是否須更明確告知裝置時機, 這對臨床醫師來講面臨鉅額賠償?
臨床千變萬化, 這真的是有顯著幫助且對病人預後有極大影響嗎?

有時會為檢察官法官叫屈, 這些東西以他們數十年都裝法律的腦袋怎麼理解啊! 不懂怎麼判啊!
最大的好處是, 有江國慶案的例子, 起訴或是錯判它們是零風險的! 真的是比當醫師好多了!
david
喔,對了,還有很多忘了說
也千萬不要去照X光,會造成癌症之外
也可能跌倒撞到頭,內出血死人
抽血也危險,因為會讓副交感神經興奮
除了噁心嘔吐嗆到肺炎還會心搏過緩
這當然也會死人
也不要去看牙醫拔牙
牙齒下面就是血管,口腔又一堆細菌
跑到心臟造成感染性心內膜炎
可能要開刀,當然也會死
以上所說,全部都發生過

啊人家樓主說的真好
做任何處置當然要解釋清楚囉
而且不能只有書面
人家畢竟不是專業人士
當然要慢慢講
急救的時候,心臟按摩會壓斷肋骨
給氧氣面罩會氣胸把肺打破
氣管插管會傷到聲帶
害人家歌手以後沒辦法唱歌怎麼辦?
心肌梗塞做心導管
人家血管都已經很脆弱還給人家捅破
中風給人家通血管結果反而腦出血害人家半身不遂
這麼危險的動作當然要非常詳細
完整的解釋清楚呀
以上全都發生過,而且機會很高
更應該讓家屬全部到齊
開家庭會議謹慎的考慮清楚
我們再來急救就好
doctor_kbr wrote:
喔,對了,還有很多忘...(恕刪)


dotor_kbr 講的很熱血, 也都言之成理.但我怕一般人會聽不進去!
我們單位有個老醫師, 快退休了, 他還讀過法律研究所,
討論起來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 看了都快吐血.

我盡量寫只是希望一般人或法界人士能慢慢體會現在的環境,
當那些拿到賠償金的人, 有可能在創造下一位受害者,
可能是醫師, 可能是病人.

當藝人薛XX 開記者會要告把他救活醫師時,
我嚇了一跳.
我們之後急救時, 要小心牙齒, 要小心肋骨. 及其他表皮傷害
速度不是最重要的!
但我又看到有家屬懷疑醫師急救沒盡力, 告醫師的!
那你叫第一線醫師怎麼做?
台灣怎麼了?

李明鐘醫師複雜的開腦手術在晚上都願意幫他開了!
為什麼簡單的腦壓監視器沒有放?
你們有想過嗎? 是環境使然.
健保說差異不大, 不給付.
法官說情節重大,賠三千萬.
這是現在台灣醫師的困境!
當我們臨床上的處置被健保局刪除時, 你只能苦笑.
暗中知道出了事健保是沒責任的.
台灣的醫療被零風險, 零責任的健保與檢察司法系統搞的烏煙幛氣,
尤其當他們標準不一時, 讓第一線醫師無法做事,,

而且從法學單純簡單的頭腦來看,?
應該比較到院前昏迷指數四分與現在情況, 是有改善的啊!
到我手中就四分了! 我有幫到他啊!
對這點有人有見解嗎?
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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