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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連義美都在用過期材料了 5/31 更新 統一和愛之味也中了

之前塑化劑事件的時候,印象中義美是極少數極少數沒有中箭的廠商,所以每次買豆漿、飲品或餅乾等只要義美有賣的幾乎都不考慮直接買義美的,這次聽到此新聞,真是"創業維艱",但"守成不易"呀,希望義美能好好反省檢討
這裏有那位知道食品或食品原料的保存期限是如何計算與訂定的嗎?
簡單舉個例,
若同一食品或食品原料分別在
1.攝氏15度以上
2.攝氏15~5度
3.攝氏5~0度
4.攝式0~-18度
5.攝式-18~-78度
6.攝式-78度以下
的保存期限會相同嗎?

這就是關鍵點!!!!
可惜絕大多數鄉民不了解, 也不想了解.

包裝盒上應打出所有溫度情況下的保存期限.
以食科的基礎學理, 理想狀況應該如此.
但因成本費用與效率考量, 以單一溫度條件(較常使用的狀態)測試的結果標示為多.

以常見之熱狗跟火腿而言
不同廠商因銷售策略的不同, 同樣是熱狗跟火腿有的採冷凍期限的標示, 有的採冷藏期限的標示.
甚至同一廠商同一產品也會有這樣的狀況.
pigogo wrote:
今天看到這新聞~

再看到義美的人出來對著記者講話

就只感覺到推托給其他人!

很多東西都是這樣啦!

看看之前的啥米的塑化劑~毒澱粉~黑心豆干~病死豬一堆狗屁拉雜的原物料等等

那一樣不是被爆出來後~才發現已經賣了十幾二十年的!
沒被爆出來~就繼續裝死!
爆出來就趕緊回收下架!
換個包裝~換個標示~換個名子! 然後保證不用黑心或是過期的原物料!

然後呢? 就沒下文了!那之前賣的呢? 回收的就回收啦!
已經讓消費者吃下肚的勒? 反正你也無法舉證吃了會有害身體
就算吃了有病~你也很難證明跟這些大廠有關連!

想起某年前的三聚xx事件~或是近年的牛肉事件

連政府都跟你說~那些微量元素~要一次吃或喝幾十公斤~才有違標準!
一般人很難吃到這麼多量!
只要多喝水~就會隨著尿液排出體外!

問題是! 那沒排出來的呢?
政府不會跟你講的是~沒排出來的毒素就日積月累的放在身體裡啦!

如果今天連大廠都這麼搞! 那小廠呢? 作法會更有良心嗎?


嗯 ~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我只相信~還會有更多可以爆料的!

...(恕刪)

你說的簡直

之前鬧那麼大的毒奶粉一堆甚麼鬼的...
後來怎麼了?
有事嗎?
坐牢嗎?
坐多久?
坐個三五年
換幾十億的財富
我願意我願意
誰不願意?
一般人當上班族拼死拼活一輩子都賺不到一億
台灣抓到都沒事
人家大陸可是槍斃
最少也蹲個十幾年

甚麼大牌子比較好?
這次爆出來了
都一樣爛啦
只是牌子大比較會打廣告而已
那沒打廣告的小廠呢?
會不會比較好?
更爛啦

倒楣的是誰?
永遠是消費者
吃了那些東西
十年二十年後得癌症得怪病
那些廠商賺進幾十億幾百億上千億的財富
管你去病去死咧
人家早就把小孩孫子送出國了啦

他們這樣做
生小孩一定沒屁眼

他們的小孩不只有屁眼
屁眼還比你的小孩大
為什麼?
因為賺進大把的財富
生活過的好營養又好
小孩又高又壯
屁眼當然也比你的小孩大阿

一般老百姓能怎樣?
只能自求多福了
不然還能怎樣?


