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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藥用大麻~萬丹3死9傷車禍就可能不會發生

大麻被汙名化啦

先說酒 酒對社會的危害不多說
電視上是怎麼做的? 廣告砸下去 得啥國際大獎的
喝威士忌是成功人士 年輕人喝啤酒好潮好熱鬧 女生喝梅酒紅酒好亮麗

再說菸 台灣肺癌、肺腺癌一堆
患者以非吸菸居多 真正的空汙不管 菸稅一直加
連卡通都要加警語

K他命造成多少社會問題、健保問題(膀胱纖維化),三級毒品

大麻世界上 全面開放的國家有 醫療開放的也有 加拿大明年全面開放

台灣高速公路還不能騎重機

國情不同、民情不同、民智不同
如果大麻要合法化,可以用類似酒吧的方式經營,
以國營方式經營做良好的管制,
想服用大麻藥丸的人在固定場合服用就好了,
盡量不要用抽的,會有二手大麻的問題,
不可以買回家使用,避免大麻駕問題,
台灣酒駕問題都壓不下去了,何況是更難稽查的大麻駕?
在健康方面,大麻是比酒健康的,
如果用抽的,那傷害是跟香煙一樣的,煙草也是有很多藥用功能,
對身體照成傷害主要是因為燃燒後產生的焦油,
其它物質包含尼古丁都是有相當藥用價值的,
但是依然是對身體有害的,雖然有些藥用功能,但那應該萃取有效成份來研究,而不是利用這個當藉口直接服用,
在成癮方面,酒癮跟大麻隱還有煙癮都是心裡性的,但是很多人就是戒不掉,
使用比菸酒便利,製成藥丸狀很容易服用,騙女生食用更容易,容易有女性被害問題,
也不需要特別去嘗試,就是類似喝酒的感覺,少量微醺多了會醉,嗨的程度跟喝醉完全相同。


space123 wrote:
他每天一早或要開車前~服用醫師開立的 藥用大麻處方簽..開車途中就不可能癲癎發作..(恕刪)


先不討論大麻以及是否有效,就假設它是一種能確保一段時間癲癇不發作的藥物好了。
但你自己就寫了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患者需要每天一早或開車前服用。
問題來了,請問有誰可以確保患者每天一早或者開車前有服用藥物呢?
如果沒有辦法,就不要拿大家的安全當玩笑。
雖然支持大麻但是我也反對開車前或開車中用大麻(不管有沒癲癇)

大麻於癲癇的醫療價值也不多說

但是所謂駕駛執照這東西 包含高齡駕駛、欠缺基本知識、易危害他人之高危險性駕駛(俗稱 三寶)
都應該要加強管理

大家知道槍可以殺人,動個手指取人性命
不好意思,車要殺人更容易,還不是一槍一人,一車失控3、5人的生命都會受威脅
但是台灣人對車的觀念是,我怕危險我開車,自己安全顧好 反而不顧別人生死
這更應該要嚴格管理

網路隨手查了下
美國2015 被槍殺死 13,286人 車禍死 35,485人

https://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motor_vehicle_deaths_in_U.S._by_year
http://www.bbc.com/news/world-us-canada-34996604

開車不只是你的權利 你更要負責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台灣四輪觀念普遍是 都是他們來給我撞 害我應注意未注意 我好可憐
車子傷個烤漆都要報警占用道路 造成數百人的交通都受影響
每年的社會成本...不好意思扯遠了
space123 wrote:
聯合國禁止大麻的罪魁禍首就是美國..但現在美國預計~2018年將有29州開放藥用大麻+8個州1特區允許使用娛樂用大麻.


