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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愛滋你了解多少?

如果當事人今天由老師換成一般老百姓
不知道人權協會是不是有相同的觀感~


西斯公主 wrote:
首先,請你先了解傳染途徑之後再發言,不然我真為你的無知感到難過...(恕刪)


你的回文我看了也非常難過!
除了罵人無知之外,不知道您還有啥高見?

奇怪?!我身旁愛罵人無知的人,本身都非常無知!
不知道這種推論的有效範圍大不大?
安捏喔安捏喔喔喔 wrote:
那醫護人員的命就不是...(恕刪)


醫謢人員的命一直都不是命啊........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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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滋這個 真的是算污名化

但它又算是個會傳染的絕症 死狀又蠻痛苦的

大家就更怕了

其實B肝C肝也超可怕的

大家知道嗎= =a

與其吵這個 只是個人觀念以及理解力的問題

不如有個安全性行為 婚前健檢 等預防措施吧^^

(當然吸毒什麼的 本來就不能做啦)
就算老師有得跟學生應該不會有影響說,畢竟老師教得好、能給學生良好的身教言教比較重要吧,況且這又不是聊天就會被傳染的疾病,愛滋傳染的方式就跟B肝一樣阿,如果你的老師有B肝,你應該也不會在意吧。

p.s.最近看到的活動跟這剛好有關,貼上來大家參詳一下
網址:http://www.core-integrated.com.tw/event/fearless/

sun16888 wrote:
就是無知才讓愛茲病成...(恕刪)


你也知道無知呦!!
照你的說法,我說你屁眼有菜花
你褲子就一定要脫下來給大家看啦
連驗都不必驗,多方便
菜花可比愛滋容易感染,也没藥醫呢
没得菜花你就不要怕
没圖沒真相阿!!!!

devid wrote:
我想是因為大家都不夠...(恕刪)


對愛滋曲解最嚴重的應該是捐血中心,

捐血條款裡就有一條,跟同性有性行為而染愛滋,

捐血中心這招狠丫,一口氣貶了同性戀及愛滋族群。
重點在於校方處置手法吧
有人檢舉XX老師有愛滋
那老師就要去篩檢好證明給大家看?

很多人搞不清楚
今天你要提告或是舉發他人
舉證的義務是在提告者而不是被告身上
就像是警察懷疑你殺人
警察也要用合法的方式自己去尋找證據才能給檢察官起訴
而不是警察說你殺人你自己得去找證據來證明你沒殺人
NYC5618 wrote:
愛滋病毒根本沒那麼容易感染 之前有警察要抓愛滋病患犯人還全副武裝 怕被傳染 實在是無知.


牽扯到警察真的就很無知了

你以為警察去抓犯人 犯人都乖乖的站在那邊不反抗?

有些犯人會反擊好嗎

變態一點的還會準備個針筒

你那麼知識豐富 不無知 以後有這類的犯人再麻煩你去抓囉

只要是人體的分泌物,都有機率傳染愛滋病毒

血液的傳染率為百分之百

其次是:

精液、龜頭潤滑液、陰道潤滑液、白帶、精子、卵子、組織液

再其次是:

口水、鼻涕、尿、糞便、痰、眼淚、眼屎、鼻屎、耳屎、胃酸、膽汁




西斯公主 wrote:
如果照你的說法,我今...(恕刪)

西斯公主 wrote:
如果照你的說法,我今天只要是討厭某個人,那就匿名去檢舉他感染愛滋就對了!之後他就要一直忙著去篩檢,忙著去公布結果,最後不管結果如何,他都得永遠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

這完全就是殺人於無形啊!!!!!

個人的身體疾病,本來就是屬於個人隱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提下,本來就不需要公開!!!


我是滿同意這講法的
如果今天我只是因為有人討厭我而隨意檢舉
那我就必須得要浪費時間在這件事上面
直到我證明清白之前
都得接受別人的異樣眼光
何其無辜啊!!

不過話說回來
若我的孩子在這樣的班級上
我恐怕也會考慮轉班或轉學
因為愛滋患者
你難保他的心理是完全健康的且不被影響
(我之前看到PTT上有鄉民貼出愛滋患者的BLOG
可以看的出筆者內心之爭扎與痛苦...)
所以
其實真正害怕的就是愛滋患者做出激烈的事情來

宣導正確觀念真的很重要
不要隨意罵人無知或請人多讀點書比較好
如此一來人家也比較會接受你所想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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