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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局的惡行惡狀,台灣人如何失去最棒的醫療


flycode wrote:
問題在於,用那些高單...(恕刪)

首先,健保有給付的項目,即使病患想用自費治療也不行,因為違法.其次,這裡所說的情形是健保有給付,而且醫師依照健保局的規定附上所需要的檢驗資料,健保局卻自打嘴巴,不予給付,而不是說這療程無效或非必要而不予以給付.請看清楚樓主的內容再回文吧.如果看不懂中文,那就算啦
天地玄黃 wrote:
首先,健保有給付的項目,即使病患想用自費治療也不行,因為違法.其次,這裡所說的情形是健保有給付,而且醫師依照健保局的規定附上所需要的檢驗資料,健保局卻自打嘴巴,不予給付,而不是說這療程無效或非必要而不予以給付.請看清楚樓主的內容再回文吧.如果看不懂中文,那就算啦

我看得懂中文,但不會只相信單方面的鬼扯蛋說詞,
若樓主說的是事實,且沒有隱藏資訊,因健保局算是公營事業,可以向監察院申訴!
體制內申訴方法不做,卻以片面之辭在網路上放話?

過去就看過醫生在網路上抱怨健保局不給付某貴貴的抗生素,
結果我仔細看了給付規定的相關資料, 反而搞不好是抱怨的菜鳥醫生在濫開抗生素。
反正藥廠推銷最貴最貴最貴最貴最貴的藥,對菜鳥醫生而言就是最好的藥!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shyang2350 wrote:
以下這篇文章真的讓我...(恕刪)


我覺得各位醫師要不要先去譴責那些A健保的不肖醫師們?
沒有那些害群之馬,健保局也不會越來越雞蛋裡挑骨頭。


kiruchu wrote:
老實說不意外
自從看到某鄰居伯伯出車禍骨折
本來是很容易就復原的傷
每天照樣拄著拐杖趴趴走
拖到傷口發炎潰爛後,續進行二次手術
後又因為跌倒進行三次手術打釘骨固定
住院醫療什麼什麼的通通申請醫療保險加給
然後醫師說因為病人狀況穩定可以出院自行休養就好
那位大伯為了賺保險的住院給付,強硬又多住幾天...
我才知道健保費都是這麼花在刀口上的
真正需要醫療資源的病人,就是這麼被害死的


那要檢討的是保險制度了,
看是否把健保廢掉,讓大家自行投保,回歸市場機制。

天地玄黃 wrote:
首先,健保有給付的項目,即使病患想用自費治療也不行,因為違法...(恕刪)


這是 DRGs 給付制度的特性。

2011年起以「診斷關聯群」(DRGs)方式支付同一種疾病之健保給付,不論採用何種治療手段、藥物、住院天數,就只有一種給付價格,同病同酬。大幅改變以往「花多少、給多少」的給付方式。

醫院可能為了縮短療程,請病患自費某一藥物或器材,
但會造成醫院鼓催病人自費的後果。

所以健保局就禁止在DRGs給付的項目中,
使用自費的藥物或器材。

之前的給付是自費項目補差價,現在是不行了。

~
在這討論的應該都是醫生吧!!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的友人日前出車禍還好只有輕微的擦傷,不過胸部有一點疼痛感,但是不影響日常生活。結果當初經急診後收住院3天後醫生安排胸部電腦斷層還要打顯影劑。請問有必要嗎??

alfista wrote:
在這討論的應該都是醫...(恕刪)


防衛性醫療,做的非常好.醫師在法律上將自己保護好
,才有餘力去照顧其他病人.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k4210 wrote:
防衛性醫療,做的非常...(恕刪)


健保只給付200元診療費
出了問題卻要你賠200萬
不做防衛性醫療行嗎?
所以是"一兼數得"囉!!可保護自己又可報健保。

alfista wrote:
所以是"一兼數得"囉...(恕刪)


錯錯錯,如果真的那麼好康,為什麼五大科還會缺醫師?急診一個月40萬
還是找不到醫師?

多做檢查可能會被健保放大核刪,賠了荷包.

少做檢查,一旦有醫糾,可能會被法院判敗訴,賠上名譽及荷包.

兩害相權取其輕,所以換做是各位,會怎麼做呢?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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