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給mobile01上醫療從業人員鄉民的建議

iversonno1 wrote:
先不論是否仇醫

光論台灣醫師的技術層面,你覺得足夠了嗎?


以台灣的健保給付,有這種技術層面還真是奇蹟。

iversonno1 wrote:
別把這行業看得多偉大,他們也不是每個都懷抱著懸壺濟世的情操,解民所苦。


這行業很衰小,天天在犯罪,送進法院接受再教育是剛好。
抱著「懸壺濟世」的情操又如何?頂多只是法官「減刑」的依據罷了。

iversonno1 wrote:
通才教育結束後,學習專業知識也只是短短幾年,會想虔心進修的人,能有幾個?

只是爲了那些掛號費!!!!!!!!!!


不偷不搶,憑自己的所學能力賺錢有什麼不對啊?比起那些能力不足只會假清高的人
可愛多啦。更何況有時賺的錢還不夠賠呢。

iversonno1 wrote:
先不論是否仇醫

光論台灣醫師的技術層面,你覺得足夠了嗎?

...(恕刪)



專業技術精進的追求當然該是永無止盡的。

我個人接觸過的歐洲醫師並不比台灣的同行高明
可能是因為台灣醫師的工作量大,熟能生巧。
美國的情況則不清楚。


至於掛號費,可能不見得是台灣醫師收入的大宗。

異鄉苦工 wrote:
-100那病人的權益...(恕刪)


病人的權益=賠償金額?
其實我覺得醫護人員只是要個尊重而已

因為私訊如下...

怎嚜不說醫術不到,怎有種出來行醫?
還有,如果有人能百病不侵,還要醫生幹麻?
請您回文之前多思考一下好嗎

如果你們覺得醫術精湛就是把人完全醫好

那真的很抱歉

很多人的確是不用靠醫師就能完全康復的

也很多人就算遇到神醫 也一樣是會死的....

關於醫術不到 不能出來行醫

就像護理人員打針技術不好 不能出來工作一樣的讓人無言

很多事情是靠經驗累積 不可否認 樹大有枯枝

總是有些人得過且過 總是有可能遇到針亂打的護士 藥亂開的醫師

但是不能因為如此全盤否認醫療人員的辛勞

我所謂的仇醫 就是完全一概否認醫師的所有醫事行為

那如此仇醫你又何苦來看醫師呢?

所以我祝你不要生病不是很好嗎

難道你希望生病 又遇到壞醫師嗎

這....是瘋了嗎


所以私訊的時候 可以請你思考一下嗎?

再重申一次 我真的認為醫護人員只是要個''尊重''而已
justinzhang wrote:
專業技術精進的追求當然該是永無止盡的。

我個人接觸過的歐洲醫師並不比台灣的同行高明
可能是因為台灣醫師的工作量大,熟能生巧。
美國的情況則不清楚。


至於掛號費,可能不見得是台灣醫師收入的大宗。




我同意您的看法
在我的領域裡
先進國家的醫生不比台灣高明
但收入卻是五倍到數十倍不等


k4210 wrote:
不偷不搶,憑自己的所學能力賺錢有什麼不對啊?比起那些能力不足只會假清高的人
可愛多啦。更何況有時賺的錢還不夠賠呢。


認同


提醒K大 J大
回覆那位大學新生的留言要小心點
他對別人言論用詞的要求
和對自己的
是兩種標準

其發言明顯都在狀況外
不花時間了解議題本身牽涉的層面
不斷發表千篇一律又空洞的仇醫言論
遇到意見相左的人就發私訊辱罵

justinzhang wrote:
1. 向仇醫鄉民解釋...(恕刪)


我不清楚除罪化實際內容為何

不過 我只想問 如果醫師治療過程 發生問題都無罪
那出現醫療疏失 造成的問題 該怎麼辦?
講些誇張的例子 例如開刀 卻把手術夾忘在病患身體裏 之類的情況 (雖然舉例很誇張)

我相信大多醫生 都是很正直很認真的
那如果除罪化 是保障醫生 相對的 那如果那些不肖的醫生 違反道義的事情(例如為了取孕婦胎盤而一些手段)

我以冷眼旁觀的鄉民來說
既然 醫生願意在這個環境去當醫生 就應該有需要承擔問題的風險
況且假設手術或這療中有任何風險 有告知家屬 甚至簽屬同意書
為何還需要除罪化來 替醫生多一到免死金牌?

依照這個議題 醫生感嘆台灣不是人待的 需要有除罪化的法案
而一般人 又擔心 除罪化之後 醫生進行治療 又罔顧人命
我到覺得 不能單純以"除罪化"三個字來代表 這個法令推行
而是"有條件的除罪化" 並且能讓大家了解 真正推行的內容為甚麼
而不是讓大家只知道簡單的幾個字 卻不明白實際含意
together1717 wrote:
因為私訊如下...

