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5188 wrote:要驗快點驗,為了保護小孩,民法規定否認非婚生子女之訴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之內提出,不然算你的 宣導一下民法第1063條: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