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hiu wrote:
你是真天真還是裝糊塗...(恕刪)
樓主就是天真才會到史瓦濟蘭服務,不是嗎?
這種"天真的行動"大勝99.9%只會在網路自以為是,侃侃而談的傢伙.
若是嫌別人的發言空洞,麻煩先針對主題提出些"不空洞"且"符合邏輯"的高見吧!
落後國家,連最基本的醫療服務都沒有,自然不會去計較醫生所提供的醫療品質,畢竟"有"遠遠勝過"沒有",所已馬偕之前能被允許無牌行醫,但同樣的是發生在今天只怕會牢底坐穿。
在先進國家,醫療服務資源相對普及,對醫生的要求自然比較高,就算是路邊攤,也不可能讓人吃壞肚子而不用負責的。
我自己曾碰到過一個沒那麼好的醫師,左手斷了兩個地方,照了半天X光竟然只看出一個,痛了幾天後去找另請高明才發現原來如此,新找的醫生還特別代表前一位醫師向我道歉。我沒有選擇訴訟或是申訴,但這類明顯的過失,醫生應不應該負責?
身為醫生,有醫術是基本要求,沒有醫術的醫生,是否應該被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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