怎嚜不說醫術不到,怎有種出來行醫?
還有,如果有人能百病不侵,還要醫生幹麻?
請您回文之前多思考一下好嗎



被傳私訊....

這種邏輯不通的私訊內容
我大概知道是誰傳私訊給你了


以他的邏輯
腫瘤科可以關門了
因為癌症不一定治得好

他不知道各大疾病在台灣醫治成功率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被告率也是名列前茅
他也不知道濫訴風氣會害到好醫生導致整個醫療產業不斷倒退



請這位暴衝網友回文之前多思考一下好嗎
herotwoh2 wrote:
我不清楚除罪化實際內容為何

不過 我只想問 如果醫師治療過程 發生問題都無罪
那出現醫療疏失 造成的問題 該怎麼辦?
講些誇張的例子 例如開刀 卻把手術夾忘在病患身體裏 之類的情況 (雖然舉例很誇張)



我簡單回你
現在醫界要的
只是
沒犯錯的人
不要被判刑法
不要賠錢

如果你沒做錯事被告,還被媒體批為罪人
會不會不爽?
(醫界同行都知道,沒犯錯被告的人太多了,因此而喪志的好醫生太多了)


若有犯錯
接受處罰
天經地義


至於有沒有做錯事的標準
怕台灣醫醫相護?有沒有犯錯只有醫生知道?
想太多
醫療的標準在先進國家都一樣
想要有犯錯蒙混成沒犯錯?
想蒙蔽其他審查醫生?
難!
難在何處, 其他很多文章都講過了,請自行爬文


簡單結論
政府不想辦法遏止濫訴歪風
不到十年
台灣醫療技術將退出先進國家之列


我開欄的主旨是,醫療從業鄉民自保比較重要,
如果對現狀不滿,直接影響有影響力的人士比方立法委員修法
遠比慢慢說服其他一知半解的其他鄉民重要。

herotwoh2 wrote:


我以冷眼旁觀的鄉民來說
既然 醫生願意在這個環境去當醫生 就應該有需要承擔問題的風險
況且假設手術或這療中有任何風險 有告知家屬 甚至簽屬同意書
為何還需要除罪化來 替醫生多一到免死金牌?



所謂[既然 醫生願意在這個環境去當醫生 就應該有需要承擔問題的風險]
實際上很多正在第一線執業的醫生,在他們一開始踏入這個行業的時候,
只有滿腔熱血好好救人,並不知道環境會這麼快變成如此不友善。
現在其中許多已經在準備離開原來的高風險工作
還沒走,還在期待修法的人,許多是還有心要堅守崗位的人。


除了刑法還有民法。

我不太確定所謂取胎盤的手段是什麼?

據我所知醫界目前的期望是,
如果無法證明是惡意傷害病患,
就只用民事訴訟解決而不是以刑法逼迫。

雖則即便是民事賠償醫界普遍也認為該有上限。
如果砂石車撞死健康路人的公訂價在百萬以內(好像)
那本身有病到醫院,因醫療行為未能回天造成的損害
即使是把手術刀留在體內
也不該高到數百數千萬。

實際上許多經驗顯示,即使簽署同意書,
許多病患和家屬也聲稱他們並沒有被告知。

很抱歉包括我在內的許多醫療界鄉民可能在法律用語上不見得熟悉和精確。
所以在這樣的論壇是很不容易把討論聚焦的。

所以,我覺得還是直接想辦法去影響有影響力的人,比在這裡嘴炮重要。

iversonno1 wrote:
先不論是否仇醫


不論??看文章是否有讀下去的價值,這才是重點吧

有仇恨就無理性,無理性就流於謾罵

看謾罵性的文章,唯一的價值,就只在幫助了解寫文者有多無知。


iversonno1 wrote:
光論台灣醫師的技術層面,你覺得足夠了嗎?


隨便舉幾個例子吧
1.英國《經濟學人》-世界健康排名(評比項目包括醫療技術水準)-台灣高居世界第2名
2.瑞士洛桑學院-醫療保健基礎建設排名-台灣在55個先進國家中排名第13名
3.JCI(Joint Commission Internation al)國際醫院評鑑-台灣至少有12家醫院通過

現在是"實證"的時代,發言之前,請先看看自己手上有多少證據。
不懂"實證"的意義嗎,以後你大學的教授會教你的。


iversonno1 wrote:
通才教育結束後,學習專業知識也只是短短幾年,會想虔心進修的人,能有幾個?


你以為只有在課堂上才叫學習專業,才叫進修?!醫學教育,不是你想的這麼簡單的,我連現在已經離開學校十幾年了,還是常常在上課,開討論會,讀最新的文章。你以為我是個案,錯!在醫學界,這就是生活的一部份。


iversonno1 wrote:
只是爲了那些掛號費!!!!!!!!!!


非常差的結論,無從評論起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