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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抽菸

這跟喝咖啡一樣是個癮,年輕時沒上癮著很重要。

我是幸好沒上這癮還有我喜歡運動這更不能抽,一個環境能影響人是正常的但能理智不抽才是有思考能力。
讓我想到以前高中屁孩是同學都抽,只要我異類不抽
mark0826

恩,喝酒也是

2022-02-09 14:48
qw78963ju

說到喝酒其實自己喝還好不要影響到別人,但抽菸就不同了

2022-02-13 13:27
cunsaio wrote:
小弟最近屈服於體測的(恕刪)


明金城 昨天死了⋯⋯
以前又菸又酒

也有一個人瑞109歲
天天抽菸

就看你賭不賭 🥱
不回應底下小留言、廢文及討戰文
mark0826

司馬爺爺

2022-02-09 14:49
qw78963ju

明金城不認識,原來他又抽又喝[不知]

2022-02-13 13:28
做任何事都有 利與害(好與壞).

就抽菸這件是來說, 實在想不出"利"在哪?
mark0826

抽大麻不更蠢,還要被抓去關

2022-02-09 14:49
qoobbc

抽大麻確實讓人飄飄然, 或許有所謂的爽!! 抽菸則....沒有吧....

2022-02-11 16:10
cunsaio wrote:
小弟最近屈服於體測的(恕刪)


有菸癮的人是對"尼古丁"上癮
有傷害的是複雜的化學物質跟菸焦油
現在有醫師處方的尼古丁口服藥劑、貼片
戒菸專用的口香糖...
只要有心戒菸,這些資訊都是公開、詳實
取得資料並不難
說一大堆藉口繼續把吸菸合理化
只能搖頭~~~嘆氣
qw78963ju

愛哈菸的沒辦法,要抽請遠離沒抽菸的不然只會讓人厭惡[偷笑]

2022-02-09 10:58
我也是20年煙齡,已經戒十幾年了。
吸菸是我這輩子最大的錯誤~
戒了就好!
qw78963ju

好棒棒戒菸男人女人都帥美

2022-02-09 10:59
或許我嚴厲,但我真的這麼認定....

抽菸的真垃圾廢物,身為主動方不會選環境,避免二手煙影響他人,被動方勸告驅離又不爽.抽完菸蒂不熄滅的一大堆,更不用說菸蒂亂丟,丟水溝.....他媽的廢人,就像大便後要別人幫忙擦屁股一樣.....

抽菸前多為別人著想,隨身帶個菸蒂盒會死嗎?....垃圾,廢人!!
AlistairLin

真的,要不是抽菸自私鬼一堆,大家也不會對癮君子這麼反感

2022-02-09 11:35
simonni

我也覺得打壓別人也是廢物

2022-02-10 7:34
香菸就是一級制癌物,
不只是會傷害肺部而已還會讓血管發炎,
除了肺癌還有心血管疾病風險增加。
qw78963ju

愛抽的人那會想那麼多[偷笑]愛抽係賀

2022-02-09 11:05
我想請問抽菸的人菸是好東西嗎
如果不好,那為什麼要抽菸
如果好,那為什麼有人不在家裡抽而要跑出來室外抽
菸害防制法規定: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家裡如果沒有以上人員的話就可以在家裡抽菸
好東西要跟家人分享啊
你吃肉家人至少喝湯嘛
家裡還可以充滿你喜歡的味道不好嗎
我建議你不要這樣想.
先不要去想尼古丁對你身體的爽快感覺(其實也真的沒有,或是很微少)
同是戒煙多次,現在己成功了快二十年的曾經吸煙人路過.
菸捐依法定用途,專款專用!! 憂菸捐屢遭污名化,國民健康署提出嚴正澄清

發布日:2013/11/15

菸捐用途係由法令規定,並受立法院、行政院與監察院之監督;沒有“挪用”,也沒有小金庫
對於部份人士有所誤解,亦有某些利益團體不斷透過各種管道,質疑菸捐之用途與管理,加以污名化,國民健康署特提出嚴正說明,以正視聽。
國民健康署表示,衛生部門基於菸害防制之目的與菸害防制法規定,提出菸品健康福利捐每包調漲20元的提案,業經行政院送達立法院。由於以價制量是當前臺灣最須加強、也是國際公認對社會最具成本效益的菸害防制措施,可達到減少菸害、並增加健康福利財源的雙重效益,因而亦遭到利益團體強力之干擾。
國民健康署說明, “捐”與 “稅”之不同,主要在於 “稅”無指定用途,係進入國庫、統籌運用;“捐”則是專款專用,有其指定用途,其用途由法令加以明定。菸品健康福利捐(以下簡稱菸捐)之用途,係依照「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之規定,各用途間之分配比率,則是依衛生署(今之衛生福利部)與財政部所共同訂定之「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分配。
現行「菸害防制法」第4條第4項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應用於全民健康保險準備、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制菸品稅捐逃漏、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其分配及運作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訂定,並送立法院審查。
各用途之分配比率,依現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規定,菸捐可分配用於菸農與相關產業勞工輔導與照顧之用 (額度不得超過前一年總徵收金額的1%);其餘(99%以上) 分配70%作為健保之安全準備,以及: 癌症防治(5.5%)、提升醫療品質(4%)、補助醫療資源缺乏地區(2.5%)、罕見疾病等之醫療費用(2%)、經濟困難者之保險費(6%)、中央及地方之菸害防制 (3%)、中央及地方之衛生保健(3%)、中央及地方之社會福利 (3%)、私劣菸品查緝與防制菸品稅捐逃漏(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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