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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腦筋!


金貝貝01 wrote:
今天當作閒聊,也算稍...(恕刪)


以前我也是在醫院上班,現在已經開業8年了,一開始也是被這些藥師藥生整得很慘.
如果要政府取消醫藥分業,絕對不可能,你只能想辦法適應之.
像我現在是請2個藥師,比較安全,不然隨時說要走人,可是薪資就要12萬.
現在已經越來越難作了(我開業之後附近至少又有20家診所新開),閣下開的辛苦是正常的.
目前每日有60-70病患,旺季會多一些,可是時間完全被綁死,
我已經厭煩了,明年我就不開了,省吃儉用就好,另找人生樂趣了

這個打混的藥師我實在受不了了,昨天下午沒病人上班時間在門口翹二郎腿講了半個小時電話才進來,怎麼講他都滿嘴理由,終於跟他攤牌,做不到一個月就這樣以後還得了,跟他說給錯病人藥很嚴重,他說他叫名字,病人自己聽錯跑來拿是病人的問題,他不用重複確認身份,法官也會說他沒錯。合約有寫明一個月試用期,要他走人他不肯,又跟我開口要天價,不然就要去勞工局申訴我找理由把他解雇有的沒的,甚至在有病人候診時跟我吵,最後協調給他12萬多月底走人,真的很氣,一個濫藥師一個月花了我近13萬,沒有貢獻混得要死還真敢拿,其實問過電腦公司,基本上解雇他是完全合法的,但我每天要看診沒時間跑勞工局陪他練劍,他之前上班時間看報紙玩手機跑出去講電話我的監視器都錄得一清二楚,我完全有證據證明他不適任擅離職守,學長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萬一他去亂檢舉就算你都合法每天一堆政府單位來查要求說明就夠你煩的了,很多就是認定醫師忙怕惹麻煩沒有時間乾脆花錢消災的心態,聽學長這樣說,我只好認了,13萬送走這個打混的瘟神真的代價很大,這陣子我都自己跟病人解釋怎麼用藥,牠就純當包藥機,有時病人聽我講完領藥要跟他再確認用法,我只聽到他又支支吾吾說不出來,我知道又要說是個案,好,算我運氣不好,還真多凶狠的個案!希望之後能夠找到好人家,不然還不如收掉算了!
嫪毐 wrote:
以前我也是在醫院上班...(恕刪)

金貝貝01 wrote:
這個打混的藥師我實在...(恕刪)


解決事情應該尋求合法,合理,合法的作法.
你遇到的情況其實非常容易解決,你可以當場直接把他開除,立刻要求他停止你診所內的藥師工作,因為他常常包錯藥與解釋藥物不當,有危害病人健康之虞!這種情況他向任何單位申訴都沒有用,重點你只要掌握他經常包錯藥的證據,如果他去申訴也只是自取其辱而已.
如果他言語過激有恐嚇意味,立刻要到警局做筆錄備案(不是一定要告他),這是真正保護你自己的作法.你學長告訴你用息事寧人的做法,讓你損失13萬,如果這個藥師非善類,恐仍有後遺症!
當然你也可以找當地縣市的藥師與醫師公會仲裁,重點是你要咬死他經常包錯藥與解釋藥物不當的證據,一個沒有執業能力的藥師,誰會替他說話呢?
希望你能把他的資料寄給醫師公會,讓其他同業不要再受害了!
你講的跟電腦公司講的一模一樣,他們說我根本可以不需要花這個錢,可是昨天下午牠在有病人候診的情況下大聲吵鬧,牠當然沒差,不要臉就好了,可是我怕病人傳出去診所會受影響,當下也無法思考只好接受,只想趕快送走這個瘟神,電腦公司說我拿這個錢請律師還有剩,不過已經白紙黑字簽字協議也就算了,這種貨色在藥界也只是為禍病患而已,之前那個藥師能力很好,就是很會要求,但人家起碼跟著我開業有貢獻,這個根本就是會出錯的包藥機,是負分,獅子大開口還比之前的多三成,不要臉至極!
嫪毐 wrote:
解決事情應該尋求合法...(恕刪)
這應該分2方面說
醫藥分業本身立意是好的
但現實上卻不是如此
而因為醫藥分業對於醫師的限制太多
導致會受藥師箝制
我認為的確應該修改
要嘛改成可自行選擇是否需要藥師. 而非強制. 但反過來醫師本身就要負起全責
不然的話就是藥師要有權也有責. 不然怎麼會合理呢? 又怎會合乎"醫藥分業"的美意

另外
我也認為不該姑息
一方面不好的藥師沒被淘汰
二方面會給其他員工不好的示範
怕麻煩自然會被吃定
現在藥師界就是這樣,沒有淘汰機制,為什麼?都請不到人了還挑!嫌太少所以請不到?請問01大眾哪個行業是不用管你能力起薪七、八萬的?這種形式的「醫藥分業」病人只是更危險而已,為什麼?我找個阿貓阿狗包藥他做不好包錯我可以炒他魷魚,藥師一直包錯藥打混,你敢炒他嗎?看你請不到人,他不給你拍桌子大聲就偷笑了!
總之,我不想再說什麼反對醫藥分業了,不用反對,我只希望有個讓素質不佳的藥師消失的機制,不要讓部分藥師因為市場供需失衡在醫療體系造成危害,箝制威脅醫師謀取利益就算了,對專業的部分毫不用心,這對民眾公平嗎?
finalheaven wrote:
這應該分2方面說醫藥...(恕刪)

金貝貝01 wrote:
現在藥師界就是這樣,...(恕刪)


要把這些人的名單,給臨近縣市醫師公會與醫聲論壇,以免更多醫師受害!
唉!
如果我只是個人頭開間藥局!錢都被醫師賺走了!只留雞肋給我!你猜我會不會認真!
如果我是真正的老闆!賣出的每一顆藥利潤都是我的!你猜我對每一張處方簽,每一個顧客會不會認真!
突然覺得台灣的醫師好可憐!還要被藥師欺負!所以就把處方籤釋出去呀!要教育民眾!醫師是看病的!不是賣藥的!要買藥請拿著處方籤去藥房買!吃錯藥也不關醫師的事呀!這樣醫師就不用受藥師的氣了!至於藥師的品質!我想那是政府的事吧!不勞診所醫師憂國憂民了!

金貝貝01 wrote:
請衛生署增加藥學系招生名額,不要讓藥師公會控制藥師人數造成供需失衡藥師漫天喊價,讓素質不佳的藥師有機會被淘汰

台灣的醫師太少了!很多科都招不到住院醫師了!請衛生署增加醫學系招生名額吧!要不然以後不管甚麼病都只能找醫美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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