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hwang wrote:
在美國如果醫療無效就直接放棄,曾經看過一位腦癌末期的病人8天活活餓死,不給任何藥物、食物、營養補充劑和水,只用棉花浸水後沾嘴唇。當初醫生估計4天就...想不到他生命力旺盛竟多活了8天才斷氣。
難怪看紀錄片說美國某些州已經安樂死合法化,預計活不超過半年並得到醫師認證的,可以買藥服用死亡
這樣子實在太悲慘了
cchan wrote:
安寧病房是給臨終的人用的,不是給重病的人用的,一間大型醫院,裡面附設的安寧病房就幾間而已,裡面基本上不會有呼吸器等急救設備,最多就是醫生會開麻藥減低死亡前的痛楚。
joshwang wrote:
健保規定病患住院限28天其實並不奇葩,如果療程超過28天代表無效的醫療,只能先出院...
在美國如果醫療無效就直接放棄,曾經看過一位腦癌末期的病人8天活活餓死,不給任何藥物、食物、營養補充劑和水,只用棉花浸水後沾嘴唇。當初醫生估計4天就...想不到他生命力旺盛竟多活了8天才斷氣。
台灣以前的觀念就是不管如何都要搶救,但新觀念是沒救就不要浪費資源做無謂的搶救,但再怎麼樣也比美國好,至少不會讓人活活餓死。
三腳阿喵 wrote:
臨終該怎麼定義?院方...(恕刪)
cchan wrote:
你可能不清楚安寧病房的真正功能。
cchan wrote:
安寧病房是給臨終的人用的,不是給重病的人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