這是商業因素的開放,不是大麻有療效。
菸、酒、賭政府都有賣,是賺錢,不是療效。
美國對大麻的醫療研究不多,所以仍無法醫療化。

如果是禁不了,只能被迫修法販售,順便從中賺錢,
我不覺得是好事。

再者,大麻 ≠ 藥用大麻,
不少人卻打著藥用之名,行吸毒之實。
要藥用,首先要解決大麻經熱解產生的焦油,比煙草更具致癌性的問題。
所以樓主舉的例子:「偷種」、「藝人推廣」,出發點是吸毒或治病都未可知。
新聞常看到的是,藝人吸大麻,被抓,認錯,判刑,上癮,繼續吸。
真要問這些藝人大麻能治什麼病,恐怕都講不出來。

我不反對藥用大麻,
但我支持「符合醫藥實驗上市」的藥用大麻。
目前還沒到這個階段。

space123 wrote:
「安全到底要自己顧?還是政府幫你顧?」陳聰乾強調,若自身有相關疾病,應避免開車


至於癲癇開車,我認同病情穩定可給予短期駕照,並定期複檢。
但安全要自己顧?站人行道都被癲癇車主撞了,還要怎麼自己顧?


hittaku0413 wrote:
這是商業因素的開放...(恕刪)


https://anntw.com/articles/20160324-6GLL
當初大麻污名化是政治操作,種族問題,為了處理黑人的。
結果法律造成家庭的破碎遠超越大麻本身。

藥用大麻合法最後也會是會用,萃取物的方式做治療,
投劑量才能控制,記得迷幻成分跟抑制癲癇是不同的化學物質,
在沒有開放之前,癲癇患者可能走路都要先戴好安全帽吧。

美國那種半調子合法只是為了掩蓋之前大麻毒品政策的錯誤,
隨便就關個四到十幾年,也有二三十年的,比強姦殺人犯還慘。
只是要讓休閒用毒品合法化的踏腳石。。

醫生藥用的還是要有標準劑量才能用,又不是中藥。

政治因素當初休閒毒品的研究全部都被終止,最近才又全面展開,
科學的東西讓科學說話就好了。
flyingf wrote:
當初大麻污名化是政治操作,種族問題,為了處理黑人的。
結果法律造成家庭的破碎遠超越大麻本身。


就算這個爆料是正確的好了,
各國對於大麻的刑責,又是什麼陰謀呢?
例如台灣持有大麻2年以下徒刑,日本英國持有大麻最高5年徒刑。
販售者刑責更重。
菲律賓的強烈掃毒手段又有何陰謀呢?
姑且不談陰謀論,毒品有害身心是事實。

flyingf wrote:
政治因素當初休閒毒品的研究全部都被終止,最近才又全面展開,
科學的東西讓科學說話就好了。


這個倒是沒錯,吸食大麻有罪,故以前很少研究樣本。
所以現在才會研究資料不足,
雖然大麻萃取物發現有療效,但整體藥物研究未完成。

我不知道有無研究大麻對癲癇的治療,
但提供一個大麻對癌症的資料來源:美國癌症研究所
擷取重點:
1.只有老鼠試驗,有療效。
2.在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的數據庫中,沒有發現大麻作為人類癌症治療的臨床試驗。
3.美國批准兩種大麻素藥物dronabinol和nabilone,為治療化療相關的噁心和嘔吐。
hittaku0413 wrote:
就算這個爆料是正確...(恕刪)


不是「爆料」,也不是陰謀論,只是公布的錄音檔,
我也講錯了,針對黑人加「猶太人」的政治操做,
美國政治分左右,主要是打擊左派的工具,
左派是支持健保、種族平等、支持槍枝控管那群,
為了政治利益阿。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093Tqu8n2E
有興趣你在上 youtube 查查,War on drugs 跟這個政策的影響。


科學讓科學說話就好了。

畢竟我很感謝政府沒有禁止使用嗎啡跟其他麻醉劑,
之前我爸脊椎開三節開了四個小時,自費 5000 打嗎啡三天,
還好出院的時候沒有變成毒蟲。



倒是我在加拿大的時候有一個朋友癌症化療,醫生也是有給大麻,
主要不是治療,而是化療的人半生不死,半隻腳在棺材內,
大麻只是讓你不會一直吐,有食慾而已,
講白點讓你在死亡過程中,活的像人一點。

就像麻醉劑,只是讓開刀過程少點掙扎,沒有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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