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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唉 台灣在這樣惡搞醫生護士下去 再過幾年 窮人真的沒資格生病了


Lisa_Hsu wrote:
沒有第三方公正者的判...(恕刪)


法官的割膽囊你還要亂說幾次,國內外早就一堆証據說這種狀況下只要病人同意割膽囊,就是合理的行為,因為同樣的超音波發現,會有近一成的機會是非常可怕的膽囊癌。那台刀從頭到尾都不是亂割,一大票的醫學研究都可以證明開刀的醫師所做的是在目前醫學極限上所能做的事。之前也很多人在反駁你的胡說八道,怎麼到現在你還是在亂講話呢?

Lisa_Hsu wrote:
這套講法如果成立,那...(恕刪)


如果給錢的健保局不給你夠的錢去做好保養的費用,那怎麼辦?

現在健保局在胃鏡的給付,洗腎的給付上都接近單價的成本,那除了大量進價壓低成本外,你還能怎麼做?
如果你腦袋聰明到能想到醫院會去省錢,怎麼不往更上一層去想健保給付問題呢?

現階段就是如果醫院通通乖乖來照著最高標的標準來做事,而又全部只收健保,那根本沒有一家醫院可以不虧損而活下來。所以高竿的醫院可以靠自費,靠健檢,靠停車場,靠地下街來賺錢,沒有本錢的醫院就會東省西省。你不可能只付50元卻想吃100元的牛肉麵然後還要肉大又實用。
Lisa_Hsu wrote:
沒有第三方公正者的判斷,意思就是不能告


說到底大嬸還是不了解醫療法82-1的修法訴求。
不能告?拜託,訴訟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醫師、立委何德何能
能位居憲法之上?

Lisa_Hsu wrote:
如果此事只有既得利益的醫界有解釋權,就會變成民眾不管怎樣作都是濫訟

空中浩劫系列,去調查事件的絕對不會是航空公司本身,不然結果怎樣用膝蓋想也知道。有位法官是航空界出身,深知航空公司積弊,反而判得特別嚴。


調查醫療糾紛的當然要是專業醫師,難道要請大嬸這種會說
「膽囊割掉再縫回去」的人士來調查嗎?重點要擺在這些審查
醫師是否客觀公正,而不是質疑這些審查者的身份。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asdcxztreo wrote:
惡搞=故意,當然不o...(恕刪)


若原本要開右腳的病患.醫生卻開去左腳
或者開完刀縫合.一年後才發現裡面有紗布未取出
以上這些問題絕對不是醫生故意的.所以不能告囉
很多醫療糾紛相信都不是醫生故意的.但多數都是未注意
妡老爹 wrote:
若原本要開右腳的病患.醫生卻開去左腳。開完刀縫合.一年後才發現裡面有紗布未取出


這屬重大過失,依修改法,需負刑法責任



其實,社會大眾怕放寬後,醫療權益會受損

我想,這是完全相反

目前修法的方向在防止"濫訴",並提供民眾快速獲得"專業仲裁"的機會

如因醫療風險所致之不良影响,可獲補償

由政府常設一仲裁單位,民眾有疑問,直接交由仲裁,反而免負司法黃牛風險

依我身為一個醫師的看法,放到這麼寬的標準後,如果還有醫療人員,經仲裁後還能被起訴,終至判刑

一定是有非常重大的過失,負相對的刑民事責任,只是四個字"剛好而己"


用開槍打鳥論來說好了

以前是阿狗阿貓、龍兄虎弟為了真相、誠意、不爽、好玩或想烤鳥來賣錢等原因

隨便就可以拿槍來打鳥,久而久之,鳥沒打下幾隻,但飛走的卻不少

經修法後

經專業人員先檢視用槍的合法性,符合標準,加送瞄準狙擊槍一把,專K亂飛離群的壞鳥

要打鳥的有鳥打,要賞鳥的,樹上還是有烏賞

如些一來,這醫療的鳥事就解決啦
rabbit76533 wrote:
再繼續告醫生阿過幾年...(恕刪)


不是每個醫生都是好醫生,例如臺灣醫學界最愛批評的波蘭醫學院畢業的台灣留學生,
也不是每個都是爛醫生,還是有優秀的,自己慎重選擇。

我個人覺得廢除健保制度會比醫療除罪化來的重要。
健保制度扭曲醫師的行醫方式,這才是最該改革之處。
asdcxztreo wrote:
這屬重大過失,依修改...(恕刪)

以目前的法律都會有這些未注意的事件.若放寬之後是否會有更多的未注意
有太多的弱勢病患對醫療也不甚了解.幾乎都醫生說了算
我本身甲狀腺開刀2次.第一次開刀脖子中間位置有小於2公分的結節切除拿出
後經化驗是惡性腫瘤
2個月後醫生建議把剩餘的甲狀腺摘除.於是開了第二次
第二次開的時候卻把我的喉返神經切斷了.導致我目前說話很小聲.
在公共場所說話根本聽不到.我四處求診尋求改善.有3分之一的醫生說這是醫生的疏失
有3分之二的醫生說這是正常的本來開刀就會有風險
請問對於一個醫療不懂的病患該相信誰


妡老爹 wrote:
以目前的法律都會有這...(恕刪)


相信教科書說的吧。
得天下英才而共論之,一樂也.得天下蠢才而笑罵之,亦一樂也
沒辦法,這是有關人命健康,做這行真的要比常人更高的道德、醫德...

醫生、護士都辛苦,但千萬不能馬虎,也要有奉獻的心,那才會做的下去,做的長久...

不是說沒有這些條件就不能做,只是在這民眾素養提升下,你會做的很痛苦...

所以嚴格把關醫病的醫生我覺得很重要...
奉獻到3000萬那麼多,不知道夠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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