失望~~~

taiche wrote:
之前塑化劑事件的時候...(恕刪)
見怪不怪
其實我敢說..台灣大概有99%的食品都有疑慮
不管小公司還是上市的大公司..基本上都差不多
這是我呆過好幾間餐廳.食品工廠之後的結論
所以我現在吃東西都不會想太多
反正都一樣..真要追究..大概只能絕食了

對了..其實很多單位常去檢查
不過基本上都會提前告知..給時間做表面
這是居住在鬼島上的悲哀
感覺也是推託

所以對義美這個品牌已經有陰影

如果非必要

會避開這個品牌


mobile2009 wrote:
感覺也是推託

所以對義美這個品牌已經有陰影

如果非必要

會避開這個品牌...(恕刪)


那還有哪些牌是完全ok的?
義美這個品牌已經算較少出事了,
相較其它品牌它把關算比較嚴格了,
只是這次會發生這種問題我也挺驚訝的
a80530 wrote:
見怪不怪
其實我敢說..台灣大概有99%的食品都有疑慮
不管小公司還是上市的大公司..基本上都差不多
這是我呆過好幾間餐廳.食品工廠之後的結論
所以我現在吃東西都不會想太多
反正都一樣..真要追究..大概只能絕食了

對了..其實很多單位常去檢查
不過基本上都會提前告知..給時間做表面
這是居住在鬼島上的悲哀

....(恕刪)



關鍵字標出來了

在塑化劑風暴全身而退的義美食品公司,驚爆使用逾期「大豆分離蛋白」製作泡芙,卅六萬箱泡芙已被消費者吃下肚,還有十二萬箱陸續回收中。桃園地檢署前晚漏夜到義美龍潭廠搜索,掌握涉案層級達管理中心副理羅士奎授意且確定知情,桃園縣衛生局廿一日重罰十五萬元

檢察官以「缺德」形容這次泡芙事件,表示消費者把食品擺到過期,要不要吃下肚是自己的事,但生產食品的公司明知原料逾期一至兩年,卻還製成食品販售,明顯違法且不道德。已傳訊十四人,包括廠長、品管人員、原料單位與生產線等單位,至少四人坦承使用過期原料。

義美總公司廿一日發表聲明,表示絕對不可能、不允許使用變質或過期的原料,此事件是作業主管對品質的認知疏忽,已全面回收去年七、八月生產的小泡芙。

義美強調,義美龍潭廠生產線作業主管的認知有異,因進口的植物性蛋白原料,國外廠商以常溫保存為條件,有效期限可達一年,但公司進口後一直放在二到五度C冷藏庫中,生產線作業主管,確認保存期可延長且品質無誤,經檢測品質過關後才使用。

桃園縣衛生局主祕楊文志表示,去年七月接獲員工爆料,指稱義美使用過期原料,因沒有搜查權而報請桃檢處理;檢方調查多時,上周搜索義美龍潭廠,查扣標示「過期」的原料隔離單及相關資料,廿日再度到場搜索,已無存貨。

衛生局表示,義美在民國九十八年進貨「大豆分離蛋白」,是為了生產素肉產品,但因素肉銷售成績不佳而停售,義美將剩餘的原料放在倉庫低溫保存。到去年五月,原料已逾期一年多,義美先將原料拿到實驗室進行安全性檢驗,確認酸度及氧化度仍在安全範圍,才拿來做八種口味的泡芙。

桃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戴文亮表示,義美使用的過期原料至少九千公斤,估計可做成至少四十八萬箱(一箱十二包)泡芙,其中卅六萬箱、四百三十二萬包恐早已被消費者吃下肚,去年遭檢舉前的最後一批約有十二萬箱、一百四十四萬包,正積極追查流向回收中。

衛生局進一步調查,發現義美遭檢舉後,所有的逾期原料自行銷毀,隔離單據上確實寫著「逾期」,檢方並掌握證據,查出授意層級是高於廠長的管理中心副理羅士奎且確定知情。

衛生局除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對義美重罰十五萬元,若使用逾期原料做成的產品檢驗出對人體有害,最重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會推卸責任


重罰15萬耶
好怕喔
15萬英鎊都不怕啦
還跟你新台幣?
一箱12包
36萬箱消費者已吃下肚就是432萬包
一包算賺10元就好
4320萬啦

檢驗出對人體有害?
如何證明?

商人嘴臉
嫌貴不要買阿
嫌毒不要吃阿
怎樣?你不爽嗎?
我照樣賺我的億萬財富啦

fisheriestw wrote:
這裏有那位知道食品或...(恕刪)

這個才是對此事件才應有的認知及判斷。
如果義美詢問國外原料供應產商,在低溫(2-5℃)保存時,保存期限可以多久?
如果答案是可以長達二或三年的話,那今天這事件不就冏了!
當然,大家也可以說,都廠商在講,一年就一年,二年就二年喔…
那不然衛生局是在罰啥?

低溫保存過了一年的常溫保存期限,義美還會先送檢驗,沒問題再生產,比起其他的廠商作為,也算是相對有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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